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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法适用难题及对策研究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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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迪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3期37-44,共8页
当前正是数据经济和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在两者深度融合促进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为反垄断法在规制垄断协议、界定相关市场、审核经营者集中申报方面带来一些难题。为此,需落脚大数据本身,以互联网平台双边市场特征为出发点,引入算... 当前正是数据经济和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在两者深度融合促进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为反垄断法在规制垄断协议、界定相关市场、审核经营者集中申报方面带来一些难题。为此,需落脚大数据本身,以互联网平台双边市场特征为出发点,引入算法规范价值伦理、市场调节和调研机制来尝试规制互联网平台垄断协议。当界定互联网平台相关市场时,应厘清涉案平台类型,定位被诉损害行为发生市场,选择适合的界定方法。在合理情况下,探寻淡化"相关市场"概念。需建立多元申报标准,在审查时注意找出经营者集中的背后动因,在一定情况下将商谈作为审查的必经程序,以此规避以扼杀创新和限制竞争为目的的经营者集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互联网平台 垄断协议 相关市场 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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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不足与改进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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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明 梁静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第1期65-74,共10页
虽然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进行了专门规定,但是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集中企业营业额往往较低,加之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存在审查态度不明、审查标准模糊、综合审查要素宽泛、审查程序不健全等问题,我国《反垄断法... 虽然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进行了专门规定,但是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集中企业营业额往往较低,加之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存在审查态度不明、审查标准模糊、综合审查要素宽泛、审查程序不健全等问题,我国《反垄断法》已不能有效应对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导致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应当从以下方面予以回应:明确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的立法态度,修改《反垄断法》中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禁止性规定,细化综合审查要素,完善审查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领域 经营者集中 审查要素 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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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移动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问题研究 被引量:11
3
作者 叶明 梁静 《竞争政策研究》 2019年第6期20-28,共9页
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集中的特征主要有:被集中的企业营业额往往较低、主动集中者及其背后的推手往往是大型的移动互联网公司、集中之后的新企业资产迅速膨胀、集中前往往处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监管真空状态等。我国《反垄断法》已不... 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集中的特征主要有:被集中的企业营业额往往较低、主动集中者及其背后的推手往往是大型的移动互联网公司、集中之后的新企业资产迅速膨胀、集中前往往处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监管真空状态等。我国《反垄断法》已不能有效应对移动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文针对现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有关营业额的规定单一滞后、营业额计算不明确、兜底条款未起作用等问题,提出确定引入多元化的申报标准、明确营业额的计算标准、建立申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豁免事由的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 申报标准 动态调整机制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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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中的知识产权许可 被引量:8
4
作者 金美蓉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71-187,共17页
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制度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救济措施主要为剥离和许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经营者因知识产权而拥有的竞争优势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相较于剥离,知识产权许可能够更好地适应这种不确定性。从欧美经验看... 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制度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救济措施主要为剥离和许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经营者因知识产权而拥有的竞争优势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相较于剥离,知识产权许可能够更好地适应这种不确定性。从欧美经验看,能否采用知识产权许可作为救济措施,主要应考量和平衡两方面因素,其一为竞争与效率,其二为反垄断的事前控制和事后控制。知识产权许可的有效性取决于许可价格、类型、范围等因素。我国目前采用知识产权许可作为救济措施的案件主要是跨国并购案,涉及的并购方多为在相关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的大型跨国公司。借鉴欧美经验,合理、有效地运用知识产权许可救济措施,对保证未来我国相关市场的有效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许可 合并救济措施 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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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营者集中附限制性条件执行争议的仲裁适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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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武朝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73-78,共6页
竞争争议的可仲裁性正逐步得到认可,为迅速解决经营者集中附加行为性条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我国立法和实践有必要在该领域中逐步引入仲裁机制。具体适用范围上应以行为性条件为主,并根据限制性条件实施的特殊要求,对传统的仲裁机制... 竞争争议的可仲裁性正逐步得到认可,为迅速解决经营者集中附加行为性条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我国立法和实践有必要在该领域中逐步引入仲裁机制。具体适用范围上应以行为性条件为主,并根据限制性条件实施的特殊要求,对传统的仲裁机制的自治性、保密性和程序快捷性等方面予以改进。同时,理顺仲裁机构与竞争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私人仲裁机制与公共执法机制之间的融合与互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 行为性条件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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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合并优步案的反垄断分析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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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郜庆 苏厚阳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78-84,共7页
关于滴滴和优步经营者集中一案,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合并申报的标准、相关市场的界定以及是否限制和排除市场竞争效果的认定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通过域外制度借鉴及经济分析,滴滴的竞争市场应界定为网约车市场,滴滴平台存在着对消费者... 关于滴滴和优步经营者集中一案,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合并申报的标准、相关市场的界定以及是否限制和排除市场竞争效果的认定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通过域外制度借鉴及经济分析,滴滴的竞争市场应界定为网约车市场,滴滴平台存在着对消费者剩余的攫取能力、对网约车经营者的控制能力、对其他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排挤行为等限制和排除市场竞争的效果,监管当局应该做出反垄断法层面上的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滴滴 优步 经营者集中 网约车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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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的福利标准——类型化之研究及我国的选择 被引量:6
7
作者 应品广 《兰州商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4期114-121,共8页
"减损竞争"和"促进效率"这两大因素的权衡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的核心内容。在这一权衡过程中,各国竞争执法和司法机构不得不面临集中控制的福利标准问题,即竞争和效率的好处在主体层面的归属问题。由此形成了三... "减损竞争"和"促进效率"这两大因素的权衡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的核心内容。在这一权衡过程中,各国竞争执法和司法机构不得不面临集中控制的福利标准问题,即竞争和效率的好处在主体层面的归属问题。由此形成了三大福利标准,分别为消费者剩余标准、总剩余标准和平衡权重标准。三大福利标准在经济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待遇各不相同,表现出了一种动态的发展趋势。在我国反垄断法多元立法目标的基础上,宜以"社会本位基础上的消费者福利导向标准"作为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的福利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 福利标准 消费者剩余 总剩余 平衡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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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及我国的取向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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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龙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16-122,共7页
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经营者行为是否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的前提程序。美国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扭转了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立场和作用,强调应将行为的反竞争效果评价作为反垄断审查的中... 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经营者行为是否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的前提程序。美国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扭转了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立场和作用,强调应将行为的反竞争效果评价作为反垄断审查的中心环节,具有正本清源的重要价值。我国反垄断法的结构特征决定了无法忽视相关市场界定的作用,但是降低相关市场界定的作用更符合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执法模式以及违法标准的设计,美国的经验对于我国反垄断执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关市场 经营者集中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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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域外救济冲突与国际合作机制 被引量:4
9
作者 金美蓉 董艺琳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33-149,195,共18页
全球化背景下,为有效规制对本国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国际性垄断行为,各国普遍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立了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规则和做法,包括对经营者集中行为采用反垄断域外救济措施。不同法域市场条件和利益的差异性是形成经营者集... 全球化背景下,为有效规制对本国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国际性垄断行为,各国普遍在立法或司法实践中确立了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规则和做法,包括对经营者集中行为采用反垄断域外救济措施。不同法域市场条件和利益的差异性是形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域外救济冲突的根本原因,而以国际合作路径解决此问题,不仅能够弥补自我约束单边协调路径的局限性,更可以积极回应全球化市场的现实需求、促进反垄断规则与执法的国际化。从目前全球该领域国际合作的现实出发,宜以双边合作模式为重点和抓手,以透明度原则、信息交换和时序调校为合作的核心内容,同时积极构建区域、多边合作平台,推广最佳实践。从中国相关实践来看,应进一步升级双边合作,发展区域和多边合作,同时提升执法透明度,完善信息交换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 域外救济冲突 国际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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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垄断法》上的经营者集中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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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怀霞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2期88-92,共5页
经营者集中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所针对的三大类垄断行为,它与企业合并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导致法律人格的变化,而前者因市场经济力量的集中对市场竞争产生威胁;我国经营者集中的实体控制标准采纳了德国的市场份额标准... 经营者集中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所针对的三大类垄断行为,它与企业合并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导致法律人格的变化,而前者因市场经济力量的集中对市场竞争产生威胁;我国经营者集中的实体控制标准采纳了德国的市场份额标准,但美国的市场集中度标准仍有用武之地;我国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豁免事由虽有规定,但过于原则和抽象,应该具体化,以改善其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 经营者集中 实体控制标准 市场集中度标准 豁免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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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经济证据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吴绪亮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3年第5期3-8,共6页
本文结合欧美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最新进展及经验,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为中心,考察了经济证据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作用等相关问题。本文认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加强对临界损失分析的政策研究,运用合并模拟方法来量化单边效应,并通... 本文结合欧美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最新进展及经验,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为中心,考察了经济证据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作用等相关问题。本文认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加强对临界损失分析的政策研究,运用合并模拟方法来量化单边效应,并通过可操作的分析框架来降低使用买方力量证据的难度,从而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判决的准确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证据 反垄断法 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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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经济下经营者集中的控制:困境与调适 被引量:1
12
作者 汤玉喜 李鑫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54-57,共4页
我国现行有效的反垄断法建立在传统实体经济基础上,对于互联网经济下的经营者集中缺乏及时、有效的应对,导致在申报标准、相关市场界定和限制性条件选择等方面陷入了执法困境。有必要分析困境形成的根本原因,探求经营者集中控制的调适... 我国现行有效的反垄断法建立在传统实体经济基础上,对于互联网经济下的经营者集中缺乏及时、有效的应对,导致在申报标准、相关市场界定和限制性条件选择等方面陷入了执法困境。有必要分析困境形成的根本原因,探求经营者集中控制的调适方法。应在营业额标准的基础上纳入交易额标准和弹性机制;在传统相关市场界定方法上增加多层次相关商品市场界定和大数据相关市场界定;在限制性条件方面完善结构性条件的选择和行为性条件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经济 经营者集中 申报标准 相关市场 行为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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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视野下的监督受托人制度创新:理论证成与现实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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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怀勇 莫旻丹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2-41,共10页
监督受托人制度的本质不是法律关系的改造,而是竞争执法机构、经营者集中方和监督受托人在法律制度中的协同治理。协同治理既在逻辑起点、制度动因、运行机制、制度效果方面与监督受托人制度具有内在统一性,也在保护消费者福利、促进市... 监督受托人制度的本质不是法律关系的改造,而是竞争执法机构、经营者集中方和监督受托人在法律制度中的协同治理。协同治理既在逻辑起点、制度动因、运行机制、制度效果方面与监督受托人制度具有内在统一性,也在保护消费者福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复杂市场环境、预防救济措施风险等方面回应了监督受托人制度的需求。因此,协同治理为监督受托人制度提供了完善进路:基于多元角色参与和核心主体功用,设置独立而互助的主体关系;基于主体间目标一致,设置多维度且有主次的制度原则;基于行为的深度交互,设置监督受托人的任职和履职规则;基于资源共享与责任共担,设置约束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督受托人 经营者集中 协同治理 反垄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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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实施困境研究
14
作者 吕明瑜 刘莹 《怀化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58-62,共5页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作为反垄断机构调查企业并购的门槛,我国自2008年以来一直采用营业额标准。在实践中,出现了标准缺乏合理性、确立门槛低和缺少行业细化的实施困境。在《反垄断法》修订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引入市场份额标准、建立标准...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作为反垄断机构调查企业并购的门槛,我国自2008年以来一直采用营业额标准。在实践中,出现了标准缺乏合理性、确立门槛低和缺少行业细化的实施困境。在《反垄断法》修订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引入市场份额标准、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引入行业系数和明确依职权调查的要求来解决当前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 申报标准 营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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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商标审查程序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15
作者 闫泽群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64-66,共3页
近年来,"达能、娃哈哈商标案""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等案件的发生,说明我国在外资并购中的审查程序仍有完善的空间。并购可以实现企业快速成长,但是其品牌也有被控制的风险。因此,在吸引外资的同时应把风险降到最低... 近年来,"达能、娃哈哈商标案""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等案件的发生,说明我国在外资并购中的审查程序仍有完善的空间。并购可以实现企业快速成长,但是其品牌也有被控制的风险。因此,在吸引外资的同时应把风险降到最低,在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当中,商标审查程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 商标 商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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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审查附条件批准的理论检视 被引量:6
16
作者 张世明 《天津法学》 2020年第4期7-17,共11页
经营者集中救济与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救济截然有别,是对可能受损害的市场竞争而非对作为集中当事人的竞争者的救济,更与惩罚无关。在经营者集中控制的附条件批准中,条件与义务在法律性质和后果上存在重要区别。在我国经营者集中救济措... 经营者集中救济与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救济截然有别,是对可能受损害的市场竞争而非对作为集中当事人的竞争者的救济,更与惩罚无关。在经营者集中控制的附条件批准中,条件与义务在法律性质和后果上存在重要区别。在我国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类型中,结构救济通常认为相对于非结构救济而言更为容易实施,但情况并非如此简单,需要实事求是辨证施治。行为性条件虽然呈现出与管制手段类似或趋同的特性,但不可与传统经济规制混为一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集中控制 条件 结构救济 行为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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