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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大数据时代的算法解释权:背景、逻辑与构造
被引量: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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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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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昌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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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52-16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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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8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大数据挖掘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FX18203)
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美网络空间治理比较研究》(18JZD04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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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大数据时代,算法自动化决策在广泛运用于私人生活与公共治理领域的同时,也导致了隐私和歧视风险。究其原因,在于算法透明性缺乏导致算法决策的黑箱效应,并最终危及算法决策可责性。算法解释权旨在通过赋予数据主体获得算法自动决策的解释的权利,明确数据控制者的解释义务,通过提高算法透明性达致重塑算法决策可责性,进而缓和算法决策隐私和歧视风险的目的,具有现实的正当性基础。在具体权利构造上,依据解释标准和解释时机的不同,算法解释权可以界分为以算法系统功能为中心的解释权模式与以具体决策为中心的解释权模式,两种解释权模式并非非此即彼的排他关系,在具体的解释权运用中,应当根据算法决策所处的具体阶段和时机来选择适当的解释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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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算法自动决策
算法解释权
透明性
可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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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ge of big data
algorithmic automatic decision-making
right to explanation of algorithmic decision
transparency
account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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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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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工智能算法决策对行政法治的挑战及制度因应
被引量: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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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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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昌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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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4-45,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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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行政自动化算法决策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9SFB3015)
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美网络空间治理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8JZD040)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行政法视野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8CFX061)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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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在行政规制领域中日渐广泛的运用正在促发行政规制的智能转型。人工智能算法自动决策在提升行政规制效能、防止行政恣意,实现决策公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算法决策具有自动性、高度的复杂性和模糊性特征,给依法行政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和行政公平原则等现代行政法治原理带来严重挑战。基于此,在规制路径上,可以考虑赋权规制路径,在合理限定算法决策适用范围的基础上,通过赋予在算法行政自动决策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免受算法自动决策权利、算法解释权,并赋予特定专门机构算法决策评估审查权利,以确保人工智能算法决策在行政法治框架下作出,进而发挥其助推行政法治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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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
行政法治
算法自动决策
技术正当程序
算法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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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ule of Administrative Law
algorithmic automatic decision-making
Technical Due Process
Right to Expla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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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P1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D912.1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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