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cqvip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7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大数据杀熟定价算法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
9
1
作者
文铭
莫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2期59-66,共8页
大数据杀熟现象的出现,导致平等权的侵害、价格合谋的产生以及市场秩序的破坏。究其本质,乃是数字鸿沟、算法的不透明性以及算法权力的异化所导致的定价算法治理问题。为了解决科技发展与社会秩序之间的矛盾,通过对欧盟、美国的规制经...
大数据杀熟现象的出现,导致平等权的侵害、价格合谋的产生以及市场秩序的破坏。究其本质,乃是数字鸿沟、算法的不透明性以及算法权力的异化所导致的定价算法治理问题。为了解决科技发展与社会秩序之间的矛盾,通过对欧盟、美国的规制经验进行研究,并结合中国的现实困境与立法现状,建议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层面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设立算法审查委员会,构建算法侵权责任体系,增强企业与用户的法治意识,从而实现大数据杀熟定价算法的多元化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定价算法
域外立法
个人信息保护
算法规制
下载PDF
职称材料
法律关系视角下算法规制的困境与因应
2
作者
宋腾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丛》
2024年第3期81-91,共11页
法律关系视角下的算法应用责任主体明确,核心客体数据可重复使用,具备规制可能。算法规制对于处理算法应用所引发的社会不平等问题和市场垄断问题等具有现实必要。数字时代下规制环境变迁凸显当前规制的不足。立法作为法律关系的调整方...
法律关系视角下的算法应用责任主体明确,核心客体数据可重复使用,具备规制可能。算法规制对于处理算法应用所引发的社会不平等问题和市场垄断问题等具有现实必要。数字时代下规制环境变迁凸显当前规制的不足。立法作为法律关系的调整方式,存在规制理念落后,立法模式单一,法律规范难以直接作用于算法治理的困境。在法律关系的具体面向上,算法研发与应用机构存在算法责任认定困难,算法专利化理论妨碍市场优势的发挥的问题。公权力机关“被规制者”定位的缺失与不当规制的情形同样不利于规制目标实现。算法规制应当予以规范:第一,应当转变传统的规制理念,加强对算法的权力规制,推进专门式立法,并在部分规制环节尝试法律代码化。第二,算法研发与应用机构应当在制度层面明确算法作为商业秘密的性质,结合算法透明的抽象原则与具体操作机制,实现平台行为的责任认定。第三,面向公权力机关的具体规制应注重治理与技术发展的平衡,同时规制公权力机关的算法应用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规制
法律关系
专门式立法
算法解释
下载PDF
职称材料
人工智能算法立法的理论逻辑及其规范构造
3
作者
刘洋
宋振武
《天津法学》
2024年第2期43-52,共10页
为进一步规制因人工智能算法技术推广引发的系列法律问题,当前亟须对算法技术进行体系性立法。在法理构造层面,应当将算法立法的属性归纳为社会规制,将算法立法的对象认定为算法应用行为,并将单独立法模式作为算法立法的基本模式。在立...
为进一步规制因人工智能算法技术推广引发的系列法律问题,当前亟须对算法技术进行体系性立法。在法理构造层面,应当将算法立法的属性归纳为社会规制,将算法立法的对象认定为算法应用行为,并将单独立法模式作为算法立法的基本模式。在立法逻辑层面,应当秉持“算法立法的主体逻辑、算法立法的风险预防逻辑、算法立法的场景化逻辑”的原则,对人工智能算法立法进行方向上的把握。具体到规范展开层面,应从“明确算法透明度及可解释性标准、建立从审查算法技术到严控算法应用的全流程合规机制、完善算法应用者的责任界定与问责机制”三个维度予以细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算法立法
算法应用行为
场景化逻辑
全流程合规
下载PDF
职称材料
智能医疗算法审查的融合型立法研究
被引量:
4
4
作者
任颖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31-141,共11页
算法不应成为法外之域,算法审查亦不应采取机械化、概括式或单向度规制的路径,而应立足“领域法”的特殊性,通过嵌入式的智能医疗算法审查融合立法,精准识别智能医疗算法系统的潜在安全隐患,通过传统风险与新兴风险立法的融合,防控智能...
算法不应成为法外之域,算法审查亦不应采取机械化、概括式或单向度规制的路径,而应立足“领域法”的特殊性,通过嵌入式的智能医疗算法审查融合立法,精准识别智能医疗算法系统的潜在安全隐患,通过传统风险与新兴风险立法的融合,防控智能医疗算法决策引发的叠加型医源型与药源型安全风险。通过管理型立法与促进型立法的融合,处理智能医疗算法分发对健康公平产生的双向影响效应;通过技术治理与组织治理领域立法融合,有效应对医疗健康及生物识别信息安全隐患;通过控制者义务与外部算法审查相结合,增设智能医疗算法决策风险最小化的命令性规范、智能医疗算法应用的动态分级授权制度、预警及诊疗算法模块信息爬取的限制性规范,为人民生命健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医疗
算法审查
融合立法
原文传递
算法推荐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
2
5
作者
李钰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08-111,共4页
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一部分,算法推荐为数据的挖掘与共享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究其根本,在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的不完善。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透过算法推荐的表象分析个人信息保护的真实需求,有针...
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一部分,算法推荐为数据的挖掘与共享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究其根本,在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的不完善。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透过算法推荐的表象分析个人信息保护的真实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统一立法模式、完善法治体系、提高公民权利保护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从而更好地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算法推荐
个人信息保护
立法
下载PDF
职称材料
人工智能传播法律调控创新探析
被引量:
1
6
作者
庹继光
《新媒体与社会》
2020年第1期18-34,共17页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深刻影响着社会,也直接改变了人类的信息传播活动。为防范人工智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及时展开立法调控显得非常必要。不过,从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信息传播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考量,仅仅从规制角度对人工...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深刻影响着社会,也直接改变了人类的信息传播活动。为防范人工智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及时展开立法调控显得非常必要。不过,从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信息传播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考量,仅仅从规制角度对人工智能进行约束、限制是远远不够的,要真正促进"科技向善",有必要在人工智能立法进程中引入倡导性规范,并且以奖励机制等促进倡导性规范的实施,引导各类技术、市场主体通过符合伦理道德、服务社会效益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从而强化其"科技向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算法
立法
倡导性规范
科技向善
下载PDF
职称材料
满足法规要求的车载终端数据包加密方案分析
7
作者
邵金萍
徐永新
张善星
《内燃机与配件》
2022年第2期188-190,共3页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附录Q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及通信数据格式中要求车载终端应提供技术可行的安全策略,车载终端存储、传输的数据应采用非对称加密算法加密,推荐可使用国密SM2算法或者RSA算...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附录Q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及通信数据格式中要求车载终端应提供技术可行的安全策略,车载终端存储、传输的数据应采用非对称加密算法加密,推荐可使用国密SM2算法或者RSA算法这两种方式,本文分别介绍了这两种满足法规要求的车载终端加密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车载终端
RSA算法
SM2算法
加密
法规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大数据杀熟定价算法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
9
1
作者
文铭
莫殷
机构
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
出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2期59-66,共8页
基金
教育部青年基金(21YJC820039)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9QNSH4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项目(FDYZY2020004)。
文摘
大数据杀熟现象的出现,导致平等权的侵害、价格合谋的产生以及市场秩序的破坏。究其本质,乃是数字鸿沟、算法的不透明性以及算法权力的异化所导致的定价算法治理问题。为了解决科技发展与社会秩序之间的矛盾,通过对欧盟、美国的规制经验进行研究,并结合中国的现实困境与立法现状,建议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层面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设立算法审查委员会,构建算法侵权责任体系,增强企业与用户的法治意识,从而实现大数据杀熟定价算法的多元化治理。
关键词
大数据
定价算法
域外立法
个人信息保护
算法规制
Keywords
big
data
pricing
algorithm
extraterritorial
legislation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lgorithm
regulation
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法律关系视角下算法规制的困境与因应
2
作者
宋腾龙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丛》
2024年第3期81-91,共11页
文摘
法律关系视角下的算法应用责任主体明确,核心客体数据可重复使用,具备规制可能。算法规制对于处理算法应用所引发的社会不平等问题和市场垄断问题等具有现实必要。数字时代下规制环境变迁凸显当前规制的不足。立法作为法律关系的调整方式,存在规制理念落后,立法模式单一,法律规范难以直接作用于算法治理的困境。在法律关系的具体面向上,算法研发与应用机构存在算法责任认定困难,算法专利化理论妨碍市场优势的发挥的问题。公权力机关“被规制者”定位的缺失与不当规制的情形同样不利于规制目标实现。算法规制应当予以规范:第一,应当转变传统的规制理念,加强对算法的权力规制,推进专门式立法,并在部分规制环节尝试法律代码化。第二,算法研发与应用机构应当在制度层面明确算法作为商业秘密的性质,结合算法透明的抽象原则与具体操作机制,实现平台行为的责任认定。第三,面向公权力机关的具体规制应注重治理与技术发展的平衡,同时规制公权力机关的算法应用行为。
关键词
算法规制
法律关系
专门式立法
算法解释
Keywords
algorithm
regulation
Legal
relationships
Specialized
legislation
algorithm
explanation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人工智能算法立法的理论逻辑及其规范构造
3
作者
刘洋
宋振武
机构
烟台大学法学院
出处
《天津法学》
2024年第2期43-52,共10页
基金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项目“数据赋能新旧动能转换中算法立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0464
烟台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大数据侦查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与平衡”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GIFYTU2405。
文摘
为进一步规制因人工智能算法技术推广引发的系列法律问题,当前亟须对算法技术进行体系性立法。在法理构造层面,应当将算法立法的属性归纳为社会规制,将算法立法的对象认定为算法应用行为,并将单独立法模式作为算法立法的基本模式。在立法逻辑层面,应当秉持“算法立法的主体逻辑、算法立法的风险预防逻辑、算法立法的场景化逻辑”的原则,对人工智能算法立法进行方向上的把握。具体到规范展开层面,应从“明确算法透明度及可解释性标准、建立从审查算法技术到严控算法应用的全流程合规机制、完善算法应用者的责任界定与问责机制”三个维度予以细化。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算法立法
算法应用行为
场景化逻辑
全流程合规
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lgorithm
legislation
algorithm
application
behavior
Scenario-based
logic
Whole
process
compliance
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智能医疗算法审查的融合型立法研究
被引量:
4
4
作者
任颖
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31-141,共11页
基金
中国法学会、广州市社科规划“广州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021GZGJ231)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算法不应成为法外之域,算法审查亦不应采取机械化、概括式或单向度规制的路径,而应立足“领域法”的特殊性,通过嵌入式的智能医疗算法审查融合立法,精准识别智能医疗算法系统的潜在安全隐患,通过传统风险与新兴风险立法的融合,防控智能医疗算法决策引发的叠加型医源型与药源型安全风险。通过管理型立法与促进型立法的融合,处理智能医疗算法分发对健康公平产生的双向影响效应;通过技术治理与组织治理领域立法融合,有效应对医疗健康及生物识别信息安全隐患;通过控制者义务与外部算法审查相结合,增设智能医疗算法决策风险最小化的命令性规范、智能医疗算法应用的动态分级授权制度、预警及诊疗算法模块信息爬取的限制性规范,为人民生命健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关键词
智能医疗
算法审查
融合立法
Keywords
Intelligent
Medical
algorithm
Examination
Integration
legislation
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算法推荐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
2
5
作者
李钰
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处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08-111,共4页
基金
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20191Y005)。
文摘
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一部分,算法推荐为数据的挖掘与共享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究其根本,在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的不完善。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透过算法推荐的表象分析个人信息保护的真实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统一立法模式、完善法治体系、提高公民权利保护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从而更好地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算法推荐
个人信息保护
立法
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lgorithm
recommendation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legislation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人工智能传播法律调控创新探析
被引量:
1
6
作者
庹继光
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出处
《新媒体与社会》
2020年第1期18-34,共17页
基金
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度专项项目成果。
文摘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深刻影响着社会,也直接改变了人类的信息传播活动。为防范人工智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及时展开立法调控显得非常必要。不过,从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信息传播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考量,仅仅从规制角度对人工智能进行约束、限制是远远不够的,要真正促进"科技向善",有必要在人工智能立法进程中引入倡导性规范,并且以奖励机制等促进倡导性规范的实施,引导各类技术、市场主体通过符合伦理道德、服务社会效益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从而强化其"科技向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算法
立法
倡导性规范
科技向善
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lgorithm
legislation
Advocacy
Norm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Good
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G206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满足法规要求的车载终端数据包加密方案分析
7
作者
邵金萍
徐永新
张善星
机构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出处
《内燃机与配件》
2022年第2期188-190,共3页
文摘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附录Q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及通信数据格式中要求车载终端应提供技术可行的安全策略,车载终端存储、传输的数据应采用非对称加密算法加密,推荐可使用国密SM2算法或者RSA算法这两种方式,本文分别介绍了这两种满足法规要求的车载终端加密方案。
关键词
车载终端
RSA算法
SM2算法
加密
法规
Keywords
vehicle
terminals
RSA
algorithm
SM2
algorithm
encryption
legislation
分类号
U472.43 [机械工程—车辆工程]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大数据杀熟定价算法的法律规制
文铭
莫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
9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法律关系视角下算法规制的困境与因应
宋腾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丛》
2024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人工智能算法立法的理论逻辑及其规范构造
刘洋
宋振武
《天津法学》
2024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智能医疗算法审查的融合型立法研究
任颖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4
原文传递
5
算法推荐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立法完善
李钰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6
人工智能传播法律调控创新探析
庹继光
《新媒体与社会》
2020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7
满足法规要求的车载终端数据包加密方案分析
邵金萍
徐永新
张善星
《内燃机与配件》
202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