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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评析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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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永平 崔相龙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8,153,共9页
《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实现了欧盟非合同之债法律选择规则的统一,是欧盟国际私法"共同体化"的重要进展。《条例》在法律选择的一般规则中采取结果发生地、意思自治、共同属人法与例外条款相结合的做法,同时规定了具体关... 《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实现了欧盟非合同之债法律选择规则的统一,是欧盟国际私法"共同体化"的重要进展。《条例》在法律选择的一般规则中采取结果发生地、意思自治、共同属人法与例外条款相结合的做法,同时规定了具体关系的冲突规范以及法律选择中的其他问题。《条例》为我国非合同之债法律选择立法提供了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合同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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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同之债对合同之债有关规定的参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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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雷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57-69,共13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得债法总则之意,忘/舍债法总则之形,可谓是“得其意,忘其形”。《民法典》不存在独立成编的形式意义上的债法总则,而是由合同编通则代行债法总则的实质功能,塑造出了大合同编的气象,是大合同法思想的生动体现。《...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得债法总则之意,忘/舍债法总则之形,可谓是“得其意,忘其形”。《民法典》不存在独立成编的形式意义上的债法总则,而是由合同编通则代行债法总则的实质功能,塑造出了大合同编的气象,是大合同法思想的生动体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对债法总则“得意而忘形”、使得债法分则体系“形散而神聚”所依赖的关键法律技术就是参照适用,合同编通则通过参照适用释放出自身的体系效益,避免对非合同之债照应不周。立法上的参照适用不是对司法中类推适用的终结。当立法未授权法律适用者参照适用,而实定法又存在开放漏洞时,需要通过类推适用来补充。当被参照适用条款自身有漏洞时,也离不开类推适用方法的接力。以《民法典》第468条为中心,分析非合同之债对合同之债有关规定的具体适用方法,债的分类理论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债的性质,并据此判断哪些具体类型的债根据其性质不能参照适用合同编通则的哪些具体规定,用合同编通则的“旧瓶”来装下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新酒”,在看得见的合同编通则中找到看不见的实质意义上的债法总则,并实现非合同之债法律规则与合同之债法律规则的体系融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 合同 合同编通则 法总则 参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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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一般规范”的识别及其对非合同之债的适用——以《民法典》第468条为中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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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经纬 吕辰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25-35,共11页
《民法典》未设债编,有关债的一般规范被安排在合同编通则部分,并通过第468条的规定适用于非合同之债。债的一般规范与专属合同的规范和其他规范混杂在一起,需要进行识别。非合同之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包括非合同典型之债和非典型之债,... 《民法典》未设债编,有关债的一般规范被安排在合同编通则部分,并通过第468条的规定适用于非合同之债。债的一般规范与专属合同的规范和其他规范混杂在一起,需要进行识别。非合同之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包括非合同典型之债和非典型之债,后者还包括公法上的债。债的一般规范对非合同之债的适用,需要从两个方面予以考虑:一是非合同之债的性质,债的性质决定不能适用的,不适用债的一般规范;二是债的一般规范的功能作用,并非所有债的一般规范均可适用于非合同之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的一般规范 合同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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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进程——《罗马Ⅱ(Rom Ⅱ)》(2007年第846号条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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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懿彤 付强(责任编辑)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89-91,共3页
非合同债权关系法律适用条例的通过,标志着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债权关系法律适用的统一进程又往前走了一步。罗马Ⅱ中确立了一般原则,辅以例外、规避条款并列出特殊关系的法律适用条款的立法模式,对统一国际私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虽然仍... 非合同债权关系法律适用条例的通过,标志着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债权关系法律适用的统一进程又往前走了一步。罗马Ⅱ中确立了一般原则,辅以例外、规避条款并列出特殊关系的法律适用条款的立法模式,对统一国际私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虽然仍有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搁置争议,出台已达成共识的规范,罗马Ⅱ的通过以及罗马Ⅰ罗马Ⅲ……为统一国际私法提供了一种立法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国际私法 法律适用 合同 罗马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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