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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刑事法治的基本问题 被引量: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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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皮勇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49-166,共18页
人工智能将给社会带来重大变革,我国人工智能刑事法治面临新挑战,为此应树立正确的人工智能刑事法治理念,在维护人工智能的有益性发展的同时,保障合法权利,促进技术与行为规范的同步发展,全面规范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研发、提供和应用活... 人工智能将给社会带来重大变革,我国人工智能刑事法治面临新挑战,为此应树立正确的人工智能刑事法治理念,在维护人工智能的有益性发展的同时,保障合法权利,促进技术与行为规范的同步发展,全面规范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研发、提供和应用活动。人工智能不应成为犯罪主体或者刑事责任主体。由于人工智能能替代部分人类智慧活动,其刑法地位有别于其他技术应用,引起新的刑法问题。人工智能犯罪是与人工智能系统研发、提供、应用和管理相关的犯罪,刑法应当对其进行全过程、全面惩治,不仅应惩治侵害人工智能系统安全犯罪和智能化的传统犯罪,还应惩治利用人工智能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独立的外围人工智能犯罪和违反人工智能安全管理义务的犯罪。法律应跟随智能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人工智能的发展应用应坚持以法律为边界,避免偏离有益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刑事法治理念 犯罪主体地位 人工智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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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刑法主体地位的积极论——兼与消极论的答谈 被引量:13
2
作者 孙道萃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216-229,共14页
智能技术及其应用的迅猛发展,对以人类的主体性地位为根本存立前提的当代法律体系形成强烈冲击,智能主体的刑法地位成为关键问题。目前,消极论和积极论处于相持阶段,加速了现行刑法理论体系的知识变革进程。“人造物”等不同程度的消极... 智能技术及其应用的迅猛发展,对以人类的主体性地位为根本存立前提的当代法律体系形成强烈冲击,智能主体的刑法地位成为关键问题。目前,消极论和积极论处于相持阶段,加速了现行刑法理论体系的知识变革进程。“人造物”等不同程度的消极论,以现行刑事法律制度难以直接接纳及其所裹挟的潜在的刑事风险等为由,虽有其可取之处,但其逻辑机理正是过度释放人类中心主义的预设效应。完全按照人类中心的立场进行审视会得出无法调和的结论,也显示了智能技术应用的工具属性被深度放大之倾向,但上述消极事由不尽然合乎规制人工智能犯罪的现实需要,也与法律主体制度的演进规律不符,甚至会压制刑法主体的自主进化。“电子人”等不同形式的积极论,率先走出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及其观念束缚,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人工智能与刑法的互动及其动向,更加契合了人工智能犯罪的发展动态。而意志自由、刑事责任能力、道德伦理规则、智能程度与智能主体类型、刑事责任的客观存在、算法的特殊地位与意义等既有的知识框架与新的要素累积,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在发展的刑法体系中实现衔接与契合。经由不真正完全背离刑法原理的认识扭转,亦供给了学理层面的支撑。而且,遵循功利主义的理路,以及在一系列有关人工智能主体方面的先行立法之做法的引领下,应分阶段、类型化、动态化厘定智能主体的刑法地位,使其在法律拟制的路径上可以继续延续和拓展。在人工智能的刑法主体地位得以澄清下,有必要接受智能主体可以享有一定的新兴权利之现实情状,但应具体地确证权利类型等具体内容。在现阶段的技术代际之策动下,智能主体的权利内容与范围目前是限制性的,无法采取与“人”对等的保护策略,保护方式也应有别。这种“降维”保护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主体 刑法地位 消极论 人类中心主义 积极论 功利主义 权利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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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Vs刑法学——刑法学话语霸权之终结 被引量:10
3
作者 皮艺军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79-83,共5页
对这两门学科的定位所出现的偏颇,造成了对刑法学的过度尊崇和对犯罪学建设的边缘化趋势。从方法论的角度分析,犯罪学在全部刑事科学中的学科地位是处于基础学科和"前犯罪学科"的位置之上。犯罪学是一门实证与思辨相结合的学... 对这两门学科的定位所出现的偏颇,造成了对刑法学的过度尊崇和对犯罪学建设的边缘化趋势。从方法论的角度分析,犯罪学在全部刑事科学中的学科地位是处于基础学科和"前犯罪学科"的位置之上。犯罪学是一门实证与思辨相结合的学科,其所运用的科学方法论同刑法学的逻辑分析方法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刑法学需要以犯罪学的研究成果作为立法和司法的前提与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学 刑法学 学科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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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主体的刑法地位之积极论 被引量:9
4
作者 孙道萃 《法治社会》 2021年第2期73-85,共13页
人工智能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已经成为讨论的逻辑起点。目前,实践走在理论的前面,但消极论与积极论仍僵持不下。传统法律体系继续有效、法律认识论的抵触、人类生物论的冲突、刑事法理的排斥、"人的犯罪"之认知设定等消极事由... 人工智能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已经成为讨论的逻辑起点。目前,实践走在理论的前面,但消极论与积极论仍僵持不下。传统法律体系继续有效、法律认识论的抵触、人类生物论的冲突、刑事法理的排斥、"人的犯罪"之认知设定等消极事由,反映了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过度化浸入,而网络时代的功利主义立法却提供相反的校对样本。在吸纳当代功利主义的有益内容下,应适度倡导功利主义的立法观。人工智能犯罪日渐独立的动态、人工智能伦理的前提意义、刑事责任能力进化的倒逼、刑罚有效性的反制、智能主体的新兴权利之需要、智能技术演变的终极形态等核心要素协同发展,使积极论及其合理性日益明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主体 刑法地位 人类中心主义 消极论 功利主义 积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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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刑法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4
5
作者 姜涛 刘秀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97-102,共6页
劳动刑法是西方国家刑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无论是从劳动刑法存在的现实基础,还是从劳动刑法的研究对象、内容、目标以及基本结构上分析,均可认为劳动刑法具有独立的刑法学分支学科地位。人类社会发展表明,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 劳动刑法是西方国家刑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无论是从劳动刑法存在的现实基础,还是从劳动刑法的研究对象、内容、目标以及基本结构上分析,均可认为劳动刑法具有独立的刑法学分支学科地位。人类社会发展表明,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内容。因此,保护以基本人权为外壳的劳动法益,应当是劳动刑法存在的起点与终点。基于有效、有力保护劳动法益的需要,我国亦应从“大刑法”中分解出劳动刑法,专门对之进行系统化、理性化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刑法 劳动法益 刑法保护 学科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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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诉讼地位分析 被引量:3
6
作者 胡承武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4期24-27,共4页
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随着人们对犯罪的本质认识变化而变化,同时也是随着犯罪被害人权利运动和犯罪被害人学研究的发展而发展的。中国犯罪被害人虽然在立法上规定为当事人,但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地位是准当事人的地位。
关键词 犯罪被害人 诉讼地位分析 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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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理论根据和法律地位 被引量:1
7
作者 陈妮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53-54,共2页
我国刑法第 2 0条对正当防卫作了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 ,正当防卫无罪具有坚实的哲学、法学和道义根据 ,我国正当防卫的法律地位较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更具积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 ,只有对正当防卫的理论根据及法律地位予以充分认识 ,才... 我国刑法第 2 0条对正当防卫作了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 ,正当防卫无罪具有坚实的哲学、法学和道义根据 ,我国正当防卫的法律地位较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更具积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 ,只有对正当防卫的理论根据及法律地位予以充分认识 ,才能准确领会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并正确贯彻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防卫 理论根据 法律地位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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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身份的概念与特征辨正 被引量:3
8
作者 狄世深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132-136,共5页
刑法中的身份是指刑法中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个人人身方面的客观要素。它具体包括行为人的身份、刑事被害人的身份和行为对象人的身份三种,其中后二者是交叉关系。在这些身份中,既包括刑法明文规定的身份,也包括虽然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刑法中的身份是指刑法中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个人人身方面的客观要素。它具体包括行为人的身份、刑事被害人的身份和行为对象人的身份三种,其中后二者是交叉关系。在这些身份中,既包括刑法明文规定的身份,也包括虽然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却对定罪、量刑有影响的身份;既包括自然人的身份,也包括单位的身份。刑法中的身份有五个方面的特征,即客观人身性、有效性、针对性、相对性和先在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身份 概念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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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种刑法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研究 被引量:1
9
作者 徐留成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64-68,共5页
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或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它可以分为自然人刑法身份和单位刑法身份。自然人刑法身份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单位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 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或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它可以分为自然人刑法身份和单位刑法身份。自然人刑法身份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单位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自然人身份犯则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自然人在行为时所具有的自然人刑法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在解决不同种刑法身份者共同犯纯正自然人身份犯的定罪问题时,应当综合评价各种学说,结合"犯罪构成符合说"按照法条竞合的原则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身份 自然人身份犯 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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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10
作者 王安全 《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1期20-22,共3页
“从事公务”作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和“身份”作为其外在形式的规定性是界定国家工作人员的根本所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包括各党派和政治团体的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政协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 ;在国有控股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以国家... “从事公务”作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和“身份”作为其外在形式的规定性是界定国家工作人员的根本所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包括各党派和政治团体的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政协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 ;在国有控股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但不应当将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同级党支部组成人员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国家工作人员 中国 公务人员 "从事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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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视野下的变性人定位 被引量:1
11
作者 闻志强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1期128-141,共14页
变性人的法律性质定位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认真审视我国最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其将强制猥亵行为的犯罪对象由原来仅限定为"妇女"扩展为"他人"。这一看似不经意的修改,实际上引发了更为深层的问题,即变... 变性人的法律性质定位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认真审视我国最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其将强制猥亵行为的犯罪对象由原来仅限定为"妇女"扩展为"他人"。这一看似不经意的修改,实际上引发了更为深层的问题,即变性人在刑法中的性质定位。对此,结合他国立法动态与司法实践,并认真考察我国当下社会现实,同时运用形式逻辑这一工具进行分析可知,变性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其在刑事法领域的法律权益,必须得到尊重、高度重视和规范保护,这是彰显和践行刑法人道主义精神、宽容理念的内在需要。基于体系解释原则和"他人"语词的基本含义,变性人应当属于强制猥亵行为的犯罪对象。相应地,强奸罪等涉女性犯罪中的犯罪对象,也应当包含变性后的"女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变性人 刑法修正案 司法解释 人道主义 特殊人群 法律身份 自我性别认知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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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刑法第89条第一款需慎重——从一则刑事指导案例说开去
12
作者 马学锋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55-58,共4页
我国刑法第89条第一款关于"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一立法规定,必须结合刑法总则第3条和第12条的规定予以理解和适用。对于跨刑法修正案的行为如果在刑法修正案施行前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 我国刑法第89条第一款关于"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一立法规定,必须结合刑法总则第3条和第12条的规定予以理解和适用。对于跨刑法修正案的行为如果在刑法修正案施行前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不应适用该立法规定。刑事指导案例中周某在《刑法修正案(七)》施行前实施的非法获取他人电话通话清单的行为不能以适用该立法规定为由予以定罪处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连续或继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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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身份的功能建构——以“共犯与身份”问题为中心
13
作者 陈山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22-28,共7页
建构身份犯、限缩刑罚权、关注人身危险性是刑法身份的三大功能。违法身份犯(义务犯、表见的身份犯)的身份是违法的基本要素,因为违法是连带的,该身份如果发生效用会对无身份者参与行为的不法产生连带性影响;责任身份犯的身份是责任要素... 建构身份犯、限缩刑罚权、关注人身危险性是刑法身份的三大功能。违法身份犯(义务犯、表见的身份犯)的身份是违法的基本要素,因为违法是连带的,该身份如果发生效用会对无身份者参与行为的不法产生连带性影响;责任身份犯的身份是责任要素,因为责任是独立的,该身份对无身份者的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其他限缩刑罚权的消极身份,基本上也受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独立的共同犯罪归责原理影响。阻却构成要件的消极身份特别地受到法益概念的相对性影响。阻却可罚性的消极身份与量刑身份均属于个别化的要素,有类似于责任身份的规范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身份 刑法目的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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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事诉讼法中保护被害人制度的探析 被引量:2
14
作者 金昌俊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2期67-69,共3页
在韩国刑事诉讼中 ,犯罪被害人的法律地位较低 ,诉讼权利缺乏保障 ;犯罪人对被害人的损害赔偿制度有待于完善 ;对犯罪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较为健全 ,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 犯罪被害人 刑事诉讼法 损害赔偿制度 犯罪人 诉讼权利 健全 保障 韩国 借鉴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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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律地位在司法中的具体运用——兼论“北大医院教授死亡”案 被引量:1
15
作者 聂慧苹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28-32,共5页
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 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象的非独立性和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广泛性、最后性和谦抑性,法律的指引作用以及法律的安全价值追究要求刑法必须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尽管如此,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刑法的独立基础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影响着刑法制定,同时也对刑法的具体适用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调整对象 刑法法律地位 法律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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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专利权行刑衔接机制中行政证据的证据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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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天翔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81-91,共11页
目前,我国行刑证据衔接的体系存在行政证据的证据地位不明确在内的问题,专利权的行刑衔接也不例外,需要理论层面的进一步分析与研究。但传统意义上,学界在研究行政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运用时,都会将行政证据默认属于刑事证据的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行刑证据衔接的体系存在行政证据的证据地位不明确在内的问题,专利权的行刑衔接也不例外,需要理论层面的进一步分析与研究。但传统意义上,学界在研究行政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运用时,都会将行政证据默认属于刑事证据的组成部分,但是这一观点并没有很好地与行刑衔接的基本程序相结合,也忽视了刑事证据制度的特殊属性。因此,有必要采取“区分说”的观点,将涉案的专利权行政证据依据其证明力划分为证据、线索及不具有证明作用的材料,同时对涉及的证据制度与办案程序进行针对性完善,以进一步完善专利权行刑衔接的证据制度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专利权执法 证据制度 证据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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