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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罪刑配置问题之反思与消解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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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金钢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55-63,共9页
如何妥当配置受贿罪的罪刑体系,不仅是刑法理论界争论不衰的议题,更是关乎受贿罪惩治预防效果的实务难题。当前我国受贿罪的罪刑体系配置条款存在诸多缺陷,同时因为我国《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背立法规定... 如何妥当配置受贿罪的罪刑体系,不仅是刑法理论界争论不衰的议题,更是关乎受贿罪惩治预防效果的实务难题。当前我国受贿罪的罪刑体系配置条款存在诸多缺陷,同时因为我国《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背立法规定,提升受贿罪的入罪门槛,导致数额模式的不当回归,容易带来罪刑评价不足、罪责刑失衡的问题,不利于有效预防、公正量刑和刑罚目的的实现。应构建以情节为中心的法定刑评价模式,同时以受贿人违背职责义务程度作为情节轻重的标准;实现受贿罪刑罚设置的独立化;转变治理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理念。在以保障人权、打击犯罪为最高宗旨的刑法领域,受贿罪的罪刑配置应做到立法协调合理、司法衔接有序、量刑科学公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罪 罪刑配置 《刑法修正案(九)》 情节中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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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贪污、受贿罪罪刑体系的立法修改——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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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萍 陈鹏飞 《时代法学》 2016年第4期66-71,共6页
我国贪污、受贿犯罪采取的是"数额主导制"的立法模式,将犯罪数额作为定罪和量刑的主要标准。在对"数额主导制"深刻反思的基础上,立法者对贪污、受贿罪的罪刑体系进行了大幅修改,以"犯罪情节中心制"的立... 我国贪污、受贿犯罪采取的是"数额主导制"的立法模式,将犯罪数额作为定罪和量刑的主要标准。在对"数额主导制"深刻反思的基础上,立法者对贪污、受贿罪的罪刑体系进行了大幅修改,以"犯罪情节中心制"的立法模式替代"数额主导制",将犯罪情节置于犯罪数额平行的位置。在"犯罪情节中心制"之下,情节因素仍然存在着被边缘化的风险,从宽条款的规定也不尽合理。应当通过司法解释对概括数额进行明确和统一,并提升犯罪情节因素的可操作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 贪污、受贿罪 犯罪数额 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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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上的“明知”——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第287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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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耀武 王惠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81-86,共6页
在信息网络时代背景下,信息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的技术支持、帮助行为作为一种正当的中性业务行为,本身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当其技术支持、帮助行为被滥用,制造了法律所不能容忍的风险时,就可能构成犯罪。信息网络服务经营者技术支持、... 在信息网络时代背景下,信息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的技术支持、帮助行为作为一种正当的中性业务行为,本身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当其技术支持、帮助行为被滥用,制造了法律所不能容忍的风险时,就可能构成犯罪。信息网络服务经营者技术支持、帮助罪无疑对于规范网络环境秩序、促进互联网技术的良性循环发展意义重大,但是同时也增加了网络服务者的法律风险,对其经营模式的创新可能造成限制。应当建立有效的犯罪风险控制机制,保持刑法介入的正当性,实现有效的规范网络环境与互联网机制创新的均衡发展,完善现有的传统刑法理论体系,加强信息网络服务主体主观方面的"明知"认定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网络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 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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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解释学释义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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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谦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14-20,共7页
鉴于频现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现象,致使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予以修正。解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时,应当密切关注三个要件要素:基于法益二元观理论,"公民个人信息&q... 鉴于频现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现象,致使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予以修正。解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时,应当密切关注三个要件要素:基于法益二元观理论,"公民个人信息"既表征个人法益,也蕴含超个人法益;立足于法秩序一致性原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认定参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者一般性规定。至于违法性的判断,应以是否经过公民同意为实质标准;运用罪量因素理论,将"情节严重"认定为不法构成要件要素,同时对其类型化,包括行为量定的情节严重、危害后果的情节严重以及主观不法的情节严重。因而综合考察信息类别与数量、危害后果和主观目的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或危险,成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可行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 公民个人信息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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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死刑替代功能的立法反思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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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永强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94-209,共16页
终身监禁制度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项新制度。从规范内涵看,我国的终身监禁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针对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创设的死缓执行方式,其实质是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对其进行减刑、假... 终身监禁制度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项新制度。从规范内涵看,我国的终身监禁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针对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创设的死缓执行方式,其实质是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死缓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对其进行减刑、假释。"不得减刑、假释"的刚性设计,使终身监禁治理腐败的政策宣示功能得到了彰显,但激励性的缺失和必要性的不足,又使其面临正当性的责难。终身监禁并不具备替代死刑立即执行、限制和废止死刑以及防止服刑期过短的功能,其与死刑一样,都是残酷、不人道的,不符合刑罚轻缓化的时代潮流。无论是作为当前的死缓执行方式,还是未来的具体刑种,终身监禁都难以承受死刑废除之重。我国刑罚不存在"生刑过轻"的问题,死刑废止的症结也不在于有无终身监禁,即使全面废止死刑,我国的刑罚体系仍然是重刑体系,没有可供终身监禁等替代刑植入的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终身监禁 《刑法修正案(九)》 废止死刑 死刑替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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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死刑立法修改问题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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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拓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51-61,共11页
在《刑法修正案(九)》废除绑架罪、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绝对死刑之后,我国刑法典中仅劫持航空器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4种罪名规定有绝对死刑。绝对死刑的废止有利于协调罪刑关系、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 在《刑法修正案(九)》废除绑架罪、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绝对死刑之后,我国刑法典中仅劫持航空器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4种罪名规定有绝对死刑。绝对死刑的废止有利于协调罪刑关系、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推进死刑制度的改革。但是,修改后的法定刑依然具有绝对性且罪刑关系依然存在瑕疵,而以"可以判处死刑"的方式作为绝对死刑废止后的法定刑配置模式最具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绝对死刑 立法修改 法定刑配置 《刑法修正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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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的立法趋势与适用立场——以《刑法修正案(九)》为中心的审视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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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王昌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第6期34-45,共12页
《刑法修正案(九)》对罚金刑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既在总则中对罚金刑的执行制度作了纲领性的调整,又在分则中对个罪的罚金刑配置进行了具体化修订。本次修正案对罚金刑的重视程度高、调整范围广、修改内容全,并由此显露出罚金刑在立法... 《刑法修正案(九)》对罚金刑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既在总则中对罚金刑的执行制度作了纲领性的调整,又在分则中对个罪的罚金刑配置进行了具体化修订。本次修正案对罚金刑的重视程度高、调整范围广、修改内容全,并由此显露出罚金刑在立法上的诸多新趋势,显现了刑事立法对罚金刑的惩罚与预防犯罪功能的充分重视。但本次修正案对罚金刑的修改并未体现罚金刑所应承载的刑罚轻缓之内在效能,反而有导向罚金刑的扩大适用与刑罚过苛的严重偏差。罚金刑的司法适用应在立法扩张的前提下秉持谨慎适用的基本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 罚金刑 刑罚功能 刑罚前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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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探究——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背景的思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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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亚文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3期58-63,共6页
尽管《刑法修正案(九)》确立了"数额+情节"的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但却刻意回避了为受贿罪设置独立定罪量刑标准的重要议题,并留下诸多悬而未决的司法适用难题。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之构建,应以贪污、受贿罪的法益... 尽管《刑法修正案(九)》确立了"数额+情节"的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但却刻意回避了为受贿罪设置独立定罪量刑标准的重要议题,并留下诸多悬而未决的司法适用难题。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之构建,应以贪污、受贿罪的法益侵害本质为根据,适当兼顾经济发展变化和反腐政策需求,并以域外共通性立法经验为参考而做出。基于此,应当分别构建"数额为主、情节为辅"的贪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以情节为中心"的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并在维持现有入罪数额标准不变之基础上,以一定经济指数为参照,合理、科学确立适当反映经济发展变化的量刑动态数额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罪 受贿罪 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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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刑法修正案(九)》中的宽与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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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德安 《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28-32,共5页
《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回应,其"宽"体现在刑法规范继续走在消减死刑的路上和对贪污贿赂犯罪从宽情节的增加;其"严"体现在罚金刑的扩大适用及刑法规范对应时性的关注。总体来看,《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回应,其"宽"体现在刑法规范继续走在消减死刑的路上和对贪污贿赂犯罪从宽情节的增加;其"严"体现在罚金刑的扩大适用及刑法规范对应时性的关注。总体来看,《刑法修正案(九)》是谨严的,但应当以发展的刑法观的立场来看待修正案本身:既要认清我国的立法现状,也要坚守立法的基本底线,更要稳定性和与时俱进并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 宽严 罚金刑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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