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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法学院的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学学术人才的培养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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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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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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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2-15,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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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治视野下的刑事合议庭研究>(15XFX011)阶段性成果
西南科技大学重点教改项目<法科学生法律技能的培养>(15xnzd10)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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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通过梳理中国和美国法学教育的运行现状,我们可以获得以下认识:首先,无论是法律职业人才,还是法学学术人才均应在法学院进行,而非其他场域(中国法学教育更甚)。其次,法学学术人才却不应从法学本科教育开始,而应当是在那些法学本科毕业时,愿意献身于学术的学生,其通过一定的程序进入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教育以接受学术训练,却不是重复本科的"故事"。再次,法学教育应该确定法学第一学位与第二学位、第三学位之间的关系,使其成为一种"阶梯式"递进关系,而非重复关系,而且这种重复也因为硕士、博士教育本身领域的进一步专门化或者狭窄化而是一种缩小后的重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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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职业
法学教育
学术性人才
法学院
阶梯与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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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egal profession
legal education
academic talents
law school
the ladder and the rep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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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81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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