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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日本退约谈鲸鱼法律保护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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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恩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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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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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58-6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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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政法学院高原学科(国际法方向)支持计划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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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日本宣布,从2019年7月起正式退出《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在其专属经济区重启商业捕鲸。日本坚持认为其捕鲸行为不违反国际法,退约前做为缔约国有在南大洋“科研”捕鲸的权利,退约后其对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反捕鲸组织对捕鲸船的暴力行为是海盗行为、生态恐怖主义、违反海上避碰规则。由于国际法院判定日本的“科研”捕鲸是商业行为,日本退约时的声明不符合国家单方行为的法律要件,日本退约并不能停止各国间的“鲸鱼战争”。由于“鲸鱼战争”争夺的是公海和南极的资源,各国都坚持本国利益优先,冲突持续不断。“鲸鱼战争”本质上是以法律形式体现出来的政治问题,政治谈判解决是更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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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本退约
单方法律行为
鲸鱼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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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apan's withdrawal
unilateral legal acts
whale w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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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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