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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推定基石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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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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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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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413-41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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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使夫妻财产关系成为舆论焦点,尤其是第七条被认为偏离传统的、合乎伦理的夫妻财产共有制,走向了夫妻财产分别制。因理论上一直未对一方婚后取得夫妻共有财产的性质进行全面论证,使得物权公示原则的适用范围存在模糊地带,亟待澄清。审视第七条两款的表述,其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推定赠与人内心意思在解释技术上显得合理有据,实质上则有违物权公示原则,将以非法律行为取得物权归入物权公示原则的适用范围,必然导致理论体系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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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婚姻法解释三
物权公示原则
夫妻财产共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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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ⅲ) of marriage law
demonstrative principle of property right
marital property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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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5
[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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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婚姻法解释(三)》热议问题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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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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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吕梁学院政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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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吕梁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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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其中有三个热议的问题需要再认识。一是关于不动产产权归属对女方是否公平的问题。不动产产权归出资方所有,这一制度只有与家庭劳务补偿制度并行才能实现实质上的平等。二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权属问题。孳息和收益应归于同一主体;立法应当严格界定构成投资行为的具体情形,以便在实践中清晰认定物的增值是收益还是自然增值。三是生育权的性质问题。生育权不是身份权,是人格权,并且是人格权中一种特殊的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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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婚姻法解释(三)》
家庭劳务补偿制
孳息收益
自然增值
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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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ⅲ on marriage law"
domestic labor compensation system
fruits
unearned in-crement
reproductive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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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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