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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 被引量: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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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玉华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21-30,共10页
2020年是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元年,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在试点中存有争议。合规不起诉是企业犯罪的新型治理方式,企业通过付出代价获得重生。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不仅适用于轻罪还适用于重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应当只针对企... 2020年是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元年,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在试点中存有争议。合规不起诉是企业犯罪的新型治理方式,企业通过付出代价获得重生。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不仅适用于轻罪还适用于重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应当只针对企业,而非个人。立足于我国的实践情况,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从现在的小微企业逐步扩展至大中型企业,从国内企业逐步扩展至大型跨国企业。我国需不断总结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本土经验、借鉴域外的实践经验,为世界的企业合规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重罪 大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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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本土化中的“双不起诉” 被引量: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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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玉华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25-39,共15页
"放过企业、严惩个人"是欧美国家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理念,但在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典型案例中,既放过企业又放过个人的"双不起诉"现象出现了,这引发了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公正性和正当性的质疑。"双不起诉"... "放过企业、严惩个人"是欧美国家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理念,但在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典型案例中,既放过企业又放过个人的"双不起诉"现象出现了,这引发了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公正性和正当性的质疑。"双不起诉"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未严格区分企业刑事责任和个人刑事责任,未厘清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随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持续推进,有必要对"双不起诉"引发的质疑作出回应,区分企业和个人的刑事责任,对小微企业的合规不起诉给予足够的本土关怀,厘清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推动我国企业合规本土化深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不起诉 本土化 双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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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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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冀洋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86-200,共15页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年多以来,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的保护方向值得肯定,但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仍有待总结和反思。企业合规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同义语,企业的合规动机是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合规整改的永恒逐利性、检察合规监管的...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年多以来,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的保护方向值得肯定,但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仍有待总结和反思。企业合规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同义语,企业的合规动机是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合规整改的永恒逐利性、检察合规监管的经济利益衡量,为合规激励的扩大化埋下了隐忧。基于单位犯罪混合意志论和责任分离论,涉案企业与涉案人员在刑罚层面可实现责任个别化,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对象只能是企业而非涉案人员,合规监管的适用范围只能是企业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基于实体法的量刑原理,在从宽范围上,事后合规换取的“相对不起诉”仅针对企业轻罪而不适用于企业重罪;事前合规难以成为企业犯罪的实体出罪事由,不能夸大组织体责任论的教义学功能。在未来合规改革的实践深入及立法推进中,应优先注重罪刑法定的追诉限缩意义、“企业合规从宽”与“特定犯罪从严”的刑事政策协调、企业合规整改实效的长期验证,避免落入“合规陷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刑事激励 混合意志论 责任分离论 合规不起诉 实体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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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合规的中国实践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9
4
作者 唐淑臣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11-119,共9页
当前,以刑事法学界领衔的学术圈所热议的企业合规多以大型企业乃至跨国企业为出发点和归宿口,这与司法实践所触及的企业主体类型产生反差,亟需合规改造的无疑是风险更甚的中小微企业。我国中小微企业合规建设面临欠经验、欠能力、欠动... 当前,以刑事法学界领衔的学术圈所热议的企业合规多以大型企业乃至跨国企业为出发点和归宿口,这与司法实践所触及的企业主体类型产生反差,亟需合规改造的无疑是风险更甚的中小微企业。我国中小微企业合规建设面临欠经验、欠能力、欠动力的实践困境,难以套用传统企业合规的法理模型、价值体系和制度框架。以恢复为主的补救式罪后合规建设在实践中已取得长足进展,基于我国中小微企业犯罪类型的集中化倾向,还应探索以预防为主的规范化事前合规建设。具体而言,通过横向合规解决中小微企业合规激励不足的问题,纵向合规解决合规成本高昂以及不同行业的专业性问题,点面结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中小微企业建立事前合规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不起诉 民营企业家犯罪预防 中小微企业保护 事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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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不起诉制度审思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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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健 《法制与社会发展》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7-88,共22页
在我国的合规改革试点过程中,企业合规制度与不起诉制度产生联结。当前,理论探索及实践试点中的“合规不起诉”呈现出典型的“合规本位”样态,甚至是“合规优位”样态,即检察官在对涉案企业进行起诉裁量时,合规排他性地发挥决策作用,或... 在我国的合规改革试点过程中,企业合规制度与不起诉制度产生联结。当前,理论探索及实践试点中的“合规不起诉”呈现出典型的“合规本位”样态,甚至是“合规优位”样态,即检察官在对涉案企业进行起诉裁量时,合规排他性地发挥决策作用,或者优于其他同位阶元素发挥作用。然而,在域外涉案企业暂缓起诉制度中,合规仅是企业审前转处的矫治手段之一。在对涉案企业进行起诉裁量时,“合规外”的诸多元素同样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合规能否预防犯罪、能否提升企业文化等问题悬而未决。在实体法维度,合规与企业罪责减轻并非一元对应,美国的量刑指南中关于有效合规得以减少企业罪责评分的规定也并未获得应有的重视。回归我国语境,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本土化发展忽视了该制度扩张适用后的侦查难题与前移适用后的职权分配难题。在未来讨论合规不起诉的立法问题时,应回归涉案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整体立法逻辑,并引入“合规外”的多元元素,从而补正合规不起诉的现实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合规本位 合规优位 暂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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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合规不起诉考察期限的实践检视与进路
6
作者 李华晨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94-101,共8页
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期限,检察机关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模式面临着难以为大型涉案企业设置合理合规考察期的问题。对此,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只能依据法定侦查和取保候审的期限设计延长合规考察时间的方案,但事实证明这样的方... 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期限,检察机关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模式面临着难以为大型涉案企业设置合理合规考察期的问题。对此,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只能依据法定侦查和取保候审的期限设计延长合规考察时间的方案,但事实证明这样的方案无法满足大型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合理期待。因此,合规不起诉考察期限的设计应当同时满足大型和小微型涉案企业的合规考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将考察期限设置为6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弹性期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合规考察 考察期限 合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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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暂缓起诉协议制度及其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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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世豪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77-86,共10页
新加坡与中国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建构上,同为后发型国家。新加坡开展刑事司法改革已四年有余,除在“高盛案”中适用过“有条件警告”制度外,新加坡当局始终保持着谦抑审慎的态度,迟迟未激活暂缓起诉制度,其背后的原因在于伴随着暂... 新加坡与中国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建构上,同为后发型国家。新加坡开展刑事司法改革已四年有余,除在“高盛案”中适用过“有条件警告”制度外,新加坡当局始终保持着谦抑审慎的态度,迟迟未激活暂缓起诉制度,其背后的原因在于伴随着暂缓起诉而存在的“两极分化的司法体系”以及缺乏司法制衡的检察裁量权对于该国法治有着潜在威胁。鉴于新加坡的相关经验,我国在后续的企业合规改革中,在警惕刑事合规万能主义之余,还须回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实观照,加强对检察裁量权的制约。具体来说,应作好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模式选择与协调衔接,审慎推进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并明确法院在刑事合规中的角色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新加坡 合规不起诉 暂缓起诉协议 检察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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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合规不起诉制度研究 被引量:1
8
作者 何群 季明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56-61,74,共7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深入推进,新型跨境商业贿赂犯罪频繁发生,司法实践中采取单一的刑事惩戒制度难以满足我国改革开放深入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贿赂犯罪合规制度的构建,能够为在华跨国企业应对海外合规风险提供切实可行的具体指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深入推进,新型跨境商业贿赂犯罪频繁发生,司法实践中采取单一的刑事惩戒制度难以满足我国改革开放深入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贿赂犯罪合规制度的构建,能够为在华跨国企业应对海外合规风险提供切实可行的具体指引,也能为我国相关罪名的进一步完善或体系整合提供更为确切的参考。具体而言,可以考虑将刑事合规作为企业在单位行贿罪中刑事责任减免的积极抗辩事由,通过提供刑事政策上的配套措施要求企业完善合规计划,并从免责、减刑等角度激励企业完善合规,建立健全反贿赂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行贿罪 合规不起诉 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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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公检衔接问题研究 被引量:1
9
作者 胡赞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57-63,共7页
公安机关对涉罪企业采取的各类强制性侦查措施,使得涉罪企业的经营状况在启用合规不起诉程序之前便受到影响,从而失去了适用该制度的能力。为解决该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内部对企业犯罪案件处理制度的改革,使其采取的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对涉罪企业采取的各类强制性侦查措施,使得涉罪企业的经营状况在启用合规不起诉程序之前便受到影响,从而失去了适用该制度的能力。为解决该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内部对企业犯罪案件处理制度的改革,使其采取的侦查措施轻缓化,并且协同第三方组织将合规甄别程序提前至侦查阶段;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需要通过严控审查批捕、提前介入侦查等方式,在监督公安机关的同时,协助其完成对企业犯罪案件的甄别与侦查,并据此适当提前启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侦查措施 审查批捕 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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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不起诉改革的阶段性反思:本土性的重申
10
作者 邓紫珊 张文浩 欧志文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50-57,共8页
正确认识合规不起诉要明确现代意义上的合规概念,并理解其改革属性与改革目的。作为刑事程序法意义上的合规激励制度,合规不起诉制度与美国审前转处协议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抽象层面上,合规不起诉有建构的必要性,并具备出罪处理的正当... 正确认识合规不起诉要明确现代意义上的合规概念,并理解其改革属性与改革目的。作为刑事程序法意义上的合规激励制度,合规不起诉制度与美国审前转处协议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抽象层面上,合规不起诉有建构的必要性,并具备出罪处理的正当性。具体意义上,基于本土化考察:应当建立和缓、个案分析的相对区分责任制,预留企业家一并适用合规不起诉的空间;现阶段合规不起诉改革存在特殊的“合规逃逸”规制空白,应当借鉴域外经验,在兼顾激励与惩罚的基础上,以程序和实体两种途径妥善应对如是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营商环境 程序激励 个人责任 合规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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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合规不起诉的考察期限 被引量:3
11
作者 李华晨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585-593,共9页
分析在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过程中,在合规不起诉考察期设置方面出现的瓶颈问题。归纳确定合规考察期需要考虑的因素,列举域外相关国家的应用模式;介绍分析我国检察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延长合规考察期限的三种模式;为未来我国建立企... 分析在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过程中,在合规不起诉考察期设置方面出现的瓶颈问题。归纳确定合规考察期需要考虑的因素,列举域外相关国家的应用模式;介绍分析我国检察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延长合规考察期限的三种模式;为未来我国建立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合规考察期制度提出立法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合规考察 考察期限 立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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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中的侦诉衔接问题研究 被引量:3
12
作者 翟艳 文贵元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6期49-54,共6页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并且法益保护理念的微转型、宽严相济政策的新发展、单位犯罪本质的再认识等还为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提供了正当性支撑。然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能否顺利进行还受制于侦诉衔接是...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并且法益保护理念的微转型、宽严相济政策的新发展、单位犯罪本质的再认识等还为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提供了正当性支撑。然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能否顺利进行还受制于侦诉衔接是否顺畅。侦诉衔接不畅严重弱化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功能。从深层次来看,侦诉衔接不畅的原因主要在于当前“流水线型司法”体制的固有弊端。要有效破解侦诉衔接不畅的问题,可尝试转向“问题解决型司法”模式,构建以支持型监督为核心要素的侦诉协作关系,妥善解决排除合理怀疑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 合规不起诉 侦诉衔接 问题解决型司法 支持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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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不起诉的刑法理论冲突及化解:基于法人自治展开 被引量:1
13
作者 董文蕙 尹锐平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2年第6期87-105,共19页
域外刑事合规制度及法人犯罪归责的理论基石是法人自治,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因法人有效自治相分离。基于法人理论的多元价值与政策目的的强势驱动,我国合规改革并不以法人自治为核心的归责路径为基础,甚至不以法人刑事责任为前提,与刑法理... 域外刑事合规制度及法人犯罪归责的理论基石是法人自治,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因法人有效自治相分离。基于法人理论的多元价值与政策目的的强势驱动,我国合规改革并不以法人自治为核心的归责路径为基础,甚至不以法人刑事责任为前提,与刑法理论产生剧烈冲突。单位和自然人“双不起诉”违背责任主义;单位合规整改如何能够实现实体法上责任的变动尚不明确,合规不起诉之“程序出罪”欠缺实体法基础。我国刑事合规改革所面对的现实状况多维复杂,需要基于实定法转换视角进行本土解释论证。区别于聚焦法人犯罪行为的正向分析模式,基于实定法中法人刑事责任主体特殊设置的逆向思考,跳脱法人自治欠缺的困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解刑法理论冲突。通过责任主体分析可明晰我国的部分法人犯罪本质是与法人人格交融的自然人犯罪,法人犯罪与法人刑事责任可能产生分离,由此“双不起诉”的责任主义危机得以缓释,涉单位犯罪的合规整改不以单位刑事责任存在为前提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法人刑事归责 法人自治 责任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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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视角下的刑事合规制度类型化研究 被引量:1
14
作者 王英豪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3期54-59,共6页
相较于企业视角,国家视角下的刑事合规更加注重对刑事法规范的理论研究,致力于通过外部刑事法手段促成企业内部合规管理。不分视角与类型地使用“合规”概念易引起基础理论上的误会,刑事合规类型化研究的不足也导致在合规起源认识定位... 相较于企业视角,国家视角下的刑事合规更加注重对刑事法规范的理论研究,致力于通过外部刑事法手段促成企业内部合规管理。不分视角与类型地使用“合规”概念易引起基础理论上的误会,刑事合规类型化研究的不足也导致在合规起源认识定位错误、刑事司法实践中合规计划有效性证明标准不清、合规不起诉模式选择模糊等问题,采取国家视角下的刑事合规更利于刑法理论的展开。刑事合规研究应当进行类型化思考,从作为量刑激励事由、作为排除责任事由、作为起诉激励事由及以合规作为个人责任连接点等方面进行刑事合规制度的类型化分析。厘清不同类型的刑事合规制度更有利于刑事合规理论研究和司法路径上的清晰化,更有利于与刑事法规范进行功能上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犯罪治理 刑事合规 合规不起诉 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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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本土化的可能及限度 被引量:90
15
作者 刘少军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51-65,共15页
从域外经验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强制企业完善合规体系、及时弥补损失、稳定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借鉴域外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并对其进行本土化改造,不仅在法经济学上具有理论可能,而且从当前的法治发展成果... 从域外经验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强制企业完善合规体系、及时弥补损失、稳定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借鉴域外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并对其进行本土化改造,不仅在法经济学上具有理论可能,而且从当前的法治发展成果看,也具备制度可能和实践可能。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在我国的本土化应当有其限度,即采用狭义不起诉的一元制模式,以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为前提,适用对象严格限定为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且只有在认定单位犯罪事实的证据达到刑事证明标准的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单位犯罪 合规不起诉制度 本土化 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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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合规不起诉裁量权限制的三种模式 被引量:46
16
作者 唐彬彬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40-58,共19页
作为一种以合规激励为核心的合作性司法模式,合规不起诉制度是起诉便宜原则的又一适用场域。如何明确和限制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在探索合规不起诉制度时应该关注的问题。从比较法的视野来看,美国的内部控制模式和英国的司法监督模... 作为一种以合规激励为核心的合作性司法模式,合规不起诉制度是起诉便宜原则的又一适用场域。如何明确和限制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在探索合规不起诉制度时应该关注的问题。从比较法的视野来看,美国的内部控制模式和英国的司法监督模式是目前限制合规不起诉裁量权的两种主要代表模式。内部控制模式以美国司法部的内部文件的约束为主要手段,侧重发挥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功能。司法监督模式以法官的司法审查为主要手段,关注对合规不起诉裁量权的实际控制问题。我国对合规不起诉裁量权的限制采用的是双重控制模式,即以保护民营企业这一基本原则与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为内部约束,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与合规听证为外部监督机制。作为主管部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合规不起诉适用对象的遴选条件,明确有效合规的标准,促进程序公开透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裁量权 内部控制模式 司法监督模式 双重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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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刑事合规本土探索的实践偏误与路径回归 被引量:21
17
作者 张阳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第6期27-40,共14页
企业合规不起诉试点是我国企业刑事合规本土探索的先行实践,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相对不起诉+检察建议”的事后合规模式;二是“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事前合规模式。以相对不起诉为基点,单一程序出罪的试点思路暴露出检察权和侦查... 企业合规不起诉试点是我国企业刑事合规本土探索的先行实践,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相对不起诉+检察建议”的事后合规模式;二是“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事前合规模式。以相对不起诉为基点,单一程序出罪的试点思路暴露出检察权和侦查权、审判权衔接不畅,限缩企业刑事合规适用范围,以及可能不当放纵涉案企业和责任人的问题。企业刑事合规的本土探索需要遵循程序与实体整体推进的思路,以刑事一体化理念为路径指引,打通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学科壁垒。转变单一化、平面化试点路径,建立多维化、立体化的企业刑事合规多维构造体系。在激励方式上,以企业自愿合规计划建设为主,强制建设为补充;在参与机关上,协调与融合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整体机关和机构;在强制程度上,构建逐级递增的阶梯化强制体系,实现企业强制之下的自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刑事合规 企业合规不起诉 刑事一体化 多维构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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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法院司法审查的理据、模式和路径 被引量:9
18
作者 孙国祥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38-49,共12页
企业合规不起诉由检察机关闭环运作,引发了对检察权异化的担忧以及程序正当性的追问。宪法、刑事诉讼法对法检权力以及相互关系的基本定位,起诉法定主义与便宜主义相结合的诉讼制度,决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只具有有限的起诉裁量权。对涉嫌... 企业合规不起诉由检察机关闭环运作,引发了对检察权异化的担忧以及程序正当性的追问。宪法、刑事诉讼法对法检权力以及相互关系的基本定位,起诉法定主义与便宜主义相结合的诉讼制度,决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只具有有限的起诉裁量权。对涉嫌重罪的企业直接合规不起诉,逾越了起诉裁量权的范围。企业合规改革需要挖掘法院的角色定位与功能。中国特色的合规不起诉制度,应根据企业犯罪的轻重分别采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暂缓起诉制度。前者适用于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范围内涉嫌轻罪的企业,其是否不起诉由检察机关独立决定,无需法院司法审查;后者适用于涉嫌重罪的企业,其是否不起诉需要通过法院司法审查决定。法院的司法审查应是实质性的,是否满足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及是否存在预防刑、责任刑的削减是审查的重点。同时,对于已经起诉的涉企犯罪,法院也需要主动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事前合规计划以及评估事后合规整改的可行性,并依据企业合规的情况予以妥当处理,以建构企业合规不起诉法院司法审查的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法院司法审查 起诉裁量权 企业合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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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制度的本土化构建模式探索 被引量:5
19
作者 梁涛 《北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8-119,共12页
现有研究更多聚焦于企业合规的具体制度设计,鲜有学者关注企业合规制度构建本身,即探究我国如何推动企业合规制度构建,以及其中的模式创新问题。通过梳理我国推动不同类型企业构建合规体系的脉络发现,现阶段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行政监管的... 现有研究更多聚焦于企业合规的具体制度设计,鲜有学者关注企业合规制度构建本身,即探究我国如何推动企业合规制度构建,以及其中的模式创新问题。通过梳理我国推动不同类型企业构建合规体系的脉络发现,现阶段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行政监管的形式迫使金融企业与上市公司率先实现内控合规体系建设,以行政主导的机制强制央企及地方国企构建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体系,以发布合规指引的方式引导外向型企业顺应国际合规潮流,以合规不起诉激励民营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多种方式互相配合、互为补充、有的放矢的构建模式。在构建过程中,我国应以更广阔的视角,注重不同主体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具有本土化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此外,企业不应仅致力于构建单一的企业合规制度,而应以构建一体化的管理平台为最终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内控合规体系 合规不起诉 一体化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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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中检察裁量权的合理规制 被引量:4
20
作者 张旭东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18-33,共16页
当下我国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改革探索是以检察机关为主导而展开的,检察裁量权的扩张是推动改革前行的必然要求,权力滥用的风险也随之产生。企业合规不起诉的运行包含程序启动、达成协议、合规考察与评估决策四个阶段,检察裁量权的... 当下我国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改革探索是以检察机关为主导而展开的,检察裁量权的扩张是推动改革前行的必然要求,权力滥用的风险也随之产生。企业合规不起诉的运行包含程序启动、达成协议、合规考察与评估决策四个阶段,检察裁量权的行使贯穿始终。通过对现有指导性规范的分析与试点实践的考察发现,裁量权行使的过程存在诸多问题,试点实践中形成的由“内部约束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组成的混合型权力规制模式存在一定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对检察裁量权的规制作用。通过完善案件遴选机制,建立明确的合规监管模式选择机制,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程序与权利救济机制等举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检察裁量权的有效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不起诉 检察裁量权 监督与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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