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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与程序双层次罪数论体系的构建
被引量:
5
1
作者
陈洪兵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91-106,共16页
实体上罪数论的目的在于追求罪刑均衡,而程序上的罪数论旨在禁止双重危险。我国刑法总则未规定一罪形态,使得我们可以分别基于罪刑均衡原则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构建实体与程序双层次的罪数论体系。理论上的牵连犯、连续犯、吸收犯因有...
实体上罪数论的目的在于追求罪刑均衡,而程序上的罪数论旨在禁止双重危险。我国刑法总则未规定一罪形态,使得我们可以分别基于罪刑均衡原则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构建实体与程序双层次的罪数论体系。理论上的牵连犯、连续犯、吸收犯因有违罪刑均衡原则应被取消,分别作为包括一罪和数罪并罚处理。应以自然意义上的行为个数确定程序上的一罪与数罪,因而包括一罪(包括集合犯、接续犯、共罚的事后行为等)不生一事不再理效力,而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犯、继续犯、结果加重犯(限于一个行为的类型)因只有一个行为,应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判决生效后对于遗漏的部分事实不得再行追诉,复行为犯、结合犯因存在两个自然意义上的行为,不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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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罪数论体系
双层次
罪刑均衡
禁止双重危险
一事不再理
原文传递
国际体育仲裁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被引量:
3
2
作者
李智
《湖北体育科技》
2009年第5期508-510,共3页
运用国际法及案例研究的方法,分析一事不再理原则如何在国际体育仲裁中得到适用。在国际体育仲裁中,仲裁规则并没有对裁决效力如何及于利害关系第三方做出规定,使得利害关系第三方另行提起仲裁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体育争端的类型特征...
运用国际法及案例研究的方法,分析一事不再理原则如何在国际体育仲裁中得到适用。在国际体育仲裁中,仲裁规则并没有对裁决效力如何及于利害关系第三方做出规定,使得利害关系第三方另行提起仲裁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体育争端的类型特征及仲裁管辖权取得与行使的特殊性,运用传统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标准对后续仲裁是否构成"一事"进行判别,有失偏颇。仲裁庭可以在告知第三方程序、仲裁原因及事实理由审查、衡量裁决结果的影响度等方面进行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以期"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际体育仲裁中得到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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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体育仲裁
一事不再理
利害关系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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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既判力的作用及其在我国顺畅运行的保障
被引量:
1
3
作者
常宝莲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第5期10-12,共3页
如果说诉权论是关于诉讼出发的理论,那么既判力论可以说是诉讼终结点的理论。目前,德、日等国对既判力论的研究较为深刻、规范和精致,而我国不仅在立法上轻视,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十分漠视,因此,对既判力论的探讨非常必要。
关键词
既判力
终局判决
后诉法院
一事不再理
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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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从政府、协会到个人:集体责任影响运动员比赛权的根据——兼论俄罗斯兴奋剂丑闻的处理
被引量:
8
4
作者
杨春然
董兴佩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59-67,共9页
对于俄罗斯系统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授权各国际体育联合会根据自己的规则进行处理。有的联合会,如国际田联,间接通过中止国家协会会籍的方式,也有联合会,如国际举联,直接通过适用决议或自己的规则,使政...
对于俄罗斯系统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授权各国际体育联合会根据自己的规则进行处理。有的联合会,如国际田联,间接通过中止国家协会会籍的方式,也有联合会,如国际举联,直接通过适用决议或自己的规则,使政府责任演变为对比赛权的否定,导致很多俄罗斯运动员无缘于里约奥运会。俄罗斯运动员以违反责任主义原则或者比例原则为由,提起国际仲裁。CAS以这种处理并非是兴奋剂违规处罚,而是其不具备比赛条件,使之避开了法律的限制。当然,《决议》第3条规定除外,因其有悖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而被CAS宣布为无效。经过此事件,体育法的一个最大变化是,运动员的比赛权开始与国家协会的管理权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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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俄罗斯
兴奋剂
比例原则
自然正义权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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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一事不二罚”在行刑交叉案件中的适用——从一例危险驾驶案切入
被引量:
7
5
作者
张毅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68-73,共6页
在处理行刑交叉案件时,厘清"一事"、"二罚"的关系,适度延伸"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对于划清权力界限、保护公民权利、节约执法、司法成本均有重大意义。行刑交叉案件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
在处理行刑交叉案件时,厘清"一事"、"二罚"的关系,适度延伸"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对于划清权力界限、保护公民权利、节约执法、司法成本均有重大意义。行刑交叉案件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应该贯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罚责内容上的"有限并科"、"同质罚责刑事优先,相异罚责各自适用"以及"及时移送"三大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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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事不二罚
行刑交叉
同质罚责
有限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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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被引量:
5
6
作者
叶良芳
刘志高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153-160,共8页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发轫于罗马法一事不再理原则,为许多国家的宪法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是现代刑事司法的一项基石原则。确立这一原则是基于以下价值理念:保护人权、防止错判、减少精神损害、维护既判力和促进侦查高效进行。这一原则在两...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发轫于罗马法一事不再理原则,为许多国家的宪法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是现代刑事司法的一项基石原则。确立这一原则是基于以下价值理念:保护人权、防止错判、减少精神损害、维护既判力和促进侦查高效进行。这一原则在两个方面制约国家刑罚权的启动:一是对上诉的限制;二是对重新起诉的限制。但最近,这一原则有所松动。许多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这一原则例外的适用,或者通过法律委员会建议这一原则应有例外,允许在特殊情形下重审无罪裁决案件,或者允许检察官对无罪裁决提起上诉。这一变化对我国重构刑事再审制度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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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理念
例外
刑事再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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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从念斌案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我国的确立
被引量:
5
7
作者
李玉华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67-73,共7页
念斌案将禁止双重危险问题摆在了公众面前。禁止双重危险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中普遍确立的一项原则,但在不同国家的贯彻上呈现出不同,具体体现在"第一重危险"和"双重危险"的界定上。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我国...
念斌案将禁止双重危险问题摆在了公众面前。禁止双重危险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中普遍确立的一项原则,但在不同国家的贯彻上呈现出不同,具体体现在"第一重危险"和"双重危险"的界定上。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英国的一般禁止加例外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对禁止双重危险例外的讨论具有重要意义。例外情形下的重复追诉与再审需要程序控制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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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念斌案
禁止双重危险
重复追诉
再审
原文传递
规范刑法学视野下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被引量:
3
8
作者
李波
王仲兴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76-83,共8页
禁止重复原则是法学理论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刑法理论中也不例外。但该原则在刑法理论的研究中尚未找到合适的位置,本文将从规范刑法学的角度来研究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与我国刑法规范的关系及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评价原则
刑法学
禁止
刑法理论
重要原则
法学理论
刑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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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关于“再审不加刑”的思考
被引量:
3
9
作者
邓华
赖黎明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20-23,73,共5页
“再审不加刑”通过对刑事再审案件裁判结果的专门限定,以防止其任意发动,从而维护判决的既判力和权威性,保障刑事被告的基本人权,实现诉讼效益的最大化。而我国传统刑事诉讼囿于实体真实观念等窠臼对此原则未给予重视。为解决现行刑事...
“再审不加刑”通过对刑事再审案件裁判结果的专门限定,以防止其任意发动,从而维护判决的既判力和权威性,保障刑事被告的基本人权,实现诉讼效益的最大化。而我国传统刑事诉讼囿于实体真实观念等窠臼对此原则未给予重视。为解决现行刑事再审制度中的种种弊端,我国应该参照两大法系的经验尽快确立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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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事不再理原则
再审不加刑原则
既判力
刑事诉讼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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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官无悔判:往日遭际、古代语境及其现代意义挖掘
10
作者
霍存福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35-157,233,234,共25页
对“官无毁判”的訾评,最早出现于谢觉哉1943年的会议发言及日记;对“官无悔判”的大规模批判,在1952年司法改革运动中达到了高峰;流风所及,至今仍有对其持批评或否定态度者。批判者将其视为旧司法被动、教条、形式主义的反映,有来历,...
对“官无毁判”的訾评,最早出现于谢觉哉1943年的会议发言及日记;对“官无悔判”的大规模批判,在1952年司法改革运动中达到了高峰;流风所及,至今仍有对其持批评或否定态度者。批判者将其视为旧司法被动、教条、形式主义的反映,有来历,有典据;否定者将其作为旧衙门颟顸、专横的代名词,则可能是一个重大误解。因为“官无悔判”的原型是“官无悔笔”,语境是“官无悔笔,罪不重科”。如今,除了需要稍费笔墨为其正名、确诂其古义外,挖掘并赋予其现代意义,揭示其与“一事不再理”(或“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等民事、刑事诉讼原则的相通蕴意,可以为中华古法谚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一个导向性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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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官无悔判
官无悔笔
罪不重科
司法改革运动
一事不再理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原文传递
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
被引量:
4
11
作者
陈冬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4年第5期54-60,共7页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法,在近现代大陆法系形成了以既判力为基础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而英美法系则形成了以禁止双重危险为基础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重复追诉问题不利于保障人权,应当予以法律控制。
关键词
一事不再理
既判力
禁止双重危险
保障人权
重复追诉
原文传递
国外对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适用及其借鉴
被引量:
3
12
作者
张璐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4期71-73,共3页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西方一项古老的伦理和法律原则。该原则不仅是一种比较有效地防止国家滥用权力的制度保障,更是被刑事追诉人的一项基本人权。掌握和探讨其他国家适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上不同的特点,可以为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程...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西方一项古老的伦理和法律原则。该原则不仅是一种比较有效地防止国家滥用权力的制度保障,更是被刑事追诉人的一项基本人权。掌握和探讨其他国家适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上不同的特点,可以为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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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禁止双重危险
一事不再理原则
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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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国际体育仲裁中的第三方问题
被引量:
2
13
作者
李智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37-40,共4页
在国际体育仲裁中,有关仲裁第三方参加仲裁以及仲裁效力如何及于第三方的规则并不是十分明确。而由于体育仲裁所特有的强制性特点,仲裁裁决对第三方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国际体育仲裁对裁决效力如何及于第三方也进行了一定的实践,仲裁...
在国际体育仲裁中,有关仲裁第三方参加仲裁以及仲裁效力如何及于第三方的规则并不是十分明确。而由于体育仲裁所特有的强制性特点,仲裁裁决对第三方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国际体育仲裁对裁决效力如何及于第三方也进行了一定的实践,仲裁协议的强制性以及仲裁庭程序上的自主性成为裁决效力及于第三方的法律基础,“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也多基于此,从而在体育仲裁中得到运用。国际体育仲裁院(CAS)需对仲裁实践进行总结,并制定出更加明晰的有关第三方参加仲裁的规则。而对国际体育仲裁有关第三方问题的实践的分析和把握,对如何应对可能对我国运动员或运动组织产生影响的仲裁,也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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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体育仲裁
第三方
“一事不再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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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叶真理引渡案及其对我国境外追逃的启示
被引量:
2
14
作者
张磊
徐建龙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1期463-481,共19页
华裔毒枭叶真理2016年10月从美国引渡回墨西哥。叶真理涉嫌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多种犯罪,他的成功引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叶真理引渡案涉及美国引渡中的双重犯罪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特定性原则、政治犯罪不引...
华裔毒枭叶真理2016年10月从美国引渡回墨西哥。叶真理涉嫌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多种犯罪,他的成功引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叶真理引渡案涉及美国引渡中的双重犯罪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特定性原则、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人身保护令制度等问题。借鉴叶真理引渡案的成功经验,我们应当对于境外追逃抱有正确的心态,严格按照对方法律要求提出引渡请求和证据材料,在实践中创造条件推动与美国签订引渡条约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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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引渡
双重犯罪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
特定性原则
原文传递
我国应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被引量:
2
15
作者
陈妮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7年第5期112-113,共2页
分析了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国内外的发展,阐述了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国际人权公约中的规定。
关键词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刑事诉讼
国际人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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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制度改造
被引量:
2
16
作者
陈群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19-23,共5页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已成为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存在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和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两种表现形式。二者具有共性,但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较而言,一事不再理原则更符合我国的实际。该原则有其适用的具体条件及例外...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已成为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存在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和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两种表现形式。二者具有共性,但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较而言,一事不再理原则更符合我国的实际。该原则有其适用的具体条件及例外。为了顺应刑事诉讼国际化标准,我国应根据国情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据此彻底重构刑事再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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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
一事不再理
禁止双重危险
刑事再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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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探究
被引量:
2
17
作者
江涛
张筱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150-153,共4页
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对制约司法权、保障人权是十分必要的。为界定该原则的内涵,文章将其与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作了比较,得出二者可以通用的结论,只是制度模式不同而已;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也有一些例外;选择大陆法系国家禁...
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对制约司法权、保障人权是十分必要的。为界定该原则的内涵,文章将其与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作了比较,得出二者可以通用的结论,只是制度模式不同而已;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也有一些例外;选择大陆法系国家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作为参照,对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新审视;最后,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完善提出了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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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禁止双重危险
例外
反思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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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缺席审判后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之关系——兼论重审程序之完善
被引量:
1
18
作者
李泊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81-89,共9页
《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罪犯到案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审理。有观点认为重审是给予被告人一次参加诉讼的机会,而非再次给予否定性评价,因此由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与一事不再理原则...
《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罪犯到案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审理。有观点认为重审是给予被告人一次参加诉讼的机会,而非再次给予否定性评价,因此由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与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冲突。但笔者认为,从既判力的物之范围与时之范围来判断,裁判生效前再诉便不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判生效后,无论再诉与否,都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只不过为了补正缺席审判的固有缺陷,保障被告人之听审权与在场权,重审是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定例外。在重审的启动方式上,仅缺席审判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后,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可允许控方重新起诉,其余情形只得由法院启动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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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缺席审判
重新审理
一事不再理原则
禁止双重危境
犯罪事实同一性
原文传递
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完善
19
作者
陈芬娟
《嘉兴学院学报》
2006年第z1期222-224,共3页
该文探讨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内涵、理念基础及其意义。指出作为该原则的一项重要例外,刑事再审程序既与之冲突,又有协调统一之处。并提出我国应顺应历史潮流,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相应地完善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
关键词
一事不再理
刑事再审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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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再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20
作者
陈慧君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49-51,共3页
“一事不再罚”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规则之一。理论上认为是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延伸。“一事不再罚”原则实际上是以保障公民权利不受过度的侵害为其基本价值目标的。在实践中 ,对该原则的适用应把握对同一...
“一事不再罚”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规则之一。理论上认为是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延伸。“一事不再罚”原则实际上是以保障公民权利不受过度的侵害为其基本价值目标的。在实践中 ,对该原则的适用应把握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 ,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和根据对该违法行为再次实施任何性质的行政处罚。当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法律规范时 ,可以采用“重罚吸收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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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事不再罚
行政处罚
从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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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实体与程序双层次罪数论体系的构建
被引量:
5
1
作者
陈洪兵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91-106,共16页
文摘
实体上罪数论的目的在于追求罪刑均衡,而程序上的罪数论旨在禁止双重危险。我国刑法总则未规定一罪形态,使得我们可以分别基于罪刑均衡原则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构建实体与程序双层次的罪数论体系。理论上的牵连犯、连续犯、吸收犯因有违罪刑均衡原则应被取消,分别作为包括一罪和数罪并罚处理。应以自然意义上的行为个数确定程序上的一罪与数罪,因而包括一罪(包括集合犯、接续犯、共罚的事后行为等)不生一事不再理效力,而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犯、继续犯、结果加重犯(限于一个行为的类型)因只有一个行为,应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判决生效后对于遗漏的部分事实不得再行追诉,复行为犯、结合犯因存在两个自然意义上的行为,不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
关键词
罪数论体系
双层次
罪刑均衡
禁止双重危险
一事不再理
Keywords
Offenses
Counting
Mechanism
double
-level
Crime
Equaling
Penalty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One
Case
cannot
be
Treated
Again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国际体育仲裁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被引量:
3
2
作者
李智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湖北体育科技》
2009年第5期508-510,共3页
基金
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07JZD0015)
福建省教育厅课题(JA07037S)
文摘
运用国际法及案例研究的方法,分析一事不再理原则如何在国际体育仲裁中得到适用。在国际体育仲裁中,仲裁规则并没有对裁决效力如何及于利害关系第三方做出规定,使得利害关系第三方另行提起仲裁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体育争端的类型特征及仲裁管辖权取得与行使的特殊性,运用传统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标准对后续仲裁是否构成"一事"进行判别,有失偏颇。仲裁庭可以在告知第三方程序、仲裁原因及事实理由审查、衡量裁决结果的影响度等方面进行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以期"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国际体育仲裁中得到调适。
关键词
国际体育仲裁
一事不再理
利害关系第三方
Keywords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for
Sports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Interested
Party
分类号
G80-05 [文化科学—运动人体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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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既判力的作用及其在我国顺畅运行的保障
被引量:
1
3
作者
常宝莲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第5期10-12,共3页
文摘
如果说诉权论是关于诉讼出发的理论,那么既判力论可以说是诉讼终结点的理论。目前,德、日等国对既判力论的研究较为深刻、规范和精致,而我国不仅在立法上轻视,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十分漠视,因此,对既判力论的探讨非常必要。
关键词
既判力
终局判决
后诉法院
一事不再理
程序保障
Keywords
Res
judicata
final
judgement
court
of
supervening
litiga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procedural
guarantee
分类号
DF7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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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从政府、协会到个人:集体责任影响运动员比赛权的根据——兼论俄罗斯兴奋剂丑闻的处理
被引量:
8
4
作者
杨春然
董兴佩
机构
华东石油大学法律系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
出处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59-67,共9页
基金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17YJA820038)
文摘
对于俄罗斯系统使用兴奋剂的行为,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授权各国际体育联合会根据自己的规则进行处理。有的联合会,如国际田联,间接通过中止国家协会会籍的方式,也有联合会,如国际举联,直接通过适用决议或自己的规则,使政府责任演变为对比赛权的否定,导致很多俄罗斯运动员无缘于里约奥运会。俄罗斯运动员以违反责任主义原则或者比例原则为由,提起国际仲裁。CAS以这种处理并非是兴奋剂违规处罚,而是其不具备比赛条件,使之避开了法律的限制。当然,《决议》第3条规定除外,因其有悖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而被CAS宣布为无效。经过此事件,体育法的一个最大变化是,运动员的比赛权开始与国家协会的管理权解构。
关键词
俄罗斯
兴奋剂
比例原则
自然正义权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Keywords
Russia
doping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natural
justice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分类号
G80-05 [文化科学—运动人体科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一事不二罚”在行刑交叉案件中的适用——从一例危险驾驶案切入
被引量:
7
5
作者
张毅
机构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出处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68-73,共6页
文摘
在处理行刑交叉案件时,厘清"一事"、"二罚"的关系,适度延伸"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对于划清权力界限、保护公民权利、节约执法、司法成本均有重大意义。行刑交叉案件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应该贯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罚责内容上的"有限并科"、"同质罚责刑事优先,相异罚责各自适用"以及"及时移送"三大核心内容。
关键词
一事不二罚
行刑交叉
同质罚责
有限并科
Keywords
guarante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administrative
and
criminal
cases
punishment
with
the
same
nature
limited
punishment
when
two
cases
become
one
分类号
D914.36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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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被引量:
5
6
作者
叶良芳
刘志高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153-160,共8页
文摘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发轫于罗马法一事不再理原则,为许多国家的宪法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是现代刑事司法的一项基石原则。确立这一原则是基于以下价值理念:保护人权、防止错判、减少精神损害、维护既判力和促进侦查高效进行。这一原则在两个方面制约国家刑罚权的启动:一是对上诉的限制;二是对重新起诉的限制。但最近,这一原则有所松动。许多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这一原则例外的适用,或者通过法律委员会建议这一原则应有例外,允许在特殊情形下重审无罪裁决案件,或者允许检察官对无罪裁决提起上诉。这一变化对我国重构刑事再审制度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理念
例外
刑事再审制度
Keywords
the
rul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rationale
exception
criminal
retrial
procedure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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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从念斌案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我国的确立
被引量:
5
7
作者
李玉华
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67-73,共7页
文摘
念斌案将禁止双重危险问题摆在了公众面前。禁止双重危险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中普遍确立的一项原则,但在不同国家的贯彻上呈现出不同,具体体现在"第一重危险"和"双重危险"的界定上。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英国的一般禁止加例外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对禁止双重危险例外的讨论具有重要意义。例外情形下的重复追诉与再审需要程序控制与救济。
关键词
念斌案
禁止双重危险
重复追诉
再审
Keywords
Nian
Bin
case
the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repeated
prosecution
retrial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规范刑法学视野下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被引量:
3
8
作者
李波
王仲兴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
出处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76-83,共8页
文摘
禁止重复原则是法学理论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刑法理论中也不例外。但该原则在刑法理论的研究中尚未找到合适的位置,本文将从规范刑法学的角度来研究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与我国刑法规范的关系及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评价原则
刑法学
禁止
刑法理论
重要原则
法学理论
刑法规范
Keywords
Normative
Criminal
Law
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double
Appraise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F239.4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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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关于“再审不加刑”的思考
被引量:
3
9
作者
邓华
赖黎明
机构
绵阳师范学院政法系
出处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20-23,73,共5页
文摘
“再审不加刑”通过对刑事再审案件裁判结果的专门限定,以防止其任意发动,从而维护判决的既判力和权威性,保障刑事被告的基本人权,实现诉讼效益的最大化。而我国传统刑事诉讼囿于实体真实观念等窠臼对此原则未给予重视。为解决现行刑事再审制度中的种种弊端,我国应该参照两大法系的经验尽快确立这一原则。
关键词
一事不再理原则
再审不加刑原则
既判力
刑事诉讼
立法
Keywords
res
judacata
ne
bis
in
idem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retrial
against
punishment
of
aggravation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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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官无悔判:往日遭际、古代语境及其现代意义挖掘
10
作者
霍存福
机构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35-157,233,234,共25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AFX003)。
文摘
对“官无毁判”的訾评,最早出现于谢觉哉1943年的会议发言及日记;对“官无悔判”的大规模批判,在1952年司法改革运动中达到了高峰;流风所及,至今仍有对其持批评或否定态度者。批判者将其视为旧司法被动、教条、形式主义的反映,有来历,有典据;否定者将其作为旧衙门颟顸、专横的代名词,则可能是一个重大误解。因为“官无悔判”的原型是“官无悔笔”,语境是“官无悔笔,罪不重科”。如今,除了需要稍费笔墨为其正名、确诂其古义外,挖掘并赋予其现代意义,揭示其与“一事不再理”(或“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等民事、刑事诉讼原则的相通蕴意,可以为中华古法谚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一个导向性的范例。
关键词
官无悔判
官无悔笔
罪不重科
司法改革运动
一事不再理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Keywords
“no
abrogation
of
verdict”
“the
issued
documents
cannot
be
abrogated
and
no
person
shall
be
charged
twice
for
the
same
offence”
judicial
reform
movement
“ne
bis
in
idem”
the
rul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D925.2
原文传递
题名
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
被引量:
4
11
作者
陈冬
机构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4年第5期54-60,共7页
文摘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法,在近现代大陆法系形成了以既判力为基础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而英美法系则形成了以禁止双重危险为基础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重复追诉问题不利于保障人权,应当予以法律控制。
关键词
一事不再理
既判力
禁止双重危险
保障人权
重复追诉
Keywords
non
bis
in
idem
res
judicata
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safeguard
of
human
rights
repeated
prosecution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国外对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适用及其借鉴
被引量:
3
12
作者
张璐
机构
山西大学法学院
出处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4期71-73,共3页
文摘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西方一项古老的伦理和法律原则。该原则不仅是一种比较有效地防止国家滥用权力的制度保障,更是被刑事追诉人的一项基本人权。掌握和探讨其他国家适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上不同的特点,可以为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提供借鉴。
关键词
禁止双重危险
一事不再理原则
刑事司法
Keywords
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Non
bis
in
idem
Criminal
justice
分类号
D91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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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国际体育仲裁中的第三方问题
被引量:
2
13
作者
李智
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37-40,共4页
文摘
在国际体育仲裁中,有关仲裁第三方参加仲裁以及仲裁效力如何及于第三方的规则并不是十分明确。而由于体育仲裁所特有的强制性特点,仲裁裁决对第三方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国际体育仲裁对裁决效力如何及于第三方也进行了一定的实践,仲裁协议的强制性以及仲裁庭程序上的自主性成为裁决效力及于第三方的法律基础,“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也多基于此,从而在体育仲裁中得到运用。国际体育仲裁院(CAS)需对仲裁实践进行总结,并制定出更加明晰的有关第三方参加仲裁的规则。而对国际体育仲裁有关第三方问题的实践的分析和把握,对如何应对可能对我国运动员或运动组织产生影响的仲裁,也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国际体育仲裁
第三方
“一事不再理”原则
Keywords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of
sports
the
affected
party
principle
of
"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
分类号
D9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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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叶真理引渡案及其对我国境外追逃的启示
被引量:
2
14
作者
张磊
徐建龙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二十国集团(G
出处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1期463-481,共19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治反腐背景下境外追逃问题研究”(14BFX001)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华裔毒枭叶真理2016年10月从美国引渡回墨西哥。叶真理涉嫌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多种犯罪,他的成功引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叶真理引渡案涉及美国引渡中的双重犯罪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特定性原则、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人身保护令制度等问题。借鉴叶真理引渡案的成功经验,我们应当对于境外追逃抱有正确的心态,严格按照对方法律要求提出引渡请求和证据材料,在实践中创造条件推动与美国签订引渡条约的进程。
关键词
引渡
双重犯罪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
特定性原则
Keywords
Extradition
The
principle
of
double
criminality
The
principl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The
principle
of
speciality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我国应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被引量:
2
15
作者
陈妮
机构
太原师范学院
出处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7年第5期112-113,共2页
文摘
分析了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国内外的发展,阐述了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国际人权公约中的规定。
关键词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刑事诉讼
国际人权公约
Keywords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criminal
procedur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nvention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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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制度改造
被引量:
2
16
作者
陈群
机构
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
出处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19-23,共5页
文摘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已成为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存在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和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两种表现形式。二者具有共性,但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较而言,一事不再理原则更符合我国的实际。该原则有其适用的具体条件及例外。为了顺应刑事诉讼国际化标准,我国应根据国情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据此彻底重构刑事再审制度。
关键词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
一事不再理
禁止双重危险
刑事再审制度
Keywords
the
principle
of
protection
against
repeated
prosecution
non
bis
in
idem
~
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criminal
retrial
system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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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探究
被引量:
2
17
作者
江涛
张筱
机构
合肥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司法所
出处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150-153,共4页
文摘
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对制约司法权、保障人权是十分必要的。为界定该原则的内涵,文章将其与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作了比较,得出二者可以通用的结论,只是制度模式不同而已;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也有一些例外;选择大陆法系国家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作为参照,对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新审视;最后,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完善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
禁止双重危险
例外
反思
完善
Keywords
the
rul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exception
rethinking
perfection
分类号
DF7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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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缺席审判后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之关系——兼论重审程序之完善
被引量:
1
18
作者
李泊毅
机构
《人民司法》杂志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81-89,共9页
文摘
《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罪犯到案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审理。有观点认为重审是给予被告人一次参加诉讼的机会,而非再次给予否定性评价,因此由检察机关再次提起公诉与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不冲突。但笔者认为,从既判力的物之范围与时之范围来判断,裁判生效前再诉便不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判生效后,无论再诉与否,都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只不过为了补正缺席审判的固有缺陷,保障被告人之听审权与在场权,重审是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定例外。在重审的启动方式上,仅缺席审判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后,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可允许控方重新起诉,其余情形只得由法院启动重审程序。
关键词
缺席审判
重新审理
一事不再理原则
禁止双重危境
犯罪事实同一性
Keywords
ex
parte
verdict
trail
de
novo
the
principle
of
ne
bis
in
idem
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same
transaction
test
分类号
D91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完善
19
作者
陈芬娟
机构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
出处
《嘉兴学院学报》
2006年第z1期222-224,共3页
文摘
该文探讨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内涵、理念基础及其意义。指出作为该原则的一项重要例外,刑事再审程序既与之冲突,又有协调统一之处。并提出我国应顺应历史潮流,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相应地完善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
关键词
一事不再理
刑事再审
完善
Keywords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criminal
retrial
procedure
improvement
分类号
D925.20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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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再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20
作者
陈慧君
机构
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
出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49-51,共3页
文摘
“一事不再罚”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规则之一。理论上认为是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延伸。“一事不再罚”原则实际上是以保障公民权利不受过度的侵害为其基本价值目标的。在实践中 ,对该原则的适用应把握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 ,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和根据对该违法行为再次实施任何性质的行政处罚。当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法律规范时 ,可以采用“重罚吸收轻罚”
关键词
一事不再罚
行政处罚
从重主义
Keywords
guarante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the
principle
of
giving
a
severer
punishment
分类号
DF3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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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实体与程序双层次罪数论体系的构建
陈洪兵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5
原文传递
2
国际体育仲裁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李智
《湖北体育科技》
2009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既判力的作用及其在我国顺畅运行的保障
常宝莲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9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从政府、协会到个人:集体责任影响运动员比赛权的根据——兼论俄罗斯兴奋剂丑闻的处理
杨春然
董兴佩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
8
下载PDF
职称材料
5
“一事不二罚”在行刑交叉案件中的适用——从一例危险驾驶案切入
张毅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4
7
下载PDF
职称材料
6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叶良芳
刘志高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
5
下载PDF
职称材料
7
从念斌案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我国的确立
李玉华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5
原文传递
8
规范刑法学视野下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李波
王仲兴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200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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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9
关于“再审不加刑”的思考
邓华
赖黎明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10
官无悔判:往日遭际、古代语境及其现代意义挖掘
霍存福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3
0
原文传递
11
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
陈冬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4
4
原文传递
12
国外对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适用及其借鉴
张璐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13
国际体育仲裁中的第三方问题
李智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14
叶真理引渡案及其对我国境外追逃的启示
张磊
徐建龙
《刑法论丛》
CSSCI
2018
2
原文传递
15
我国应确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陈妮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7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16
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制度改造
陈群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17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探究
江涛
张筱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18
论缺席审判后重审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之关系——兼论重审程序之完善
李泊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
1
原文传递
19
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完善
陈芬娟
《嘉兴学院学报》
2006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0
再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陈慧君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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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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