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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处罚阻却事由 被引量:67
1
作者 张明楷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38-42,共5页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作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了逃税罪的罪状与法定刑,第4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
关键词 阻却事由 逃税 行为人 税务机关 刑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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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解构与重构——基于税收制度的整体考量和技术性规范 被引量:28
2
作者 郭昌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53-71,共19页
我国现行逃税罪的法律规定体现出明显的历史遗留色彩和立法惯性,"数额+比例"的双重入罪标准因有违公平原则而广受诟病,逃税主体范围的狭小使很多逃税行为长期游离于逃税罪范围之外,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入罪标准以及刑事责任... 我国现行逃税罪的法律规定体现出明显的历史遗留色彩和立法惯性,"数额+比例"的双重入罪标准因有违公平原则而广受诟病,逃税主体范围的狭小使很多逃税行为长期游离于逃税罪范围之外,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入罪标准以及刑事责任承担上的区别有违公平原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不仅未能达到立法目的,反而进一步刺激了逃税行为的发生。未来逃税罪的修改应当在提高入罪数额的基础上取消入罪的比例要求,将逃税罪主体一般化以应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外的主体的逃税行为,在取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的基础上广泛适用管制、拘役、罚金刑等刑罚以及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宣告缓刑等量刑情节,充分发挥逃税罪在规制逃税行为中的一般预防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刑法 规范分析 税收征管 解构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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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视野下的逃税罪 被引量:27
3
作者 刘荣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43-46,共4页
自1979年刑法正式确立偷税罪罪名,至2009年偷税罪被逃税罪取而代之,该罪经历了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解读逃税罪的立法变革,不能囿于对条文的注释,应当以刑事政策的视角,在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下,结合逃税罪体现的价值取向,理解缩小逃税... 自1979年刑法正式确立偷税罪罪名,至2009年偷税罪被逃税罪取而代之,该罪经历了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解读逃税罪的立法变革,不能囿于对条文的注释,应当以刑事政策的视角,在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下,结合逃税罪体现的价值取向,理解缩小逃税罪、选择行政处罚前置程序模式的真正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刑事政策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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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初犯免责:价值、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19
4
作者 熊亚文 《税务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5,共5页
逃税罪初犯免责条款所确立的二元化犯罪模式,具有发挥刑法的激励功能、提升刑法的经济效益、体现刑法的谦抑精神等方面的制度绩效。然而,作为一种纯粹利益导向式的立法,其同时存在刑法适用不公、预防效果不佳、纳税人权利保障不足等方... 逃税罪初犯免责条款所确立的二元化犯罪模式,具有发挥刑法的激励功能、提升刑法的经济效益、体现刑法的谦抑精神等方面的制度绩效。然而,作为一种纯粹利益导向式的立法,其同时存在刑法适用不公、预防效果不佳、纳税人权利保障不足等方面的现实困境。鉴于此,有必要对初犯免责条款予以立法重构,通过设置数额上限和行为要求来限制其适用范围;同时,对逃税罪的刑事处罚措施及方式进行相应的配套修正,以克服处罚范围扩大所带来的重刑化负担与刑罚单一化弊端。在立法修正之前,还可以充分利用刑法解释论的功能来弥补逃税罪处罚范围过窄的立法缺陷,并明确刑事司法机关及时介入重大逃税犯罪案件的合法性根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初犯免责 行政处罚前置 主动披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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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立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12
5
作者 杨高峰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39-43,共5页
《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01条修改,修改内容包括罪状、定罪量刑标准、追诉要件等几个方面,原偷税罪罪名亦应随之修改为逃税罪。新逃税罪立法在犯罪行为、主观方面、定罪标准等几个方面都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探讨,以期正确适用法律。... 《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01条修改,修改内容包括罪状、定罪量刑标准、追诉要件等几个方面,原偷税罪罪名亦应随之修改为逃税罪。新逃税罪立法在犯罪行为、主观方面、定罪标准等几个方面都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探讨,以期正确适用法律。实践中亦应对逃税罪实施后的刑事政策问题予以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不作为 主观方面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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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逃税罪”案件行政程序与刑事程序的关系 被引量:14
6
作者 刘荣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54-57,共4页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颁布实施,"偷税罪"被"逃税罪"取而代之。本文分析了行政程序与刑事程序的关系,并对"逃税罪"进行了法律解释,提出了行政处罚前置是符合"逃税罪"立法与...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颁布实施,"偷税罪"被"逃税罪"取而代之。本文分析了行政程序与刑事程序的关系,并对"逃税罪"进行了法律解释,提出了行政处罚前置是符合"逃税罪"立法与司法实践应有的程序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行政程序 刑事程序 行政处罚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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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逃税刑事法律责任的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被引量:13
7
作者 施正文 翁武耀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84-88,共5页
对逃税行为的定罪处罚是惩治税收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的最后也是最为严厉的手段,其势必会对纳税人及其财产造成相比于行政处罚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惩处逃税犯罪固然必要,但也不能因此扩大逃税犯罪的打击面,以防止对纳税人合法... 对逃税行为的定罪处罚是惩治税收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的最后也是最为严厉的手段,其势必会对纳税人及其财产造成相比于行政处罚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惩处逃税犯罪固然必要,但也不能因此扩大逃税犯罪的打击面,以防止对纳税人合法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关于逃税罪的规定具有积极意义,但相比于意大利逃税刑事法律的规定,存在着逃税行为界定上的模糊性、定罪标准的"一刀切"等缺陷,亟需在司法解释和未来《刑法》修改中加以弥补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欺诈 逃税 意大利逃税 《刑法修正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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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逃税罪刑事法网之介评及启示 被引量:13
8
作者 刘荣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13-124,共12页
不可否认,逃税行为在当前的中国具有一定普遍性,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金融财政政策研究中心安体富教授分析,从纳税人经济类型来看,我国国有企业偷逃税面是50%,乡镇企业是60%,外资企业是60%,个人是90%。[1]美国以低稽查率,高... 不可否认,逃税行为在当前的中国具有一定普遍性,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金融财政政策研究中心安体富教授分析,从纳税人经济类型来看,我国国有企业偷逃税面是50%,乡镇企业是60%,外资企业是60%,个人是90%。[1]美国以低稽查率,高税收遵从度而世界闻名。究其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 刑事法 逃税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金融 税收遵从度 逃税行为 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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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3
9
作者 万国海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43-51,共9页
我国《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第4款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在一般性解释上不具有针对性的说服力,其实质依据在于,在行政不法划定的框架下,虽然有逃税行为但接受首次处罚行为并不造成核心价值与利益减少,因而实质上... 我国《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第4款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在一般性解释上不具有针对性的说服力,其实质依据在于,在行政不法划定的框架下,虽然有逃税行为但接受首次处罚行为并不造成核心价值与利益减少,因而实质上该行为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相对于逃税罪的基本犯而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逃税罪是复行政犯。这是该条款得以存在的根本法理。该款在目的、税收行政权、刑法适用等方面并不存在真正的问题,反而在社会财富分配、税收监管以及公众人物的示范效用上具有延伸性效果。作为刑法对行政不法评价条件的提高,司法实践操作一般是将行政处罚作为刑事追究的前置程序,而与之相反的做法是坚持刑事判断的独立性,以消解行政不作为带来的行政权过度侵入司法权的问题。无论如何,不应把刑法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用"免除刑事责任"的方式来替代。对逃税的规制不能仅仅依靠刑法的一个条款来完成,需要税收法治全方位的规制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犯 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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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中的行刑反转条款:原理与解释 被引量:11
10
作者 王帅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71-82,共12页
逃税罪中的初犯免责条款,本质上是行刑反转,背景是针对行政犯的行刑协同共治,目的既在于避免再次刑事犯罪,也在于避免再次行政违法,从而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在解释这一条款时,应当基于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紧密联系,将接受责令改正纳入到... 逃税罪中的初犯免责条款,本质上是行刑反转,背景是针对行政犯的行刑协同共治,目的既在于避免再次刑事犯罪,也在于避免再次行政违法,从而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在解释这一条款时,应当基于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紧密联系,将接受责令改正纳入到"接受行政处罚"的考量中,建立"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的二元互补型行政法治理结构,确保合规的实现。解释"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时,需建立审查机制,确保在惩罚效果保留的前提下发挥出反向激励效果。审查结果必须经过刑事诉讼程序作出,审查对象是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的实际效果,在行为方式上应体现为行为人主动参与。通过解释,对逃税罪的治理最终应形成"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刑事惩罚"的梯度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行刑反转 行刑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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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立法修正与司法适用 被引量:8
11
作者 逄锦温 《中国审判》 2009年第12期74-77,共4页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Ⅸ刑法修正案(七)》),其中第三条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作了重大修改。2009年10月1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Ⅸ刑法修正案(七)》),其中第三条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作了重大修改。2009年10月1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公布并实施,将本条罪名由原来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准确把握并正确理解立法关于逃税罪的修改与完善,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修正 逃税 司法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修正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司法实践 会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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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我国刑法“偷税罪”罪名的改造及规范 被引量:6
12
作者 李晓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31-136,共6页
长久以来,学界及司法实务部门对偷税罪争论甚大,尤其是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公布将此项讨论推向了极致。应通过整合刑法第201条、第203条和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3条,将原有的偷税罪(逃避缴纳税款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合并,建议统一设置&q... 长久以来,学界及司法实务部门对偷税罪争论甚大,尤其是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公布将此项讨论推向了极致。应通过整合刑法第201条、第203条和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3条,将原有的偷税罪(逃避缴纳税款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合并,建议统一设置"逃税罪";并将扣缴义务人主体从偷税罪(逃避缴纳税款罪)分离出来,建议新设"不履行扣缴义务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偷税 逃避缴纳税款 逃税 不履行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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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
13
作者 滕伟 董保军 +1 位作者 姚龙兵 张淑芬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80-101,共22页
为了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两高”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坚持问题导向、主客观相统一、与时俱进等原则,明确了危害税收征管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 为了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两高”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坚持问题导向、主客观相统一、与时俱进等原则,明确了危害税收征管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对有关罪名的理解,最主要的是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了限缩解释;明确了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根据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特点,明确了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有效合规整改的从宽处罚规则;明确了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涉及的单位犯罪处罚原则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犯 司法解释 逃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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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逃国家税款:“行”“刑”认定与衔接 被引量:3
14
作者 董飞武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 2023年第2期115-128,共14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逃国家税款是常见多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对此定性处罚存在较大差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整体具有复合性特征,一般涵盖“虚开”“骗税”“逃税”三种性质违法行为,可能同时触犯...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逃国家税款是常见多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对此定性处罚存在较大差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整体具有复合性特征,一般涵盖“虚开”“骗税”“逃税”三种性质违法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偷)税罪、诈骗罪等多个罪名。在行政违法框架内,税务机关对其以“偷税”违法定性处罚,以及在刑事犯罪范围内,司法机关对其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均无不当。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分歧与矛盾主要集中在涉嫌犯罪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逃国家税款案件上,盖因为税务机关在“偷税违法”与“逃税犯罪”直接对应的惯性思维支配下,越权适用《刑法》第201条第4款特别规定对其“除罪免刑”所造成的。鉴于该类型行为对应于刑法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此税务机关的正确处理方式应是比照《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入罪标准,遵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审查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偷税违法 逃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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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修正
15
作者 邓崇专 梅洁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97-106,共10页
近年来,公众人物逃税的数额之多、影响之大,屡屡将《刑法》关于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置于风口浪尖。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是否合理,至今存在争议,主要体现为肯定论与否定论。从刑法法理角度来看,该条款的设立有违... 近年来,公众人物逃税的数额之多、影响之大,屡屡将《刑法》关于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置于风口浪尖。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是否合理,至今存在争议,主要体现为肯定论与否定论。从刑法法理角度来看,该条款的设立有违刑法体系化,偏离了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理解,消解了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从司法实务和行政实践观察,该条款采取的行刑反转模式已经显现弊端,导致逃税罪实际处理模式不一、公安机关与税务机关查税权力混淆。当前,应基于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积极预防性立法理念,对该条款进行完善和修正,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改为“从轻、减轻刑事责任”,同时设置条款适用的数额上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逃税行为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 刑法制裁 积极预防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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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刑事责任免除条款司法适用研究 被引量:7
16
作者 陈新玲 周时雨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5期37-40,共4页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将原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即逃税罪,并对原罪名一到三款的内容即行为方式、构罪标准、罚金附加刑等进行了修改,特别是增加了...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七)》,将原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即逃税罪,并对原罪名一到三款的内容即行为方式、构罪标准、罚金附加刑等进行了修改,特别是增加了刑事责任免除这一条款.该条规定“有本条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该条款表明了立法者对于经济犯罪的处理上更注重行为入的危害结果以及悔罪表现,体现了我国税收犯罪进入实质危害性定罪量刑的阶段,更充分践行了“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免除条款 刑事责任 逃税 司法适用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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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主体看逃税案件移送司法程序的差异
17
作者 王建中 李涛 《中国税务》 2024年第7期72-73,共2页
我国刑法中危害税收征管罪共有14种罪名,但在税收征管及司法实践中,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种类绝大多数是发票管理类或骗取出口退税类,涉嫌逃税罪的案件占比不高,以至于很多税务执法人员都忽视了逃税案件中不同主体移送司法程... 我国刑法中危害税收征管罪共有14种罪名,但在税收征管及司法实践中,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种类绝大多数是发票管理类或骗取出口退税类,涉嫌逃税罪的案件占比不高,以至于很多税务执法人员都忽视了逃税案件中不同主体移送司法程序的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害税收征管 案件移送 司法程序 骗取出口退税 税务机关 逃税 发票管理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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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逃税罪初犯免责条款中的贯彻——以范某某巨额逃税案为切入点 被引量:6
18
作者 王志祥 王奕琛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59-64,共6页
《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增加初犯免责条款规定的目的在于限制逃税罪的成立范围,避免纳税人轻易沾上逃税罪的“污名”,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该条款是对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是该政策“宽”的一面的具体体现。立法者为逃税罪... 《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增加初犯免责条款规定的目的在于限制逃税罪的成立范围,避免纳税人轻易沾上逃税罪的“污名”,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该条款是对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是该政策“宽”的一面的具体体现。立法者为逃税罪所设置的初犯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没有区分逃税罪轻罪和重罪,作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核心的区别对待并没有在该条款中得以充分彰显。可以考虑将逃税罪初犯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限定为逃税罪中轻罪的情形。对于逃税罪中重罪的情形,如果行为人是初犯,而且又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以将行为人的事后行为作为从宽处罚的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 初犯免责条款 免除处罚 事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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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罚不刑”立法的法理透析——从“范冰冰逃税案”说开去 被引量:6
19
作者 江国华 丁安然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15-124,共10页
在一般情形下,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但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201条增加了一款“首罚不刑”的规定,对涉嫌逃税违法犯罪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优位原... 在一般情形下,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但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201条增加了一款“首罚不刑”的规定,对涉嫌逃税违法犯罪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优位原则。就其规范意义而言,“首罚不刑”包含“行为的该罚性”“违法后果已经补救”“行政首罚”“不予刑责”四个基本要素;就其立法目的而言,“首罚不刑”关涉行政与刑事互涉案件“首次管辖权的分配”“国家税权保护”“涉税案非罪化条件”等多重目的;从其立法价值取向而言,“首罚不刑”蕴含着“尊重行政首判”“恪守刑罚谦抑”“构建容错机制”等基本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首罚不刑 逃税 立法目的 立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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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逃税罪刑事风险
20
作者 于兴泉 《中国商界》 2024年第5期36-37,共2页
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围绕打击涉税犯罪介绍了有关情况。据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紧盯涉税犯罪变化趋势,持续... 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围绕打击涉税犯罪介绍了有关情况。据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紧盯涉税犯罪变化趋势,持续保持对涉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仅去年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涉税犯罪案件1.6万余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税犯 国家税务总局 刑事风险 逃税 公安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经济发展形势 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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