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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五一广场东汉永初三年诏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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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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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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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文化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70-7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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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规划项目“五一广场简牍整理与研究”(G243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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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长沙五一广场出土东汉简牍412、413、399、410、411承载了一份完整的诏书,大部分内容与《后汉书·樊准传》的记载相吻合,亦有部分内容可与《后汉书》《续汉书志》互相补充,进一步体现了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在历史学和文化学方面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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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长沙五一广场简
诏书
简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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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bamboo and wooden slips of the East Han period unearthed from Wuyi Square
imperial edict
excavated manuscri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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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I26
[文学—中国文学]
K2
[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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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长沙五一广场简新隶体与汉字的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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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冬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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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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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励耘语言学刊》
2021年第2期6-20,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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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历代儒家石经文字研究”(HB18YYO2O)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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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文章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新隶体进一步明确界定为:汉魏之际具有过渡特点的字体,笔形上波磔或隐或无、横画无向下顿按,点画间可有勾连意味,但无省略连并,或扁或方或纵。进而详细描写长沙五一广场简新隶体的类型,从笔形与外框基本形的角度将其分为8类,从中归纳出大部分新隶体的演变趋势为楷书,并探讨汉字由隶向楷演变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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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长沙五一广场简
新隶体
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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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amboo book of Wuyi regular-script in Changsha
the xinliti(新隶体)
transformation of regular-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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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H12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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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东汉县廷的告与劾——以五一广场简为中心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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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琦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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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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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2022年第1期120-139,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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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甲、金、简牍法制史料汇纂通考及数据库建设”资助,项目批准号:20&ZD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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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根据长沙五一广场简中的八件木牍,对东汉时期临湘县廷的告和劾进行探究。告与劾有多方面不同,在行为主体和对象上,告的行为主体和对象皆可以是官和民;而劾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官,对象可以是官和民。在形式和内容上,告的形式可以是口头和书面的,内容较为简单,但涵盖的事项范围广;劾的形式难以下定论,但本文倾向于认为劾只能是书面形式,其内容更为详细,但涵盖的事项范围较窄。在性质上,告的性质相当复杂,包括当今语义下的起诉、检举、报案、纠举等;劾的性质则相对单一,与当今语义下的“公诉”相类似,是官吏履行职务的行为。虽然告和劾有诸多不同,但二者并不完全是各自独立的:直符史作为告、劾之间重要的连结点,既可以听告,也可以举劾,当出现“诣告当举劾者”时,直符史就会行使其举劾的职权。这也体现了告与劾的另一联系,即当告的事项为官吏提供可能的犯罪信息时,案件信息发生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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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长沙五一广场简
东汉
临湘县廷
告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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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K234.2
[历史地理—历史学]
K877.5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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