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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混合共同担保追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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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丽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2年第20期190-192,共3页
混合共同担保的内部追偿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之前的法条对此问题规定模糊不清,《民法典》条文中也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且《担保法解释》第十三条只承认有约定情况下担保人的追偿权,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因此... 混合共同担保的内部追偿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之前的法条对此问题规定模糊不清,《民法典》条文中也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且《担保法解释》第十三条只承认有约定情况下担保人的追偿权,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因此,笔者从立法、理论、司法等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从公平正义、连带债务、代位权这三个角度对肯定性的结论进行论证。在支持肯定说的观点后,又对其具体的追偿规则进行探索:对于内部追偿份额问题采取“平摊法”和“比例法”相结合,追偿顺序的适用采取“有顺序限制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混合共同担保 内部追偿 追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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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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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仇平安 《宜宾学院学报》 2021年第10期60-69,共10页
出资认缴制及股权自由交易使得瑕疵股权转让客观存在,在对外责任承担上,涉及善意受让人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应区分受让人主观状态而异其责任承担。瑕疵股权受让人恶意时,由受让人与原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瑕疵股... 出资认缴制及股权自由交易使得瑕疵股权转让客观存在,在对外责任承担上,涉及善意受让人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应区分受让人主观状态而异其责任承担。瑕疵股权受让人恶意时,由受让人与原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瑕疵股权受让人善意时,基于善意保护及责任自负原则,应由善意瑕疵股权受让人与原股东向公司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究因于瑕疵出资信息之隐蔽性及股权转让程序之特殊性,优先保护善意受让人之利益,其撤销权效力可及于公司,由原股东向公司承担责任。在对内责任分配上,受让人可基于股权转让协议向原股东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善意受让人可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并要求原股东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追偿份额在未达成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应综合受让人主观状态、客观对价与认缴股款比例进行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瑕疵股权转让 责任分配 连带责任 追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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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证与抵押并存的法律规则——《物权法》第176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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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22-123,共2页
《物权法》第176条就保证与抵押并存所确立的法律规则应当作如下解读:保证与抵押并存所涉法律问题均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先;当事人之间无特殊约定之时,不论保证人以何种方式提供保证,债务人自行提供抵押物时,债权人均应优先实现抵押权;... 《物权法》第176条就保证与抵押并存所确立的法律规则应当作如下解读:保证与抵押并存所涉法律问题均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先;当事人之间无特殊约定之时,不论保证人以何种方式提供保证,债务人自行提供抵押物时,债权人均应优先实现抵押权;当由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时,抵押人与保证人的法律地位相同,两者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与抵押并存 《物权法》第176条 实现顺位 追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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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规则的构建--兼评《物权法》第176条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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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海 石冠彬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11-119,共9页
各种担保方式中担保人的法律地位相同,不同情形的共同担保具有适用同一套法律规则的理论根源。《物权法》第176条确立了第三人类型的抵押人与保证人法律地位平等、独立、互不影响的规则。从类推解释和体系解读的角度而言,第三人类型的... 各种担保方式中担保人的法律地位相同,不同情形的共同担保具有适用同一套法律规则的理论根源。《物权法》第176条确立了第三人类型的抵押人与保证人法律地位平等、独立、互不影响的规则。从类推解释和体系解读的角度而言,第三人类型的担保人在任一共同担保情形中均具有平等、独立的法律地位。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约定,否则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得向其余担保人追偿;在有追偿约定的前提下,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担保 内部关系 《物权法》第176条追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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