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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可得利益损失的确定规则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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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承韪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84-101,共18页
可得利益是合同法的中心关注,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对其保护事关当事人交易的积极性和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增长,因此各国的违约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可得利益损失普遍给予较高程度的保护。我国合同法等法律虽然明确设定了违约可得利... 可得利益是合同法的中心关注,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对其保护事关当事人交易的积极性和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增长,因此各国的违约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可得利益损失普遍给予较高程度的保护。我国合同法等法律虽然明确设定了违约可得利益的概念和规则,但司法实践却表现得较为谨慎、保守甚至是消极,多数法院会因为可得利益损失的不确定性(证据不确定性和计算不确定性)而否定原告的主张。要改变我国法表达与实践脱节的现实困境,需要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确立可得利益损失的确定规则,一方面有效降低可得利益损失的证明标准,另一方面对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标准加以类型化,以有效保护非违约方的可得利益和期待利益,增强我国违约救济制度的适用性和操作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 合理确定性 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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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584条(违约损害赔偿范围)评注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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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维飞 《交大法学》 CSSCI 2022年第1期33-44,共12页
《民法典》第584条为有关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可从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两个视角进行分析。事实因果关系视角下,应注意区分履行利益、信赖利益和返还利益。在因解除而发生的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中,应注意履行利益和返还利益的... 《民法典》第584条为有关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可从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两个视角进行分析。事实因果关系视角下,应注意区分履行利益、信赖利益和返还利益。在因解除而发生的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中,应注意履行利益和返还利益的关系,避免重复计算。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决定中,确定性问题位于事实因果关系层面,是事后判断;而可预见性问题位于法律因果关系层面,是事前判断。若涉及确定性问题,确定性问题的探讨应在可预见性问题之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损害赔偿 事实因果关系 法律因果关系 履行利益 返还利益 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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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违约责任规范与请求权基础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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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明斌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年第5期39-45,共7页
整理请求权基础的规范体系是后民法典时代解释论工作的重要议题。在民法典合同编的违约责任规范方面,原给付请求权具有独立意义,其请求权基础可以是典型合同分编的特别规范或当事人之间具体的合同约定;形式上属于违约责任的继续履行请求... 整理请求权基础的规范体系是后民法典时代解释论工作的重要议题。在民法典合同编的违约责任规范方面,原给付请求权具有独立意义,其请求权基础可以是典型合同分编的特别规范或当事人之间具体的合同约定;形式上属于违约责任的继续履行请求权,只是原给付请求权在违约阶段的规范表达。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是典型合同分编的具体规范或民法典第577条以下的一般规范;第581条的替代履行费用规则属于实体法规范,其要件与第713条第1款第2句有所不同。违约金的请求权基础是当事人的违约金约定,违约定金双倍返还的请求权基础则是第587条第2句后段。基于第468条,合同编通则违约责任的请求权基础规范对非合同债务关系具有体系辐射效应,具体形态依请求权类型之不同而各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求权基础 原给付请求权 继续履行 违约损害赔偿 违约金 违约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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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可得利益赔偿规则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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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红 裴显鹏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4期58-70,共13页
近年来,违约可得利益赔偿的焦点从是否支持赔偿请求转变为赔偿额之确定。确定可得利益赔偿额,需综合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五百九十一、五百九十二条等。但这些规定过于抽象,难以指引司法裁判,严重影响可得利益赔偿的合理性与可... 近年来,违约可得利益赔偿的焦点从是否支持赔偿请求转变为赔偿额之确定。确定可得利益赔偿额,需综合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五百九十一、五百九十二条等。但这些规定过于抽象,难以指引司法裁判,严重影响可得利益赔偿的合理性与可预期性,甚至反噬可赔偿性。可得利益赔偿:一是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之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净利润损失,以是否节省/浪费而非是否支出为标准确定成本、税费的扣除,同时根据政策、市场风险、期限等因素调整赔偿额,并适用自由证明;二是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后段、第五百九十一条为中心,排除不可预见和过高部分之利润,通过替代交易等减损措施将利润损失转化为价差损失或限制在“空窗期”内;三是基于法政策,例外参酌过错、价款酌减赔偿额。实践中常参考的价款支付比例、违约方获利等在目前体系下缺乏合理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违约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 可预见性 减损 损害额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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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易违约可得利益的类型化研究
5
作者 高郦梅 《财经法学》 2024年第2期37-51,共15页
根据交易的给付特征和目的,数据交易合同的基本类型可以分为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许可合同和以提供数据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服务合同。不同类型的数据交易合同在可得利益的认定和计算上存在差异。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 根据交易的给付特征和目的,数据交易合同的基本类型可以分为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许可合同和以提供数据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服务合同。不同类型的数据交易合同在可得利益的认定和计算上存在差异。以提供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许可交易主要适用市场价格法和替代交易法,当二者都难以适用时,可以考虑引入合理许可费标准。以提供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服务具有鲜明的定制化属性,尚不具备普遍适用市场价格法的条件,更可能的选择是以替代交易法为基础、以获利返还法为补充。数据许可和数据服务违约可得利益的酌定赔偿数额都需要注重对数据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违约金条款以及合比例性的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交易 违约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 市场价格法 替代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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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合同损害赔偿问题分析
6
作者 张媛媛 《物流科技》 2023年第24期33-36,共4页
随着经济模式重心逐渐转移至线上,快递行业飞跃发展,由此产生的快递服务合同损害赔偿问题逐渐增多,出现赔偿请求权举证责任不平等、损害赔偿数额难以界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否支持等问题。通过司法案例分析以及法律条文梳理的方式... 随着经济模式重心逐渐转移至线上,快递行业飞跃发展,由此产生的快递服务合同损害赔偿问题逐渐增多,出现赔偿请求权举证责任不平等、损害赔偿数额难以界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否支持等问题。通过司法案例分析以及法律条文梳理的方式提出因快递公司处于举证优势地位可对其采取过错推定原则,保价赔偿以“高保”“低保”进行分类讨论并将可预见性利益纳入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先审查能否达到赔偿标准再综合全案酌定赔偿的建议。解决快递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对维护快递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进而推动快递行业稳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 快递损毁 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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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约金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1
7
作者 冯泠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23-25,28,共4页
对违约金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包括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其法理根据来源于合同正义的要求和违约金自身的属性。基于合同自由的神圣地位,对违约金的法律干预应持相当克制的态度。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调整制度在违约金规制中发挥着主... 对违约金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包括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其法理根据来源于合同正义的要求和违约金自身的属性。基于合同自由的神圣地位,对违约金的法律干预应持相当克制的态度。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调整制度在违约金规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金 法律干预 合同法 法律规制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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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与有过失规则适用的基本路径
8
作者 吴志宇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45-51,共7页
在我国《民法典》中,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以无过错责任为主,这与第592条第2款受损方过错影响违约损害赔偿存在潜在不协调,与有过失规则适用的基本路径不尽清晰。由于无过错违约责任是意思自治的集中体现,作为损害赔偿限制规则的与有过失规... 在我国《民法典》中,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以无过错责任为主,这与第592条第2款受损方过错影响违约损害赔偿存在潜在不协调,与有过失规则适用的基本路径不尽清晰。由于无过错违约责任是意思自治的集中体现,作为损害赔偿限制规则的与有过失规则不应受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制约。在无过错违约责任为主的责任体系下,以过错程度来分配责任具有正当性。最终确定责任范围还需有原因力的考量,如此能够更公平地分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此为与有过失规则适用的基本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与有过失 违约损害赔偿 过错程度 原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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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船租赁合同的保险条款对出租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影响 被引量:2
9
作者 郑睿 《海大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251-264,共14页
标准光船租赁格式合同'贝尔康89'第12条要求承租人安排承保其与出租人利益的保险,且保单应以双方共同名义签发。在The Ocean Victory案中,英国最高法院多数意见认为,如承租人指定不安全港口导致船舶损失,出租人无权向承租人请... 标准光船租赁格式合同'贝尔康89'第12条要求承租人安排承保其与出租人利益的保险,且保单应以双方共同名义签发。在The Ocean Victory案中,英国最高法院多数意见认为,如承租人指定不安全港口导致船舶损失,出租人无权向承租人请求损害赔偿,只能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保险人赔偿之后,也不能向承租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该观点有悖于合同解释原则。为保护自身利益,出租人应通过明示条款,确保其在共同被保险机制下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受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光船租赁 安全港口 共同被保险人 违约损害赔偿 保险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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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律经济分析 被引量:2
10
作者 张莹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8期71-74,共4页
违约责任不应该被简单地理解为道德上的非难,而是立法者通过使行为人承担外部成本而获取违约行为在公共秩序上的允许。应当注意的是,一旦涉及行为人私人的领域,立法的调整应当深入探究其正当性。行为人是履行契约还是违约属于其意志的... 违约责任不应该被简单地理解为道德上的非难,而是立法者通过使行为人承担外部成本而获取违约行为在公共秩序上的允许。应当注意的是,一旦涉及行为人私人的领域,立法的调整应当深入探究其正当性。行为人是履行契约还是违约属于其意志的范畴。因此,尽管违约责任在法律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控制力,但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违约责任在经济学意义上是法律学者为违约行为所付责任预先划定的价格尺度;通过经济活动对这一法律行为价格的设定,从而从法律上引导人们的行为,使资源达到最高的利用和最佳的配置,从而达到社会利益的最佳组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损害 现实利益 期待利益 完全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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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确定的嬗变及路径选择
11
作者 刘宇晗 《科学.经济.社会》 2017年第3期102-107,共6页
民法中为受害人提供的最为重要的救济途径之一就是损害赔偿,因此,制定完善、统一的损害赔偿法,对于公民、法人民事权利的保护是非常必要的。违约损害赔偿作为损害赔偿项下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其损害赔偿范围确定的规则及路径选择对于损... 民法中为受害人提供的最为重要的救济途径之一就是损害赔偿,因此,制定完善、统一的损害赔偿法,对于公民、法人民事权利的保护是非常必要的。违约损害赔偿作为损害赔偿项下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其损害赔偿范围确定的规则及路径选择对于损害赔偿法中相应规则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我国近三十年来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在学理和实践中的嬗变,提出未来确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规则的路径选择,以期对统一的损害赔偿法中相应规则的制定有所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损害赔偿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 嬗变 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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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契约履行辅助人之责任——以台湾地区法院实务见解为中心
12
作者 许政贤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1期29-43,共15页
在旅游业实务上,旅行社往往未经旅客同意,即将其业务转给其他旅行社,再由该其他旅行社委托他人实际提供食宿、交通运输等服务,此种"多层次转包"的现象颇为常见,尤其在国外旅游的情形更属常态,但一旦发生旅游事故及纷争,相关... 在旅游业实务上,旅行社往往未经旅客同意,即将其业务转给其他旅行社,再由该其他旅行社委托他人实际提供食宿、交通运输等服务,此种"多层次转包"的现象颇为常见,尤其在国外旅游的情形更属常态,但一旦发生旅游事故及纷争,相关责任归属即成问题。本文依台湾地区法律规范及法院实务见解,分别介绍旅游契约之法律关系,其中涉及旅行业者与旅客之契约当事人关系,及旅行业者与履行辅助人之关系,并分别就侵权与违约责任两大部分加以阐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旅游契约 旅行业者 履行辅助人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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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冒领中的清偿与赔偿辨正
13
作者 王泓之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第3期25-39,共15页
我国法院在审理存款冒领案时往往不考虑银行对冒领人的给付是否可能构成清偿,直接认定银行对存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做法忽略了损失的归属,有待商榷。冒领纠纷的处理,首先需要以债权准占有制度回答清偿与否的问题。当银行构成清偿时,... 我国法院在审理存款冒领案时往往不考虑银行对冒领人的给付是否可能构成清偿,直接认定银行对存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做法忽略了损失的归属,有待商榷。冒领纠纷的处理,首先需要以债权准占有制度回答清偿与否的问题。当银行构成清偿时,存款人一般难以向其请求赔偿。当银行不构成清偿时,其对存款人仍负有本息支付义务,但可请求存款人承担违反合同中保护义务的赔偿责任;此赔偿的计算可适用与有过失规则,最终银行与存款人按比例分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0号对存款冒领问题作了规定,但仍需对部分条文作客观解释,适当进行漏洞填补,并结合《民法典》规则一并适用,从而正确规范冒领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冒领 银行卡盗刷 债权准占有 清偿 违约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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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律文本中违约损害赔偿制度及其借鉴
14
作者 莫万友 《时代法学》 2014年第2期103-108,共6页
CISG、UPICC和PECL是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的重要成果,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违约损害赔偿制度方面,三者作出详尽的规定,统一化程度较高,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一些差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 CISG、UPICC和PECL是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的重要成果,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违约损害赔偿制度方面,三者作出详尽的规定,统一化程度较高,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一些差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在实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具体规定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CISG、UPICC和PECL中有关违约损害赔偿制度的合理规定,对完善我国《合同法》中违约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律文本 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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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立法上违约金性质比较研究 被引量:12
15
作者 郭丹云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48-152,共5页
违约金诞生于罗马法,至今理论界仍存在很大分歧,这集中表现在两大法系对惩罚性违约金的态度上。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性质做了专门规定,但在理论上依然有一些问题引发争论。如何吸收两大法系的经验,及时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避免国... 违约金诞生于罗马法,至今理论界仍存在很大分歧,这集中表现在两大法系对惩罚性违约金的态度上。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性质做了专门规定,但在理论上依然有一些问题引发争论。如何吸收两大法系的经验,及时完善我国违约金制度,避免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条款因违背各国的国内强行法而无效,实有必要对各国违约金的性质进行比较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金 合同条款 惩罚性 赔偿性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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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障碍及其克服 被引量:13
16
作者 黄金桥 《北方法学》 2007年第3期62-67,共6页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理论上至今仍然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专门问题,与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问题关系不大。尽管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责任竞合的有关规则,然而该规则并非万能,它无法解决仅仅因为违约但不侵权导致的精神损害后果的赔偿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理论上至今仍然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专门问题,与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问题关系不大。尽管我国合同法确立了责任竞合的有关规则,然而该规则并非万能,它无法解决仅仅因为违约但不侵权导致的精神损害后果的赔偿问题。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持反对意见者所提出的种种理由虽然值得重视,但均不足以成为立法政策上拒绝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真正法理依据。现实生活与司法实践迫切期待打破违约责任中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理论神话,在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与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我们应当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理论障碍 可预见性 合同纠纷 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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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获益交出责任的正当性与独立性 被引量:12
17
作者 吴国喆 长文昕娉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11-129,共19页
违约获益是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从第三人处获得的具体而确定的利益,其实现不是通过守约方的给付或者其他的价值移转形式。违约获益交出责任在于让违约方将其不法所得的全部利益交出,而不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获益交出责任有特定... 违约获益是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从第三人处获得的具体而确定的利益,其实现不是通过守约方的给付或者其他的价值移转形式。违约获益交出责任在于让违约方将其不法所得的全部利益交出,而不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获益交出责任有特定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关于主观故意和因果关系的要求,还需要注意其适用的例外情形。其正当性论证首先需要排除效率违约的适用,其次可以从理念和原则以及排除民事收缴的适用两个视角展开。违约获益交出无法通过损害赔偿或不当得利返还来实现,与其他类似制度之间也存在一系列重要区别。违约获益交出责任无法纳入现有规则体系,承认其独立性就成为必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责任 违约获益 违约获益交出 损害赔偿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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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条款的司法适用——基于《民法典》生效后202个案例的实证考察 被引量:5
18
作者 许素敏 《财经法学》 2023年第1期92-105,共14页
《民法典》第996条系真正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条款,该条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属于违约责任,守约方可直接在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无需再绕道侵权之诉。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以守约方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为前提条件,也适用于其他可能导... 《民法典》第996条系真正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条款,该条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属于违约责任,守约方可直接在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无需再绕道侵权之诉。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以守约方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为前提条件,也适用于其他可能导致合同当事人精神利益受损的情形。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合同类型应以可预见性规则作为判断标准,从“合同目的与当事人精神利益紧密相关”“合同标的物具有情感价值”“合同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三个维度判断具体合同纠纷是否可以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精神利益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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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交易的中国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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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良国 《财经法学》 2024年第4期48-62,共15页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第2款首次确定了替代交易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优先计算方法,这是重要的观念变革与制度进步。本款具有很好的商事实践以及司法实践基础,并非简单的比较法借鉴。替代交易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优先计算方法,合乎道德...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第2款首次确定了替代交易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优先计算方法,这是重要的观念变革与制度进步。本款具有很好的商事实践以及司法实践基础,并非简单的比较法借鉴。替代交易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优先计算方法,合乎道德,适当地分配了市场风险,有助于提升交易效率,能够实现完全赔偿原则。同一性是替代交易的通常要求,基于功能的考量,不具同一性的交易在特定语境下也可能是适格的。替代交易也存在两种特殊的案型。替代交易法律效果的核心是非违约方可以请求赔偿差额损失。基于完全赔偿,非违约方也可以索赔附随损失,同时须减去已经获得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替代交易 违约损害赔偿 替代性 差额损失 完全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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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受与超越:日本损害赔偿法上可预见性规则之源流考 被引量:1
20
作者 王懋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3年第1期108-121,共14页
日本民法第416条以可预见性规则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该规则最初源于法国法,但在法典论争进程中,立法者关注到英美可预见性规则对法国法的重塑,将其吸收进明治民法。在此过程中,日本并未完全照搬英美法,而是着眼于社会现状与发展需求,尝... 日本民法第416条以可预见性规则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该规则最初源于法国法,但在法典论争进程中,立法者关注到英美可预见性规则对法国法的重塑,将其吸收进明治民法。在此过程中,日本并未完全照搬英美法,而是着眼于社会现状与发展需求,尝试融合英美经验以创新本国规则。明治民法颁布后,为继受德国损害赔偿理论,学界在第416条条文基础上,以解释论的形式嫁接德国理论。但因德日损害赔偿原理迥异,面临调和难题。最终在学界的不懈努力下,通说淡化了相当因果关系的功能,削弱了相当因果关系与完全赔偿的联系。法典编纂后对德国理论的改造消化,使日本进一步完成了对渊源于英美法的损害赔偿规则的超越。日本可预见性规则的发展对明确我国损害赔偿理论框架也极具参考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民法第416条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 可预见性规则 相当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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