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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义学的逻辑方法:形式逻辑与实体逻辑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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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兴良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17-124,共8页
在刑法教义学中,如何通过法律解释方法达成刑法的公正性与法益的安全性,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刑法的逻辑方法的正确运用具有重要意义。这种刑法逻辑方法包括形式逻辑方法和实体逻辑方法。在认定犯罪的时候,要进行形式逻辑判断... 在刑法教义学中,如何通过法律解释方法达成刑法的公正性与法益的安全性,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刑法的逻辑方法的正确运用具有重要意义。这种刑法逻辑方法包括形式逻辑方法和实体逻辑方法。在认定犯罪的时候,要进行形式逻辑判断和实体逻辑判断。形式逻辑的判断侧重于对法条的形式特征的界定,尤其是涉及对法条之间逻辑关系的确定。而实体逻辑的判断则偏向于对法条的实质内容的界定,尤其是对法条的内容进行价值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教义学 逻辑方法 形式逻辑方法 实体逻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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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约》中“威胁实施犯罪”条款衔接问题的法教义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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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其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6期54-61,共8页
《北京公约》新增“威胁实施犯罪”条款,衔接问题亟待讨论。在某种保守与激进并存的思维误区的影响下,研究中不乏增设新罪的立法呼吁。然而,“威胁实施犯罪”条款所涉法益并无特殊之处,当前《刑法》罪名供给充分,并不存在明显的处罚漏... 《北京公约》新增“威胁实施犯罪”条款,衔接问题亟待讨论。在某种保守与激进并存的思维误区的影响下,研究中不乏增设新罪的立法呼吁。然而,“威胁实施犯罪”条款所涉法益并无特殊之处,当前《刑法》罪名供给充分,并不存在明显的处罚漏洞。罪名缺失的误判源于对犯罪形态的误解、关联罪名的疏忽、立法论与解释论基本顺位的混淆以及航空领域集体法益探讨的不充分。于刑法各界而言,“威胁实施犯罪”条款的积极意义体现在对具体罪名的解释与理论模型的细化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 北京公约 威胁实施犯罪 刑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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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中“公共场合”的教义学理解——兼论刑事立法语言的统一性和模糊性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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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洪宪 刘峰江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4期166-183,共18页
刑事立法文本应当语言统一、表意准确。在《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均采用"公共场合"用语情况下,《刑法修正案(十)》通过将"公众场合"修改为"公共场合",实现了与"三国法"的语言统一。用&... 刑事立法文本应当语言统一、表意准确。在《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均采用"公共场合"用语情况下,《刑法修正案(十)》通过将"公众场合"修改为"公共场合",实现了与"三国法"的语言统一。用"公共场合"取代"公众场合"之后,缩小了犯罪打击面,符合刑法谦抑原则;"公共场合"与"公共场所"相比较,能够实现传统刑法理论由现实物理场所向网络空间场合的合理延伸。刑事立法语言兼具明确性与模糊性特征。"公共场合""公众场合""公共场所"共同出现在立法文本中,增加了词义的模糊性,需要在司法论的层面运用刑法教义学的恰当解释予以厘清。通过对"公共场合"用语教义学层面合乎立法目的的解释,为后续在构成要件阶层的展开起到铺垫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场合 刑法修正案(十) 语言统一性 刑法教义学 语言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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