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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协议可撤销的判断标准及其修正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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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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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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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24-37,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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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与第16条第2款分别针对“行政协议”和“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规定了两种可撤销标准,改变了以往法院在行政协议案件中或适用行政行为可撤销规则或适用民事合同可撤销规则的“单一判断标准”。这种“区分判断标准”虽然克服了“单一判断标准”的绝对化缺陷,却因为僵化理解行政协议的双重属性而面临要件悬置、逻辑混乱等适用障碍。应当立足这两种撤销之诉的司法审查对象分别属于“协议撤销权(利)”与“行政优益权(力)”的本质差异,在行政法与民法的交互视角下以“利益衡量标准”修正行政协议可撤销规则,就“重大误解可撤销”与“行政优益权可撤销”两种情形分别构建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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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协议
撤销
单一判断标准
区分判断标准
利益衡量标准
重大误解
行政优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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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ministrative Agreement
Revocation
Single Judgment Standard
Differentiated Judgment Standard
Interest-Measuring Standard
Significant Misunderstanding
administrative prior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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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4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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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PPP协议履行中行政优益权合法行使的问题与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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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敏
张世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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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大学法学院
河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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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42-4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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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6BSH004)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2017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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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政府在PPP中享有行政优益权,表现为选择签约人、指挥权、单方变更和解除权、强制执行权和制裁权。优益权合法行使有利于积极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充分实现公共利益。在PPP协议履行中,存在政府非法行使优益权的现象,表现为侵权违约、不履行行政允诺、不遵守法定程序强制行使行政优益权。滥用优益权的行为违反了依法行政和信赖保护原则。优益权合法行使的问题在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PPP协议的复杂性、对政府失信行为的监督存在立法缺失、内部监督乏力等。行政优益权合法行使的出路在于:在立法中具体规定优益权的行使条件及政府责任;增强政府信用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助推政府合法行使优益权;加强外部监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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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PPP协议
行政优益权
社会资本方
公共利益
行政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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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agreement
administrative prior right
private enterprise
public interest
administrative prom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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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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