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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犯罪主体的界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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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冬明 《政法学刊》 2003年第1期71-72,共2页
渎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种特殊性,使人们在适用法律时,往往碰到诸多的困惑与尴尬。渎职犯罪主体可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类,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作更进一步的界定。
关键词 渎职罪 主体 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原文传递
“公务”视角下的渎职犯罪主体之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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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莉 范冬明 《政法学刊》 2007年第5期20-23,共4页
渎职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握其本质特征的关键是界定行为人所从事的公务。渎职罪主体可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类。行为人所从事公务的性质是认定渎职罪主体的核心要素,履行职责不因个人身份和单位... 渎职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握其本质特征的关键是界定行为人所从事的公务。渎职罪主体可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类。行为人所从事公务的性质是认定渎职罪主体的核心要素,履行职责不因个人身份和单位性质的不同而改变主体的性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渎职罪 犯罪主体 公务 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原文传递
渎职犯罪主体适用问题之研究——以行为人从事的公务为视角
3
作者 范冬明 《广东法学》 2007年第1期42-46,共5页
渎职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握其本质特征的关键是界定行为人所从事的公务。以此为切入点。渎职罪主体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类。行为人所从事公务的性质是认定渎职罪主体的核心要素,履行职责不因... 渎职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握其本质特征的关键是界定行为人所从事的公务。以此为切入点。渎职罪主体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类。行为人所从事公务的性质是认定渎职罪主体的核心要素,履行职责不因个人身份和单位性质的不同而改变主体的性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渎职罪 犯罪主体 公务 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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