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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宪法维度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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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周斌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5-15,共11页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首先要求重大改革于宪法有据。当下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进入到攻坚期和深水区,亟需宪法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改革,以破除改革阻力、形成改革合力、化解改革风险,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对《关于全面深化...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首先要求重大改革于宪法有据。当下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进入到攻坚期和深水区,亟需宪法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改革,以破除改革阻力、形成改革合力、化解改革风险,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对《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和措施进行合宪性检视,不难发现其关涉的重点是警察权的公安内部运行及规制问题,而较少关切到作为警察权运行和规制之前提的宪法框架下的警察权配置问题。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效推进,必须遵循宪法基本原则,将警察权的配置问题置于宪法总体框架下进行妥善考量和合理勾画,并在宪法指引下系统地完善以《人民警察法》为核心的警察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宪法维度 警察权配置 警察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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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层警察执法权范围界定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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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军 罗颖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16-19,共4页
国家运行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保障警察权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强制性来实现其职能,保障社会治安有序运行;另一方面建设现代化法治文明进程中,"国退民进"为历史趋势。如何将二者统一于当下的社会现实,从而达到理想的平... 国家运行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保障警察权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强制性来实现其职能,保障社会治安有序运行;另一方面建设现代化法治文明进程中,"国退民进"为历史趋势。如何将二者统一于当下的社会现实,从而达到理想的平衡状态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摒弃了单一的"警察权扩张"与"警察权限制"两种理论后,在我国社会现实背景之下,警察权配置的第一层次即基层警察执法范围边界的确定应当坚持六个基本原则,分别为: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原则、相应性原则、警察权行政权性质确定原则、司法控制原则、程序正义原则以及"公""私"有别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警察权 警察权配置 基层警察执法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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