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2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从《民法典》看乡村治理中急需关注的十个法治问题 被引量:26
1
作者 孙宪忠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41-48,共8页
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实施,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乡村治理中的问题,意义重大。研究这些问题时,要重视两个核心的民法规则:一个是《民法典》第96条关于农村集体法人作为民法特别法人的规定;另一个是《民法典》第261条关于农村集体经济... 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实施,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乡村治理中的问题,意义重大。研究这些问题时,要重视两个核心的民法规则:一个是《民法典》第96条关于农村集体法人作为民法特别法人的规定;另一个是《民法典》第261条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的规定。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所有权制度的重大变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准确认识社会主义的土地理论、农村集体化理论,遵循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在涉及农业的经济基础已发生本质变化的情况下,勇敢地推出农村地权流转的政策思路。在乡村治理的法制建设中,要解决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相区分的问题;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中建立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问题;完善集体组织中的成员和成员权的制度设计;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把“三权分置”当作一项重要的制度予以推广,搞清楚地权运作的法律基础问题;把紧宅基地审批关,推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满足解决农村建设用地权利及新型农村合作社问题的需要;解决农村集体、农民家庭和个人的各种土地权利登记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乡村治理 法治建设
下载PDF
“习惯法权”与中国民法典之编纂 被引量:11
2
作者 龚廷泰 眭鸿明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16-121,共6页
"习惯法权"相对于国家法律具有"先在性"。我国传统习惯饱含着深刻的"法律伦理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抛弃其历史惰性,汲取其注重道德规则法律渗透、伸张个人信念伦理、强调个人社会责任、重视风俗礼仪等精华... "习惯法权"相对于国家法律具有"先在性"。我国传统习惯饱含着深刻的"法律伦理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抛弃其历史惰性,汲取其注重道德规则法律渗透、伸张个人信念伦理、强调个人社会责任、重视风俗礼仪等精华,并将其贯彻于中国民法典之中,必然有助于民法现代化所需求的"民族性"品格的树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惯法权 中国民法典 编纂
原文传递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在税收领域的适用与完善——以《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为切入点 被引量:13
3
作者 朱大旗 曹阳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3-19,共7页
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包括纳税人涉税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日益引发各界关注。《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内涵、外延、权益属性、类型、处理方式、权益内容、相关主体保护义务等重要事项作了基础性规定,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立法的空... 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包括纳税人涉税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日益引发各界关注。《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内涵、外延、权益属性、类型、处理方式、权益内容、相关主体保护义务等重要事项作了基础性规定,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立法的空白,并为完善纳税人涉税信息保护相关规定提供了绝佳契机。《民法典》中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在税收领域的适用可体现在以下方面:明确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内涵与外延,明确纳税人涉税信息对应权益的属性及差异化保护,明确税法中关于纳税人涉税信息规定应贯彻的原则理念,明确纳税人涉税信息对应权益的基本结构和具体内容,明确相应主体的信息安全保障与保密义务。对《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存在的缺失和模糊之处,应在纳税人涉税信息保护立法和法律适用中予以关注和完善,比如,化解现行涉税信息保护立法位阶低、存有歧义等问题,明确相关权益保护的统合协调指导机构和具体负责单位,解决涉税信息能否双向共享及二次共享等难题,完善对相关侵权行为的责任追究与救济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个人信息保护 涉税信息 纳税人
原文传递
民法典编纂的政法叙事 被引量:8
4
作者 邵六益 《地方立法研究》 2020年第5期36-51,共16页
近代以来,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借助个人主义的价值本位,试图将全体国民塑造成自治的独立公民,在此基础上确保社会契约建国的正当性,民法典在19世纪欧洲民族国家形成中发挥了事实上的宪法作用。新中国政法体制建立在身份区分的基础之上,... 近代以来,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借助个人主义的价值本位,试图将全体国民塑造成自治的独立公民,在此基础上确保社会契约建国的正当性,民法典在19世纪欧洲民族国家形成中发挥了事实上的宪法作用。新中国政法体制建立在身份区分的基础之上,在婚姻法和土地法等“事实民法”中推行区别化逻辑,这与欧陆民法典形式平等的基本假设存在一定的内在张力,加之经济制度的影响,前三次民法(典)编纂工作未能顺利完成。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日渐成熟,我们更有能力将民法典传统纳入新时代的政法体制之中,民法典制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将叙事性的中国故事上升为规范性的中国经验。21世纪的时代性只是中国民法典无法选择的时间限定,社会主义性质才是其更为根本的精神品格,不同法律传统在实验主义之下得以融合,形成了中国民法典的技术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政法体制 治理现代化 社会主义性质
下载PDF
论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被引量:7
5
作者 申卫星 傅雪婷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22-137,237,共17页
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意在维护债权人交易安全和债务人意思自由之间的平衡。由此出发,代位权的客体宜从宽解释,“影响债权实现”要件的认定则应依债之类型而分别采取“无资力说”和“特定物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意在维护债权人交易安全和债务人意思自由之间的平衡。由此出发,代位权的客体宜从宽解释,“影响债权实现”要件的认定则应依债之类型而分别采取“无资力说”和“特定物债权说”。《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新增了债权人可合并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的规定,达到了简化法律关系、加快权利行使的目的。同时,草案还新增规定了管辖协议对债权人的扩张效力。这是类推适用法定移转的债权请求权相关规则的自然体现,值得肯定。面对学说争议,《民法典》第527条并未在“直接受偿说”和“入库规则”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创造性地规定了“简易债权回收+限定入库”规则,令代位权的法效果依债权或其从权利是否被采取了保全、执行措施以及债务人是否破产而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债权人代位权 保全 入库规则 撤销权 合并提起
原文传递
体外胚胎的权利生成与民法典保护模式选择 被引量:6
6
作者 刘云生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24-40,共17页
以近年来体外胚胎纠纷裁判文书为对象,探讨体外胚胎的问题由来、权利构成等问题。主张体外胚胎既包含人格权、身份权,也兼具“物”的属性。民法典实施过程中,无论是以“人”的视角,还是以“物”的视角,体外胚胎在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体系... 以近年来体外胚胎纠纷裁判文书为对象,探讨体外胚胎的问题由来、权利构成等问题。主张体外胚胎既包含人格权、身份权,也兼具“物”的属性。民法典实施过程中,无论是以“人”的视角,还是以“物”的视角,体外胚胎在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体系构造中都能获得有效保护,但在保护模式上尚需强化、细化具体条件和相关程序。进而提出以人格权编为主的人格权一体保护模式,辅之以《民法典》第1183条第2款为依据的侵权法保护,以第996条为依据的合同法保护三种模式,力求为体外胚胎的法律保护及纠纷解决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于确证民事权利的同时,为司法裁判提供有益的适法参考和进路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体外胚胎 权利谱系 保护模式
下载PDF
《民法典》背景下民商法发展空间与路径研究
7
作者 龙卫球 《政法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36-51,共16页
传统民法典编纂促进了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但同时也因外在体系封闭性而导致后续私法发展受限。我国民法典作为一部面向当下的21世纪民法典,置身于更加复杂的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语境,以民商合一为体例,采取了不同于传统民法典的特殊开放... 传统民法典编纂促进了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但同时也因外在体系封闭性而导致后续私法发展受限。我国民法典作为一部面向当下的21世纪民法典,置身于更加复杂的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语境,以民商合一为体例,采取了不同于传统民法典的特殊开放体系,较好地克服了形式化封闭体系的弊端,为后续民商法发展预留较大空间。申言之,我国民法典在体系设计上,在采用概念形式化体系的同时,不仅采取了宣示目的、明确原则、介入功能化、予以动态设计等做法,还创造运用了设定大量立法授权规定的立法技术,进而演化为一种极具弹性的特殊开放体系。这种特殊开放体系设计,对后续民商法发展问题在立法和适用两个方面产生了积极效应。一方面,不仅使得民法典自身修改和其他民商事法律制定更加容易,而且还因大量立法授权规定带来了后续立法的极大便利,因而通过立法路径发展民商法的空间巨大。另一方面,导致在适用中出现方法论的转型,解释机制更加灵活,并由文本论转向价值融贯解释论、功能解释论和动态解释论,法律补充比以前更加易于适用,由谨慎而转为积极,再加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享有极其独特的司法解释权,这些也使得民法典适用本身兼具前所未有的创制发展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特殊开放体系 立法授权规定 后续发展 空间与路径
原文传递
论我国连带债务制度的立法发展与司法完善 被引量:4
8
作者 戴孟勇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38-148,237,共12页
《民法典》第518—520条规定了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和涉他效力事项,在我国首次建立起较为完整的连带债务制度。不过,《民法典》关于连带债务的规定存在一些需要解释和澄清的问题。通过运用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的方法可知,诉讼... 《民法典》第518—520条规定了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和涉他效力事项,在我国首次建立起较为完整的连带债务制度。不过,《民法典》关于连带债务的规定存在一些需要解释和澄清的问题。通过运用法律解释和漏洞补充的方法可知,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属于连带债务的相对效力事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属于连带债务的限制绝对效力事项。《民法典》第519条第3款规定的连带债务人追偿权的扩张制度,在解释上需要予以细化。不可分债务在符合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时,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连带债务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连带债务 多数人之债 不可分债务
原文传递
中国民法典的立法特色和时代亮点 被引量:3
9
作者 于海涌 郭嵘 《地方立法研究》 2020年第6期82-92,共11页
中国民法典是我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它是我国立法时间最长、立法规模最大、立法条文最多、与我们社会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民法典中,城市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期限届满的续期缴... 中国民法典是我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它是我国立法时间最长、立法规模最大、立法条文最多、与我们社会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民法典中,城市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期限届满的续期缴费、居住权、情势变更、民间借贷、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公证遗嘱优先效力规则的废除等立法设计为其突出的时代亮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民法典 民事立法 法典化 民事基本法 民法典编纂
下载PDF
民法典体系下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的返还进路 被引量:2
10
作者 房绍坤 寇枫阳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05-121,236,237,共19页
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于子女离婚时要求返还的,理论和实践中有借名买房、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双方赠与三种进路。第一种进路因欠缺借名买房合意而不成立,或因背俗、恶意串通而无效;第二种进路有悖于程序法的证明责任分配体系,且偏离了实... 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于子女离婚时要求返还的,理论和实践中有借名买房、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双方赠与三种进路。第一种进路因欠缺借名买房合意而不成立,或因背俗、恶意串通而无效;第二种进路有悖于程序法的证明责任分配体系,且偏离了实体法上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功能;第三种进路完全忽视父母的利益,亦未发挥民法典的内外部体系效应,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予以采纳。通过《民法典》合同编与总则编规则的类型化适用,可以消解夫妻双方赠与进路的不足。若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父母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请求返还。若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子女之配偶存在忘恩行为时,父母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请求返还;不存在忘恩行为时,父母对子女之配偶的赠与可视为附默示解除条件的赠与。该解除条件不存在无效事由,且仅在因子女之配偶对婚姻关系消灭具有可归责性时方能成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父母购房 借名买房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赠与 撤销赠与 解除条件
原文传递
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的司法闭环探索——兼论民法典背景下网络赋强公证在司法智能合约的应用 被引量:1
11
作者 阮啸 孙戈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36-42,48,共8页
民法典为电子合同的运用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智能合约以“自动执行”作为其核心含义,已从技术领域延伸至司法领域。针对具有标的小、总量大、纯线上完成等特征的涉智能合约的金融业务,网络赋强公证已具备了... 民法典为电子合同的运用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智能合约以“自动执行”作为其核心含义,已从技术领域延伸至司法领域。针对具有标的小、总量大、纯线上完成等特征的涉智能合约的金融业务,网络赋强公证已具备了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当前司法改革过程中,网络赋强公证具备结合区块链智能合约给金融合同形成完整司法闭环的能力。司法实践过程中的智能合约应用也离不开网络赋强公证的参与。当然,网络赋强公证的业务与其他纠纷解决途径相比优点很明显,但也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合约 执行 赋强公证 民法典
下载PDF
论《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在中小企业重整中的适用
12
作者 陈政 汪源 《郑州师范教育》 2021年第2期41-45,共5页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新规定了价款债权抵押权,赋予了价款债权人就价款所购动产的超优先受偿顺位。在中小企业进入重整后,既有的价款债权抵押权的超优先受偿顺位应当得到尊重。《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在中小企业重整中的适用,可...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新规定了价款债权抵押权,赋予了价款债权人就价款所购动产的超优先受偿顺位。在中小企业进入重整后,既有的价款债权抵押权的超优先受偿顺位应当得到尊重。《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在中小企业重整中的适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小企业融得资金购买生产设备或原材料的机会,推动重整的成功。价款债权抵押权设定后,中小企业因重整中生产经营需要而出卖抵押物的,应当通知价款债权抵押权人,并给予其异议的机会,价款债权抵押权人应享有就转让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作为抵押物的原材料被生产加工成产品时,价款债权抵押权应当继续支配该产品的交换价值,该产品售出后的价金,应当优先用来清偿价款债权抵押权人的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价款债权抵押权 中小企业 重整
原文传递
生活安宁权:一种特殊的隐私权 被引量:43
13
作者 王利明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46-55,共10页
生活安宁权是20世纪初产生并得到发展的概念。该项权利不仅是一种私权,而且是一种人格权,有必要在人格权法中加以规定。该项权利不宜作为一般人格权,也不宜作为与隐私权相分离的单独人格权,而应将其视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个人安... 生活安宁权是20世纪初产生并得到发展的概念。该项权利不仅是一种私权,而且是一种人格权,有必要在人格权法中加以规定。该项权利不宜作为一般人格权,也不宜作为与隐私权相分离的单独人格权,而应将其视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个人安宁利益又与其他隐私利益存在区别,其客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可以将其作为特殊的隐私权。我国民法典应当在人格权编的隐私权部分明确规定生活安宁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活安宁权 民法典人格权编 隐私权
下载PDF
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度变迁 被引量:10
14
作者 周江洪 《地方立法研究》 2020年第5期1-22,共22页
合同编在我国民法典中占据异常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典具有“合同中心主义”的典型色彩。合同编在尊重历史延续性的同时,借鉴世界法治文明先进成果、吸收民法前沿理论、反映司法实践最新进展,在体系结构和诸多制度上都有较大发展和重要... 合同编在我国民法典中占据异常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典具有“合同中心主义”的典型色彩。合同编在尊重历史延续性的同时,借鉴世界法治文明先进成果、吸收民法前沿理论、反映司法实践最新进展,在体系结构和诸多制度上都有较大发展和重要创新。厘清合同编制度变迁的具体表现,有助于民法典的全面贯彻实施和今后的民法学说反思。合同编通过“删、增、改”的方式,对1999年合同法作出了重大革新。此次民法典编纂,以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功能为中心,大幅革新了债的基本制度和合同重要制度。典型合同则通过增加合同类型、吸收司法解释、完善现有规则的方式,对诸多细节制度作出了完善和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编 制度变迁 通则 典型合同
下载PDF
《民法典》恶意串通条款的独立价值与规范释义
15
作者 鲍伊帆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7-88,共12页
恶意串通行为并非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之子情形。在体系定位上,《民法典》第154条属于独立的合同无效制度。在适用范围上,《民法典》第154条可以对以股权等投资性权利为标的的转让、非商品房与动产的一物多卖、债务人的诈害行为损害担保人... 恶意串通行为并非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之子情形。在体系定位上,《民法典》第154条属于独立的合同无效制度。在适用范围上,《民法典》第154条可以对以股权等投资性权利为标的的转让、非商品房与动产的一物多卖、债务人的诈害行为损害担保人利益等案型中的恶意串通行为加以规制,具有独立的制度价值。恶意串通的主观构成聚焦于对“串通之恶意”的判断,当事人既需存在明知或应知行为可能导致损害之“观念”,又需具备积极追求或放任损害结果发生之“意思”。《民法典》第154条所称“他人合法权益”中的“他人”仅指向特定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客观构成以“特定第三人财产利益”为中心,并以“造成实际损害”作为其必要条件。基于比例原则的考量,《民法典》第154条中的“无效”应为相对无效之法律效果,其只能由受害方主张,且仅相对该受保护的特定第三方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54条 相对无效
下载PDF
论物权行为理论与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被引量:2
16
作者 李洪健 江海 《私法》 CSSCI 2017年第2期2-30,共29页
物权行为理论兼具私法自治与形式赋权色彩,该理论既有规范体系上的逻辑必然,亦有理论素材与固有法制的继受。物权行为独立性原则不仅是债权、物权二分体系的逻辑必然,也是贯通私法自治、解读现实交易与增强交易弹性的内在需求。物权行... 物权行为理论兼具私法自治与形式赋权色彩,该理论既有规范体系上的逻辑必然,亦有理论素材与固有法制的继受。物权行为独立性原则不仅是债权、物权二分体系的逻辑必然,也是贯通私法自治、解读现实交易与增强交易弹性的内在需求。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因其内部抽象原则的嵌入而与私法自治有欠融通,其虽具有维护交易安全之实益,唯其自身之制度裂痕难以由不当得利制度弥补,且其大部分功能可由善意取得制度替代,平衡其善弊两端,我国民法典应取其独立性而舍其无因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民法典编纂
原文传递
人格权立法模式的发展变化及其对我国民商法典的启示 被引量:4
17
作者 王明锁 郑奇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1期102-109,共8页
人格与主体资格及主体身份密切相关,人格权乃重要的主体权利。罗马法虽然没有人格权之说,但有人格权之内容,且对后来的民法典产生很大影响,尤其对《法国民法典》影响巨大。《法国民法典》在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影响下采取了整体的人格... 人格与主体资格及主体身份密切相关,人格权乃重要的主体权利。罗马法虽然没有人格权之说,但有人格权之内容,且对后来的民法典产生很大影响,尤其对《法国民法典》影响巨大。《法国民法典》在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影响下采取了整体的人格权观点,法典在立法技术上采取概括的人格权保护方式;随社会的发展,新的人格权能不断被吸纳进去,故未产生一般人格权制度。而《德国民法典》受实证主义和康德伦理人格主义哲学的影响,坚信法定人格权观点,法典采取列举式人格权保护,在后来的发展中显现出明显的不足。其后,在法理学的发展下,借助判例确立了一般人格权制度,且对德国族民法典产生了一定影响。其他一些国家的民法典也对一般人格权制度的形成起了一定作用。人格权立法模式的发展变化将为我国民商立法带来一些启示,不仅可以增强我国确立该制度的主动性,而且从立法技巧上,可以将传统人格权置于人身权之中,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格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法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人身权 人格权 我国民商法典
下载PDF
遗嘱执行人的概念辨析与制度建构 被引量:5
18
作者 任江 王婷 《武陵学刊》 2018年第5期104-111,共8页
"遗嘱执行人"是遗嘱执行制度的核心,其既可以由遗嘱人直接指定,也可以由其指定他人间接指定。而界定遗嘱执行人概念,厘清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辨析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是建构遗嘱执行人法律制度的前提。将遗嘱执行人的法律... "遗嘱执行人"是遗嘱执行制度的核心,其既可以由遗嘱人直接指定,也可以由其指定他人间接指定。而界定遗嘱执行人概念,厘清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辨析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是建构遗嘱执行人法律制度的前提。将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定位为遗嘱人的代理人,并不会产生所谓"死者存在人格"的问题,亦符合我国现行代理规则。尽管遗嘱执行人的职责与遗产保管人、遗产信托人等相似概念存在着一定的交叉,但其职责范围的广泛性使其无法被其他制度替代,相较于现行《继承法》的概括规定,我国未来民法典继承编理应对该制度予以更为精细化的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 继承法 民法典
下载PDF
民法典与法治中国的未来 被引量:3
19
作者 汤文平 《地方立法研究》 2020年第5期52-66,共15页
民法典的出台是一个关键的历史时刻,从历史经验来看,民法以及民法典经久不衰的原因大致有三:(私法)自治特性,其规则的形成采用自下而上机制;永不停歇的智慧积累,兼具稳定力和进化力;道德与法律在法典中水乳交融。民法典推出之后,中国民... 民法典的出台是一个关键的历史时刻,从历史经验来看,民法以及民法典经久不衰的原因大致有三:(私法)自治特性,其规则的形成采用自下而上机制;永不停歇的智慧积累,兼具稳定力和进化力;道德与法律在法典中水乳交融。民法典推出之后,中国民法学人应有意识地推动法律共同体与法律人共同体相互耦合,顺畅运作,沟通法治与教化,使法治中国早日臻于“人法合一”的理想境界;同时,又应沿“一带一路”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民商法为制度先锋促使各民族国家相互加深理解,催生新共同法,力争在交易法领域形成一个规范认知具高度共识的意义共同体。在打造中国特色民法教义学体系以及新共同法的伟大进程中,遵循法学实证主义道路的中国民法学人共同体将担当重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法治中国 新共同法 法学实证主义
下载PDF
论基本民事权利保护与人权保障的关系 被引量:7
20
作者 王利明 朱虎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9,共9页
人权具有整体性,基本民事权利保护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基于各项人权之间的相互联系,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义务包括消极防御义务和积极保障义务。基本民事权利保护坚持人权的人民性,实现人权的全民共享、平等共享和广泛充分。据此... 人权具有整体性,基本民事权利保护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基于各项人权之间的相互联系,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义务包括消极防御义务和积极保障义务。基本民事权利保护坚持人权的人民性,实现人权的全民共享、平等共享和广泛充分。据此,我国民法典明确民事权利主体的普遍性,促进基本民事权利保护的形式和实质平等,加强对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的民法保障。基于人权的发展性,要随着高科技和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对基本民事权利的具体保护规则,在整体上要坚持多元综合治理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权 人权保障 民事权利保护 民法典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