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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家征收权的美国法叙事及其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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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鲁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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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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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102-119,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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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18ZDA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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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长期以来,围绕征收权性质的代表性理论学说主要有"保留权利理论""代表同意理论""内在权力理论"。在美国的征收语境中,基于联邦宪法中"征收条款"的规范表达,在早期偏重州权的二元联邦制下,除在联邦领地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内,联邦征收的开展实质为一种州权主导的合作征收模式。经历四年内战,美国宪制结构发生重大转变,联邦权力急剧扩张。在"科尔诉合众国"案中,联邦征收权被认为是一项联邦政府特有的无需列举但不可或缺的内在权力,完整独立的联邦征收权得以正式确立。在中国征收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过程中,可适度借鉴美国经验,积极培育均衡适度的征收权力理念、努力建构科学合理的征收权力配置机制和有效增强征收制度实践的参与协商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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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联邦征收权
“征收条款”
合作征收模式
“科尔诉合众国”案
中国征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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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ederal eminent domain power
takings clause
cooperative condemnation model
Kohl v.United States
chinese condemnation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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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453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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