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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国家赔偿费用追偿程序之完善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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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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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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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90-9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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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刑事涉案财物处理程序研究"(项目编号:12BFX06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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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追偿程序不合理是我国国家赔偿费用追偿率很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提高追偿率,同时保障有关责任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国家赔偿费用追偿程序应当放弃不可诉性行政模式,而代之以可诉性行政模式。人情因素的干扰是我国选择追偿主体时必须考虑的因素,目前虽然还不能将检察机关作为追偿主体,但应当加强检察机关对国家赔偿费用追偿的监督,待条件成熟时,再将检察机关作为追偿主体。应当规定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认定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通过认识要素推定意志要素。另外,应当保障有关责任人员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赋予其相应的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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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赔偿费用
追偿程序
追偿模式
追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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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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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行政追偿制度的缺失与完善——从实体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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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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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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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74-7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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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现行法律中针对行政追偿制度的相关规定近乎空白,使行政追偿在实务中几乎不具有可操造作性,严重制约了追偿制度作用的发挥,这也导致构建该制度的目的无法实现。实体问题是一个制度的根基,因此以追偿金额、追偿主体、追偿条件等几个实体问题为出发点来探讨行政追偿制度的完善就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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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追偿
追偿金额
追偿主体
追偿主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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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ministrative compensation
compensation amounts
compensation subiect
compensation subjective cond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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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4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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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国家追偿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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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鹏
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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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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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33-42,125,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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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家追偿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国家工作人员,以责令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方式来惩戒其过错行为,从而警示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并通过弥补国家赔偿费用来适度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我国国家追偿制度在立法上刚刚起步,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里作了原则性规定,追偿条件过于笼统、追偿标准不尽统一、追偿程序尚不完备,致使追偿制度难以落实。完善国家追偿制度,应当正确界定其价值与功能,从制度建设入手,确立统一的国家追偿机构、落实追偿责任;细化追偿条件设置,合理设置追偿程序;科学界定追偿标准,尽量实现国家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健全追偿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以追责促追责;建构追偿的救济机制,保障被追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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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追偿
追偿主体
追偿标准
追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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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tate administrative recoupment
subject of state administrative recoupment
standard of state administrative recoupment
responsibility of state administrative recou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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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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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强制清污费的性质及其追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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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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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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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水运管理》
2021年第8期30-32,4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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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厘清强制清污费的性质以及其追偿主体问题,通过清污费的分类,结合学者的观点以及相关的案例,得出强制清污费的性质属于民事债权以及其法律适用的结论。根据强制清污费的性质以及实践中清污单位与海事局之间的关系转变等,只有清污单位才能向责任者提出索赔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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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制清污
民事债权
行政费用
追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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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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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行政追偿主体资格的本土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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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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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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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4期11-19,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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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1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法治政府视野下行政追偿制度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1BFXO1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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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追偿主体的内部化设计,导致行政追偿制度在启动阶段就面临巨大阻碍。根据行政追偿公法之债的法律属性,对行政主体理论进行修正,将具有公法人资格作为确定行政主体的条件,并结合我国国情,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的行政追偿主体,在各追偿主体内设立行政追偿委员会,作为专门办理行政追偿案件的内部机构,具体负责行政追偿权的行使,行政追偿委员会下设追偿办公室和专案追偿委员会,分别由一定比例的政府人员和外聘专家学者组成,彻底摆脱由赔偿义务机关行使追偿权所导致的追偿主体与被追偿人之间的利益关联性,为行政追偿制度顺利落实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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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追偿主体
公法人
追偿委员会
本土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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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ubject of administrative recovery
public juristic person
Recovery Committee
localization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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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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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追偿权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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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明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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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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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4期30-3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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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国家追偿权制度比较原则 ,许多问题仍未明确 ,又缺乏具体的操作措施 ,致使这一制度在实际中难以实施。为此 ,笔者从追偿权主体、追偿条件、追偿金额范围、追偿时效、追偿的举证责任等方面对上述问题作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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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追偿权
追偿权主体
故意
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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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tate compensation recovery right
the principal part of compensation recovery right
deliberate
grave off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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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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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预先追偿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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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穆政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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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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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消费导刊》
2007年第11期160-1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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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预先追偿权是在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时,保证人为了减少自己的担保风险而要求参加破产分配的权利。它的主体不仅包括保证人,还应该包括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其客体不仅包括担保的主债权数额,还包括担保的主债权的附属权利;其权利行使时间应该扩延到法定期限之外。在学术界,以上问题都存在一定争议,笔者发表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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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预先追偿权主体
客体
时间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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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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