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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刑法关于未遂罪行为的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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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洪宪 张颖玮 《刑法论丛》 CSSCI 2010年第3期378-406,共29页
自1784年一般的企试罪(未遂罪)概念在英国刑法中形成两百多年来,关于如何界定企试罪的犯罪行为英国的法官们根据具体案件作出了多种尝试,学者们也提出各种观点,虽然《1981年企试罪律》以制定法的形式确立了超出单纯预备标准,但这一问题... 自1784年一般的企试罪(未遂罪)概念在英国刑法中形成两百多年来,关于如何界定企试罪的犯罪行为英国的法官们根据具体案件作出了多种尝试,学者们也提出各种观点,虽然《1981年企试罪律》以制定法的形式确立了超出单纯预备标准,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本文大致以时间顺序介绍并讨论了"起始行为"标准、"最后行为"标准、"临近性"标准、"无歧义行为理论"等理论观点,供我国学者借鉴和参考,并试图以此作为一个具体事例展示在判例法制度下法律发展的途径和轨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国刑法 企试 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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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之处罚根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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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泽善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25-31,共7页
结果加重犯,是指基于故意实施基本犯罪行为,导致意想不到的重大结果的犯罪形态。有关结果加重犯的加重处罚根据,危险性说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种理论也有致命缺陷。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是针对结果加重犯的加... 结果加重犯,是指基于故意实施基本犯罪行为,导致意想不到的重大结果的犯罪形态。有关结果加重犯的加重处罚根据,危险性说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种理论也有致命缺陷。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是针对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罪过形式的争论。结果加重犯中共同正犯的成立条件是,参与原本就有危险性行为的人理应受到处罚,这一点没有异议。问题是,没有参与危险性行为的人缘何也可以成为共同正犯,这一问题只能从共同正犯的构造入手才能得到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加重犯 处罚根据 责任原理 未遂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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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视野中的犯罪目的 被引量:9
3
作者 梅传强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06-111,共6页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来实现的结果。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一种观念形态的犯罪意识,是危害结果的表象预先在行为人头脑中的反映。从动态角度看,它是在犯罪动机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是犯罪动机在犯罪实施阶段的存在和表现形...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来实现的结果。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一种观念形态的犯罪意识,是危害结果的表象预先在行为人头脑中的反映。从动态角度看,它是在犯罪动机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是犯罪动机在犯罪实施阶段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犯罪目的的展开和实现过程实际上就是犯罪意志的形成和表现过程。行为人犯罪未得逞,即是未达到犯罪目的,也就意味着行为人的犯罪意志还不完整;因此,从犯罪形态角度看,行为人未达到犯罪目的,可以作为犯罪未遂的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目的 犯罪动机 犯罪意志 犯罪未遂 认定标准 犯罪行为 犯罪形态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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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中犯罪未完成形态比较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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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克昌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0年第1期6-11,共6页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均对犯罪预备或预备行为作了决定,但对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后者的规定更为可取。关于犯罪未遂,内地刑法的规定属于法国刑法的模式,澳门刑法的规定则属于德国刑...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均对犯罪预备或预备行为作了决定,但对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后者的规定更为可取。关于犯罪未遂,内地刑法的规定属于法国刑法的模式,澳门刑法的规定则属于德国刑法的模式,后者用“犯罪未至既遂”表示犯罪的未完成,值得内地刑法借鉴。关于犯罪中止,内地刑法规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澳门刑法规定“不予处罚”。由于犯罪中止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宜用统一的模式来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中国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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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刑法立法模式下的结果犯与实害犯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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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21-127,共7页
鉴于中国刑法"立法定性又定量"以及将预备和未遂概括规定于总则中的特点,应当将实害犯界定为以实际的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类型,而有别于存在未遂的结果犯。综观中国式刑法立法模式,可分为八种类型:仅表... 鉴于中国刑法"立法定性又定量"以及将预备和未遂概括规定于总则中的特点,应当将实害犯界定为以实际的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类型,而有别于存在未遂的结果犯。综观中国式刑法立法模式,可分为八种类型:仅表述行为型、数额型、数额行为选择型、数额情节选择型、情节型、严重后果型、后果情节选择型、危险描述型。严重后果型犯罪属于实害犯,如生产、销售劣药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滥用职权罪,没有犯罪未遂成立的余地;至于其他类型的犯罪,是否值得处罚犯罪未遂,应进行具体、实质性判断。一般而言,法益不很重要、法定刑也不重的罪名,没有必要处罚犯罪未遂,如骗取贷款罪、虚假诉讼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立法模式 实害犯 结果犯 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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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标准的重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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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绪兴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20-23,共4页
犯罪既遂标准存在构成要件说、结果说、目的说三种理论。目前作为通说的构成要件说是不科学的。结果说与目的说各有其合理之处,在融合二者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提出判断犯罪既遂与否的科学标准,即行为人主观上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逻... 犯罪既遂标准存在构成要件说、结果说、目的说三种理论。目前作为通说的构成要件说是不科学的。结果说与目的说各有其合理之处,在融合二者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提出判断犯罪既遂与否的科学标准,即行为人主观上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逻辑结果的发生这一特定目的是否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目的 犯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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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犯罪未遂的结果加重犯之犯罪形态议——以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为切入点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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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8年第1期116-119,共4页
结果加重犯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特别是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未遂而加重结果出现的时候如何认定犯罪的形态更具有重要意义。双标准说和单一标准说的认定分歧也导致此问题的认定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分野。双标准... 结果加重犯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特别是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未遂而加重结果出现的时候如何认定犯罪的形态更具有重要意义。双标准说和单一标准说的认定分歧也导致此问题的认定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分野。双标准说和单一标准说都很难在实践中起到统一作用,从法益的侵犯、主客观相统一以及结果加重犯的构成、司法实践来看,采取相对的双标准说更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 结果加重犯 加重结果 基本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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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犯刑事责任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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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立泽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111-116,共6页
该文通过对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理论与制度根据、我国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与根据以及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关系的比较研究,阐释了主观主义、客观主义、折衷主义关于未遂犯刑事责任的观点均失于片面,只有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基础上的我国的刑事... 该文通过对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理论与制度根据、我国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与根据以及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关系的比较研究,阐释了主观主义、客观主义、折衷主义关于未遂犯刑事责任的观点均失于片面,只有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基础上的我国的刑事责任原则才是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科学根据,提出了完善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未遂犯与不能犯关系之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遂犯 不能犯 刑事责任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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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走私犯罪停止形态相关问题探讨 被引量:1
9
作者 金华捷 李舒俊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99-103,共5页
自贸区海关监管制度的创新使自贸区的走私犯罪出现了新的态势。司法机关应当以是否履行报关义务作为认定自贸区走私犯罪着手的标志。从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相关原理分析,并为了达到有效惩治自贸区走私犯罪的目的,自贸区走私犯罪理应存在... 自贸区海关监管制度的创新使自贸区的走私犯罪出现了新的态势。司法机关应当以是否履行报关义务作为认定自贸区走私犯罪着手的标志。从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相关原理分析,并为了达到有效惩治自贸区走私犯罪的目的,自贸区走私犯罪理应存在犯罪未遂形态。并且,司法机关应当以行为人"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这一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作为自贸区走私犯罪既遂的标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贸区 走私犯罪 犯罪着手 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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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未遂定罪处罚存在的困境及对策 被引量:1
10
作者 李彦峰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期30-35,共6页
我国犯罪未遂在定罪处罚上面临着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和缺乏统一定罪标准两方面的困境,学理上对《刑法》第23条的误读、立法上未采取明确的列举方式是造成这些困境的根本原因,故学理上对法条进行正确的解释、立法上对未遂处罚范围逐步细化... 我国犯罪未遂在定罪处罚上面临着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和缺乏统一定罪标准两方面的困境,学理上对《刑法》第23条的误读、立法上未采取明确的列举方式是造成这些困境的根本原因,故学理上对法条进行正确的解释、立法上对未遂处罚范围逐步细化以及司法上探求统一的定罪标准是解决我国犯罪未遂定罪处罚困境的基本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未遂 未遂犯 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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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隔离犯视角下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
11
作者 闫熙和 王洪涛 《大连大学学报》 2021年第5期117-124,共8页
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依据可谓刑法界不断争论的话题,而现有之理论或多或少存在缺陷。隔离犯说首先对原因自由行为进行分类,立足于隔离犯的法理,通过考察其各阶段的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在将实行行为与着手实行分开判断的基础上,分别考... 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依据可谓刑法界不断争论的话题,而现有之理论或多或少存在缺陷。隔离犯说首先对原因自由行为进行分类,立足于隔离犯的法理,通过考察其各阶段的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在将实行行为与着手实行分开判断的基础上,分别考察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性质、法益侵害结果的归属及犯罪未遂形态的成立范围。以此坚守责任主义之“同时存在原则”的不可逾越之底线,较好地解释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自由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 隔离犯 着手实行 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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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犯基本问题比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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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松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65-68,共4页
我国立法上没有不能犯这一术语及相关规定,而刑法理论和实务中则通常把不能犯定位于犯罪未遂的一种加以研究和处理。然而,不能犯尽管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与未遂犯的危险性相比是有区别的。不能犯中,行为人主观上尽管存在恶性,但人的... 我国立法上没有不能犯这一术语及相关规定,而刑法理论和实务中则通常把不能犯定位于犯罪未遂的一种加以研究和处理。然而,不能犯尽管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与未遂犯的危险性相比是有区别的。不能犯中,行为人主观上尽管存在恶性,但人的内心并不能危害法益,只有行为才有可能危害或威胁法益,刑法也正是通过对危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来保护法益的。所以,对不能犯科处与一般未遂犯相同的处罚是不妥当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犯 未遂犯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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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行贿犯罪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1
13
作者 陈为钢 杨宏亮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2期10-13,共4页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具有相应资金对应、可定期收取红利的合法股份。未经登记但达成合意的干股转让行为在《公司法》上并未生效,但在《刑法》上却发生了事实转让,也应当认定为行贿。司法机关应当集中搜集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具有相应资金对应、可定期收取红利的合法股份。未经登记但达成合意的干股转让行为在《公司法》上并未生效,但在《刑法》上却发生了事实转让,也应当认定为行贿。司法机关应当集中搜集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时间记录、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约定、贿赂双方关于股权转让行为时间的供述等证据。干股行贿未遂数额(干股价值)可能远高于既遂数额(红利数额),完全采用既遂吸收未遂的处理方法,难以达到刑罚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干股行贿 适用法律 犯罪数额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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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中的“结果犯”存在未遂 被引量:1
14
作者 寿可 董月利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35-37,共3页
我国刑法渎职罪罪状叙述里规定的结果要素或情节要素,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应属于构成要件,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而非区分既遂未遂的标准。但特定情形下:排除刑法第13条“但书”情形、具备一般未遂犯的条件、具有追求较大危害结果的确定... 我国刑法渎职罪罪状叙述里规定的结果要素或情节要素,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应属于构成要件,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而非区分既遂未遂的标准。但特定情形下:排除刑法第13条“但书”情形、具备一般未遂犯的条件、具有追求较大危害结果的确定性故意,行为人以法定结果发生为追求目标,即使最终未实现该法定结果,也可以成立犯罪未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犯 未遂 渎职 构成要件 确定性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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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首要分子的停止形态
15
作者 肖扬宇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 CSSCI 2009年第4期69-73,共5页
在我国,首要分子只存在于犯罪集团和聚众犯罪之中,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又可以分为必要集团首要分子和任意集团首要分子,而聚众犯罪首要分子都属于必要首要分子,因此首要分子可以分为必要首要分子和任意首要分子。首要分子的停止形态是一个... 在我国,首要分子只存在于犯罪集团和聚众犯罪之中,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又可以分为必要集团首要分子和任意集团首要分子,而聚众犯罪首要分子都属于必要首要分子,因此首要分子可以分为必要首要分子和任意首要分子。首要分子的停止形态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可以按必要首要分子的停止形态和任意首要分子的停止形态的分类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首要分子 停止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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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害人“预防投资”解构犯罪未遂的轻刑化 被引量:1
16
作者 郭林将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3年第2期83-90,共8页
潜在的被害人为自我保护通常会进行预防投资,但是其投资水平并非总是处于最佳状态,从而产生负外部性,需要刑罚对之进行宏观调控。法律的经济分析表明犯罪人更倾向于选择高预防水平的被害人为目标对象,而犯罪未遂轻刑化正是防止投资过度... 潜在的被害人为自我保护通常会进行预防投资,但是其投资水平并非总是处于最佳状态,从而产生负外部性,需要刑罚对之进行宏观调控。法律的经济分析表明犯罪人更倾向于选择高预防水平的被害人为目标对象,而犯罪未遂轻刑化正是防止投资过度,节约社会资源的规律使然。从经济效用看,犯罪未遂轻刑化不仅契合了市场经济的理念,实现了帕累托更优状态,更推动了预防犯罪博弈的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未遂 轻刑化 被害人 预防投资 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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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中“致人死亡”的司法认定
17
作者 尚柏延 冯卫国 《刑法论丛》 2021年第2期180-201,共22页
对强奸罪结果加重犯的认定,可以从因果关系、罪过形式和“其他严重后果”等方面进行考虑。在因果关系方面,理论上有多种学说,但考虑到我国司法实务的情况,可以选择相当因果关系作为判定标准。罪过形式上,行为人至少存在过失,间接故意也... 对强奸罪结果加重犯的认定,可以从因果关系、罪过形式和“其他严重后果”等方面进行考虑。在因果关系方面,理论上有多种学说,但考虑到我国司法实务的情况,可以选择相当因果关系作为判定标准。罪过形式上,行为人至少存在过失,间接故意也可构成,在间接故意的情况下,仍按照强奸罪一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则属于犯意转化,可能构成数罪。对于“其他手段”的理解,在结果加重犯的问题上可以选择抽象危险说进行判断;对于“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在形式上要与“重伤”“死亡”后果具有相当性,并有一定层级上的区分;在实质层面,要结合刑法的基本原则并参考比例原则进行具体问题的判断。犯罪形态上,区分情况认可结果加重犯的未遂。在基本犯未遂、加重结果出现的情况下,认定为全案既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加重犯 因果关系 罪过 其他手段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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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若干疑难问题之考察——突破实践困境的可操作性方案研究
18
作者 高永华 纪翔虎 蔡永彤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17-22,共6页
挪用资金罪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的新型犯罪。修订的新刑法中增设挪用资金罪是我国刑法分则规范的发展和完善,这对保护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挪用资金罪的新情况、新特点... 挪用资金罪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的新型犯罪。修订的新刑法中增设挪用资金罪是我国刑法分则规范的发展和完善,这对保护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挪用资金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也为刑法理论和司法认定提出了一些新问题。文章对挪用资金罪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有助于准确把握该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挪用资金 多次挪用 职务侵占 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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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19
作者 郑晶晶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4期56-57,共2页
通过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犯罪形态和共同犯罪问题的研究分析,认为从犯罪构成的角度看,该罪存在着犯罪未遂的形态。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就该罪中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 犯罪未遂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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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存在未遂形态的重新论证——以结果加重犯的组合模式为视角
20
作者 师晓东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54-59,共6页
结果加重犯有四种组合模式,其中只有"基本犯故意+加重结果故意"的模式具有探讨未遂问题的必要。结果加重犯存在未遂的两个基础是其犯罪构成的独立性与重结果在构成要件中的地位。其未遂形态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基本犯的... 结果加重犯有四种组合模式,其中只有"基本犯故意+加重结果故意"的模式具有探讨未遂问题的必要。结果加重犯存在未遂的两个基础是其犯罪构成的独立性与重结果在构成要件中的地位。其未遂形态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基本犯的结果发生而加重结果没有发生的,另一种是基本犯的结果没有发生而发生了加重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加重犯 未遂 犯罪构成 组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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