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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害人自甘冒险 被引量: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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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12,共12页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第954条确认了自甘冒险规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该规则没有严格区分自甘冒险与受害人同意,且将其作为免责事由,缺乏对构成要件的严格限制,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尤其是考虑到自甘冒险情形的特殊...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第954条确认了自甘冒险规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该规则没有严格区分自甘冒险与受害人同意,且将其作为免责事由,缺乏对构成要件的严格限制,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尤其是考虑到自甘冒险情形的特殊性,应当将其适用比较过失规则,而不宜简单地将其规定为免责事由。此外,关于自甘冒险活动中组织者的责任,也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而确定组织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并应当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甘冒险 过失相抵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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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人受侵害的过失相抵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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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克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19-125,共7页
与加害人的过失不同,受害人的过失并非违反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的义务,而是违反了对自己的保护义务,此种义务在法律上是一种不真正义务。对于受害人的过失的判断,应以受害人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注意义务而非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标... 与加害人的过失不同,受害人的过失并非违反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的义务,而是违反了对自己的保护义务,此种义务在法律上是一种不真正义务。对于受害人的过失的判断,应以受害人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注意义务而非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为保持现行立法与司法的稳妥,可以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有过失相抵能力,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具有过失相抵能力。在未成年人遭受他人侵害,其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导致损害的发生或扩大的情况下,若监护人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未成年的受害人应该承担监护人的过失,在斟酌损害赔偿数额时,实行过失相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 不真正义务 未成年人 监护人 过失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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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与有过失的属性及适用范围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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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志强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26-37,共12页
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当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失时,减轻或者免除行为人的赔偿责任是各国法上普遍承认的原则,但对该原则概念表述、法律属性、适用范围等方面一直存在争议。通过对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比较而言使... 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当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失时,减轻或者免除行为人的赔偿责任是各国法上普遍承认的原则,但对该原则概念表述、法律属性、适用范围等方面一直存在争议。通过对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比较而言使用"与有过失"的概念对该原则予以表述最为恰当。与有过失并非要将受害人的过失与行为人的"过失相抵消",也不能谓受害人与行为人"共同过失";在本质上与有过失不是对"过失"的抗辩,也不是对违法性的抗辩,而是属于责任构成抗辩中的因果关系抗辩事由;其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不限于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类型,对于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类型、合同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等均有其适用余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与有过失 过失相抵 因果关系抗辩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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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相抵与无过错责任 被引量:16
4
作者 郑永宽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25-135,共11页
过失相抵本质上应解释为原因力相抵,故以自己责任原则为据,无过错侵权责任领域适用过失相抵并不存在逻辑障碍,亦无损于其特殊政策价值。过失相抵在无过错责任领域的适用,不应规定以受害人存在重大过失为一般条件,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 过失相抵本质上应解释为原因力相抵,故以自己责任原则为据,无过错侵权责任领域适用过失相抵并不存在逻辑障碍,亦无损于其特殊政策价值。过失相抵在无过错责任领域的适用,不应规定以受害人存在重大过失为一般条件,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过失相抵,可以作此规定。对于非完全行为能力受害人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可以规定加害人最低赔偿数额。至于无过错责任加害人的附加过错不应成为评估责任大小的考量因素,但若加害人系属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受害人仅有一般过失,应排除过失相抵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相抵 无过错侵权责任 损害赔偿 自己责任 特别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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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承受风险原则研究 被引量:5
5
作者 梁亚 李延生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86-190,共5页
自愿承受风险在美国侵权法中是被告可以主张的绝对抗辩。以自愿承受风险原则的发展历程为线索,对自愿承受风险的起源与发展、自愿承受风险的各种形态以及比较过失制度对自愿承受风险的影响进行介绍与评析,揭示了自愿承受风险原则在美国... 自愿承受风险在美国侵权法中是被告可以主张的绝对抗辩。以自愿承受风险原则的发展历程为线索,对自愿承受风险的起源与发展、自愿承受风险的各种形态以及比较过失制度对自愿承受风险的影响进行介绍与评析,揭示了自愿承受风险原则在美国侵权法中所经历的沉浮与变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愿承受风险 起源 形态 促成过失 比较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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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卡交易损失的分配原理 被引量:9
6
作者 王承堂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31-143,共13页
向债权准占有人进行清偿较为常见的是存款之冒领。具有识别义务却未能识别伪卡的发卡行,在不具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对伪卡持有人的清偿不构成向债权准占有人的清偿。这意味着持卡人仍可主张存款合同上的履行请求权,发卡行则需承担伪卡交... 向债权准占有人进行清偿较为常见的是存款之冒领。具有识别义务却未能识别伪卡的发卡行,在不具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对伪卡持有人的清偿不构成向债权准占有人的清偿。这意味着持卡人仍可主张存款合同上的履行请求权,发卡行则需承担伪卡交易的所有损失。我国的司法实务界与域外的立法例之所以选择能以共同过失为由进行抗辩的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的损失分配体制,是因为侵权责任法上的请求权基础才有过错的认定空间。然而,发卡行作为存款冒领事故中最节约的成本避免者,由其对伪卡交易损失承担严格责任才是最有效率的选择。如此,请求权基础的不同选择所带来的伪卡交易损失分配的差异亦得以消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卡 准占有 共同过失 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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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育课受伤事件中学校的责任与限度——以湖北、江苏案件为例 被引量:8
7
作者 周金荟 《体育成人教育学刊》 2016年第5期86-90,共5页
在体育活动如火如荼之际,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也接踵而至,学校体育运动伤害纠纷科学、合理的解决能够保持学生、学校对体育运动的热情,推动学校体育运动工作的开展。通过研究湖北、江苏省近几年来发生的体育伤害案件,发现:学校的管理教育... 在体育活动如火如荼之际,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也接踵而至,学校体育运动伤害纠纷科学、合理的解决能够保持学生、学校对体育运动的热情,推动学校体育运动工作的开展。通过研究湖北、江苏省近几年来发生的体育伤害案件,发现:学校的管理教育、保护义务并非抽象性的表述而是可以具体化的,这种具体化使得我们对于体育运动伤害纠纷中过错的认定更加清晰。虽然与有过失、意外事件、自甘风险经常被用作校园体育伤害事故的抗辩事由,但其适用条件与情形不尽相同,法院对公平分担损失原则的适用十分谨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校体育 运动伤害 《侵权责任法》 安全保障义务 与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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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惩罚性赔偿中的过失相抵规则适用研究
8
作者 欧达婧 《法治社会》 2024年第2期36-46,共11页
基于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功能变迁,在其追求惩罚与威慑功能的今天,过失相抵于惩罚性赔偿中的适用不存在使被侵权人的损害无法得到完全填补的障碍,亦不致影响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的实现,具有正当性。同时,过失相抵适用于惩罚性赔偿能进一步... 基于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功能变迁,在其追求惩罚与威慑功能的今天,过失相抵于惩罚性赔偿中的适用不存在使被侵权人的损害无法得到完全填补的障碍,亦不致影响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的实现,具有正当性。同时,过失相抵适用于惩罚性赔偿能进一步保障对双方当事人的公平对待,符合民法公平原则的实质要求,具有必要性。在《民法典》规定的三类惩罚性赔偿中,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损害涉及的惩罚性赔偿外,过失相抵规则均存在适用空间。具体的适用路径,应明确为在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时加入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亦存在过错这一衡量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相抵 惩罚性赔偿 侵权责任 与有过失 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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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对恶意相对人之责任 被引量:7
9
作者 夏昊晗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54-169,共16页
我国《民法总则》第171条第4款的规范对象限于无权代理人对恶意相对人的责任。该款规定在法政策上有其妥当性,因为代理人原则上应承担无权代理的风险,恶意相对人在一定情形下亦可能值得保护。相较于'全有或全无'的规范模式,此... 我国《民法总则》第171条第4款的规范对象限于无权代理人对恶意相对人的责任。该款规定在法政策上有其妥当性,因为代理人原则上应承担无权代理的风险,恶意相对人在一定情形下亦可能值得保护。相较于'全有或全无'的规范模式,此种过失相抵规范模式更为灵活,有助于在个案中实现对妥当性的追求。在同条第3款明确要求相对人善意的情况下,该款规定可以避免法官在相对人恶意时一概排除无权代理人的责任。该款规定应定性为责任承担规范,在责任原理上宜采《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一般侵权责任构成。在分担责任时,有约定则从其约定,此时无过失相抵的适用余地;无约定则应根据过失相抵法理进行责任分担,相对人明知代理权欠缺并不足以排除无权代理人之责任;无权代理人对于代理权欠缺之明知亦不一定令其负全责,而应根据相对人的过错程度进行区别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 恶意相对人 侵权责任 过失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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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较过错制度在故意侵权中的适用 被引量:7
10
作者 董春华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61-75,共15页
传统侵权法拒绝将比较过错制度适用于故意侵权领域,作为拒绝适用依据的"性质不同"理论、"补偿受害人、威慑并惩罚侵权人"的政策依据及故意侵权不能比较之传统规则,都受到一定的挑战。因果关系分配责任之标准、"... 传统侵权法拒绝将比较过错制度适用于故意侵权领域,作为拒绝适用依据的"性质不同"理论、"补偿受害人、威慑并惩罚侵权人"的政策依据及故意侵权不能比较之传统规则,都受到一定的挑战。因果关系分配责任之标准、"性质不同"理论的外强中干、单独侵权人应为各自行为的份额负责任、严格责任领域适用比较过错的尝试等都为比较过错适用于故意侵权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在解决"过失侵权人可能承担高于故意侵权人比例的责任、不可知或非当事人的侵权人过错比例能否比较及受害人不能受偿部分如何分配"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未来《民法典·侵权责任法》应当考虑将比较过错制度适用于主观故意不明显的故意侵权、主观故意明显但有诱发性原因的故意侵权等特殊领域,当事人的过失可减轻故意侵权人责任,以及将比较过错制度适用于一般情形下过失侵权人责任比例的确定,这不涉及故意侵权人责任的减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较过错 与有过失 过失侵权 故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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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司法裁判的自甘风险免责规则的解释论
11
作者 郑里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0-109,共10页
《民法典》第1176条将受害人自甘风险作为特定情形下的免责事由,这与自甘风险本身的定位不符。自甘风险免责仅为受害人自甘风险的一种情形,而受害人自甘风险广泛存在于具有一定风险的领域中,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效果。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相... 《民法典》第1176条将受害人自甘风险作为特定情形下的免责事由,这与自甘风险本身的定位不符。自甘风险免责仅为受害人自甘风险的一种情形,而受害人自甘风险广泛存在于具有一定风险的领域中,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效果。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例的分析,发现很多法院将不构成侵权责任的情形也认定为应适用自甘风险免责规则。缘此,法院应准确把握过错认定的标准,并对自甘风险免责规则所适用的“文体活动”的范围进行限缩解释。在其他参加者具有故意、重大过失或者组织者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中,受害人自甘风险存在着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空间;在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存在公平原则的适用问题,不得适用公平分担损失规则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而应通过社会保障、责任保险等方式来构建综合性的损失分担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甘风险 免责事由 过失相抵 损失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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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交叉案件实体裁判规则研究——以合同效力、责任认定为中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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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玉林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2年第5期167-180,共14页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相互交叉、交织时,由于刑法与民法评价视角、调整对象及保护法益等方面的不同,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并不必然导致其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义与相对人缔结的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应根据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结合具体情形予...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相互交叉、交织时,由于刑法与民法评价视角、调整对象及保护法益等方面的不同,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并不必然导致其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义与相对人缔结的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应根据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结合具体情形予以判断。在认定行为人所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受害人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时,无论受害人提起的是合同之诉还是侵权之诉,其所诉请的赔偿损失范围应是刑事程序对行为人财产追赃未能实现的部分,实为特定范围的补充赔偿责任,且根据民法的“与有过错原则”,均应考量行为人所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与受害人自身的过错程度,并严格限定“替代责任”的适用范围。此外,刑事程序取得证据、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也有不同先决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刑交叉 合同效力 损失赔偿 与有过错 先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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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益费用的赔偿限制原理
13
作者 尚连杰 《法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55-74,共20页
因信赖合同有效性或信赖获得给付而支出的无益费用,均为信赖利益损失,其赔偿限制标准具有整合的逻辑基础。当存在可确定的履行利益时,无益费用赔偿均应以履行利益为限,从而避免债权人将错误评估的风险转移给债务人。即使履行利益因可预... 因信赖合同有效性或信赖获得给付而支出的无益费用,均为信赖利益损失,其赔偿限制标准具有整合的逻辑基础。当存在可确定的履行利益时,无益费用赔偿均应以履行利益为限,从而避免债权人将错误评估的风险转移给债务人。即使履行利益因可预见性规则或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而被削减,无益费用赔偿也应以可赔偿履行利益为限,从而避免限制履行利益赔偿的规范目的落空。基于可预见性与相当因果关系的同质性以及法解释上的可能性,应将可预见性规则一体适用于无益费用的赔偿限制。在判断所支出费用是否可预见时,应区分典型费用与非典型费用,前者均可预见。当债权人以赢利为目的时,如果合同中未作明示或默示约定,则不赔偿非典型费用;当债权人不以赢利为目的时,非典型费用可在对待给付的范围内获得赔偿。在可赔偿履行利益的范围内,无益费用均应获得赔偿,不再受可预见性规则或狭义过失相抵规则的限制,仅适用减损规则。当履行利益不确定或不存在履行利益时,应承认可预见性规则和过失相抵规则的功能差异,由二者共同发挥限制无益费用赔偿的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益费用 信赖利益 履行利益 过失相抵 可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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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探讨
14
作者 王群 路雅洁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83-88,共6页
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可以公平合理的分配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责任,但在未成年人领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第三方监护人,因此有必要对过失相抵在未成年人领域的适用规则作进一步探讨。明确未成年人过失相抵能力的标准,从而在未成年人领域适用... 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可以公平合理的分配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责任,但在未成年人领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第三方监护人,因此有必要对过失相抵在未成年人领域的适用规则作进一步探讨。明确未成年人过失相抵能力的标准,从而在未成年人领域适用过失相抵时,能单独对未成年受害人的过失进行认定,公平合理的分担未成年受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相抵规则 识别能力 未成年受害人过失 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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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中的过失相抵规则适用--以《民法典》第1173条的解释为中心
15
作者 欧达婧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65-70,共6页
过失相抵规则适用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为行为人双方的责任分担,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之下,应当使过失相抵规则适用于无过错责任领域。但是,在立法对行为人规定极严格责任的情形下,可以就特定无过错责任类型作出过失相抵规则不予适用的特... 过失相抵规则适用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为行为人双方的责任分担,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之下,应当使过失相抵规则适用于无过错责任领域。但是,在立法对行为人规定极严格责任的情形下,可以就特定无过错责任类型作出过失相抵规则不予适用的特殊规定。我国裁判实务中对于过失相抵案件的审判已经出现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类型化区分,但对于过失相抵规则具体适用的责任分担尚缺乏足够共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相抵 与有过失 责任分担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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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体质在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位置——对特殊体质侵权案件纠纷的评析 被引量:5
16
作者 尹春海 《天津法学》 2017年第1期92-96,共5页
我国的成文法对侵权案件中受害人体质特殊能否减轻行为人责任并未规定,虽然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24号可作参考,但在审判实践中能否适用24号的判旨,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均存在重大争论,就特殊体质可否成为行为人减责的原因力问题,同案... 我国的成文法对侵权案件中受害人体质特殊能否减轻行为人责任并未规定,虽然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24号可作参考,但在审判实践中能否适用24号的判旨,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均存在重大争论,就特殊体质可否成为行为人减责的原因力问题,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对于特殊体质法性的理解以及对侵权法基本原理的认识不够深刻,检讨我国既有学说及司法观点的问题所在,指出特殊体质非法律评价性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给出处理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行为 特殊体质 过错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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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视角下混合过错同与有过失的概念辨析 被引量:5
17
作者 李仁真 廖博宇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35-43,共9页
《侵权责任法》第26条被众多学者及实务工作者解读为关于“混合过错”的规定。而根据我国司法判决,“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这一情形,既包括双方相互侵权,也包含被害人与有过失。由此可以看出,与有过失这一概念在我国民法... 《侵权责任法》第26条被众多学者及实务工作者解读为关于“混合过错”的规定。而根据我国司法判决,“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这一情形,既包括双方相互侵权,也包含被害人与有过失。由此可以看出,与有过失这一概念在我国民法理论中并没有被独立出来,而是与双方相互侵权行为一起被混同在混合过错这一模糊的概念中,而正是这种模糊对实务工作中的概念辨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学理分析并结合司法判决,将混合过错界定为双方相互侵权行为,从而使与有过失同混合过错在概念上彼此独立,厘清混合过错同与有过失的界限,以此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混合过错 与有过失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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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过失相抵中受害人与有过失的实质与判准 被引量:2
18
作者 郑永宽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38-44,共7页
将受害人与有过失与加害人过失相比较研究,在可能影响加害人损失分担的意义上,受害人对于自身权益仍负有"应注意"的要求;而在是否"能注意"而不注意以构成过失的判准上,基于社会互动关系中主体相互合理期待等视角,... 将受害人与有过失与加害人过失相比较研究,在可能影响加害人损失分担的意义上,受害人对于自身权益仍负有"应注意"的要求;而在是否"能注意"而不注意以构成过失的判准上,基于社会互动关系中主体相互合理期待等视角,受害人与有过失的判定,应采与加害人过失判定一样的合理注意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相抵 受害人与有过失 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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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过失相抵规则在保险金给付中的适用 被引量:3
19
作者 蔡大顺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82-89,共8页
《保险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要保人、被保险人应尽法定安全义务,该义务在性质上应为对己义务,若要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此义务,有可能构成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条并未对法律责任作清晰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裁判存有较大分歧... 《保险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要保人、被保险人应尽法定安全义务,该义务在性质上应为对己义务,若要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此义务,有可能构成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条并未对法律责任作清晰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裁判存有较大分歧,有主张保险人免责;有主张适用过失相抵,相应酌减保险金的给付。对被保险人重大过失行为,德国新保险法并未将其作为保险人免责事由,而系采取比例给付保险金原则,未来我国法应参酌该立法,否定保险人的免责权,规定保险人应按被保险人过失程度给付保险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安全义务 对己义务 重大过失 过失相抵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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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与有过失规则 被引量:3
20
作者 崔建远 《荆楚法学》 2022年第5期16-23,共8页
与有过失,又叫过失相抵,其构成要求受害人须有过失、受害人的行为须助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受害人的过失,可以是对真正义务的违反,也可以是对不真正义务的违反。与有过失应采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未成年人则依其年龄就个案而定。适用... 与有过失,又叫过失相抵,其构成要求受害人须有过失、受害人的行为须助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受害人的过失,可以是对真正义务的违反,也可以是对不真正义务的违反。与有过失应采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未成年人则依其年龄就个案而定。适用与有过失规则,是将当事人的过失或其他可归责的事由依客观化、定型化的标准进行比较,以分配损失、确定责任。与有过失的要件具备时,裁判者可以不待当事人为主张,依职权减轻赔偿金额或免除责任。因为与有过失并非抗辩权,而为请求权全部或一部的消灭,债务人就此得提起确认之诉。所以,裁判者得依职权斟酌之。唯如受害人是否与有过失存在争执时,加害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与有过失 双方违约 真正过失 不真正过失 原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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