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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敕代律”说质疑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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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必新 莫家齐 《法学研究》 1985年第3期68-71,共4页
自明代丘濬之后,学者们在论及宋朝法律体系时,多认为自宋神宗便开始"以敕代律",甚至说这种以敕代律的传统,终宋之世一直不改。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神宗以后,宋朝法律体系中的制裁性规范的然是敕律并存,并非"... 自明代丘濬之后,学者们在论及宋朝法律体系时,多认为自宋神宗便开始"以敕代律",甚至说这种以敕代律的传统,终宋之世一直不改。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神宗以后,宋朝法律体系中的制裁性规范的然是敕律并存,并非"以敕代律".在此,我们略陈管见,以就教于专家学者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志 宋史 律文 神宗 新科明法 《宋刑统》 律令 宋刑统 违犯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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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子孙“违犯教令”罪对亲属间人身侵害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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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海波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6期31-34,共4页
子孙"违犯教令"罪,据载为曹魏以来旧例,其法律条文现在已经失传,真正开始见诸律文的是《唐律疏义》,之后宋元明清的法律中一直都有规定,只是在范围和量刑上略有不同而已。子孙"违犯教令"罪在明清之际有不断严格化... 子孙"违犯教令"罪,据载为曹魏以来旧例,其法律条文现在已经失传,真正开始见诸律文的是《唐律疏义》,之后宋元明清的法律中一直都有规定,只是在范围和量刑上略有不同而已。子孙"违犯教令"罪在明清之际有不断严格化的趋势,然而在清末法律改革的时候,子孙"违犯教令"罪被彻底废除了。法治的成长要从历史传统中汲取养分,依血缘的尊卑长幼而制刑是错误的,然而完全忽视亲情伦理的法制改革也是不适宜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犯教令 刑法 血缘 人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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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清代子孙违犯教令罪——以《刑案汇览》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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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丹 《经济师》 2011年第4期86-87,共2页
在传统社会孝文化背景下,子孙对尊长负有绝对服从的义务。子孙违背了尊长的意志,不听教令,往往构成违犯教令罪。清代《刑案汇览》中此类案例很多,包括子孙不能养赡尊长、子孙不服管教顶撞尊长、子孙不当行为间接导致尊长轻生、子孙对他... 在传统社会孝文化背景下,子孙对尊长负有绝对服从的义务。子孙违背了尊长的意志,不听教令,往往构成违犯教令罪。清代《刑案汇览》中此类案例很多,包括子孙不能养赡尊长、子孙不服管教顶撞尊长、子孙不当行为间接导致尊长轻生、子孙对他人实施盗或奸间接导致尊长死亡和尊长教令子孙犯奸盗畏罪自尽,绝非子孙不服从管教这一种犯罪行为所能涵盖。清代刑律对各种类型的"违犯教令"均科以重刑,反映出中国古人"孝亲无违"的文化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违犯教令 刑案汇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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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累世同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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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昌斌 《文史知识》 1988年第12期80-83,共4页
凡是看过《红楼梦》的人,大都会感到贾府人物众多,难以辨认。且不说那些男女仆人,单是贾老太太及其子孙们,就犹如一棵年久繁茂的大树,干支相连,纵横交错,若不下些功夫,是弄不清他们之间亲疏远近的关系的。类似贾府这样的累世同居之家,... 凡是看过《红楼梦》的人,大都会感到贾府人物众多,难以辨认。且不说那些男女仆人,单是贾老太太及其子孙们,就犹如一棵年久繁茂的大树,干支相连,纵横交错,若不下些功夫,是弄不清他们之间亲疏远近的关系的。类似贾府这样的累世同居之家,在中国古代并不乏见。大约是在汉代,累世同居之风已开始出现。汉以后,一直到清末民初,累世同居之家始终存在。这些累世同居之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之 贾府 亲疏远近 别籍异财 封建统治者 商品货币关系 孝友传 违犯教令 分家析产 张公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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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之间:民国时期的家长惩戒权与送惩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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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景风华 《开放时代》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69-83,7,共16页
中国近代法制变革对家庭的重要影响之一,是用来自西方的法律名词“亲权”重新建构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华传统法律中的“子孙违犯教令”条,也因此变成了由教育权衍生出来的惩戒权与送惩权。北洋政府时期有关惩戒权的法律实践... 中国近代法制变革对家庭的重要影响之一,是用来自西方的法律名词“亲权”重新建构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华传统法律中的“子孙违犯教令”条,也因此变成了由教育权衍生出来的惩戒权与送惩权。北洋政府时期有关惩戒权的法律实践体现出鲜明的新旧融合特征。首先,送惩权的相对人并不是西方法学理论中的未成年子女,档案所揭示的绝大多数都是与父母同居共财的成年子女。其次,警察机构在父母惩戒权的实施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有着“济刑罚之穷”功能的教养局,则成为众多“不肖子”接受惩戒的场所。再次,父母意志在送惩期限的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此外,随着自由平等学说传入中国,原本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子女须服从父母的原则遭到挑战,一些与惩戒权相关的案件反映出家庭伦理的瓦解与重塑,警察机构则以较偏保守的立场,继续维护着父母的尊严:法律新添的虐待罪,又提出了惩戒与虐待界限何在的新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戒权 送惩权 教养局 子孙违犯教令 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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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律“子孙违犯教令”的定罪与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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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祖欣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3期167-168,171,共3页
文章认为子孙违犯教令作为清律一个独立的罪名,其量刑分为两种:其一是:"凡子孙违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此类型是子孙单纯的违犯教令,能为而不为,或者在赡养侍奉祖父母、父母方面有所欠缺,其法定刑也较轻... 文章认为子孙违犯教令作为清律一个独立的罪名,其量刑分为两种:其一是:"凡子孙违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养有缺者,杖一百"。此类型是子孙单纯的违犯教令,能为而不为,或者在赡养侍奉祖父母、父母方面有所欠缺,其法定刑也较轻。其二是在子孙违犯教令的基础上,增加了加重情形以及祖父母、父母的送惩权。《大清律例》增加了三种条例,将子孙的犯罪行为致祖父母、父母死亡的情形含括在内,而不仅限于违犯教令这一项行为,同时量刑幅度也因子孙是否犯奸盗罪以及祖父母、父母在其实施犯罪行为前后所持有的主观态度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最后提出,审判机关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下,如何在个案中追求定罪量刑的公正,对现代中国刑法具有深远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 刑案汇览 子孙违犯教令 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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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视阈下传统治理经验的回归——以古代违犯教令罪为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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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文杰 《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1期116-120,共5页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我们党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经受了工业化与城镇化浪潮的冲击,其治理面临着诸多困境。改革需借鉴历史,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要汲取传统经验之养分,家长权在我国"家国一体&q...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我们党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经受了工业化与城镇化浪潮的冲击,其治理面临着诸多困境。改革需借鉴历史,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要汲取传统经验之养分,家长权在我国"家国一体"的社会传统之下对于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而违犯教令罪作为家长权在法律上的体现存续了近一千三百年,是传统孝道的制度表现,有其自身存在的社会文化基础。基于此,在"德法共治"大背景下,有必要立足于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厘清此罪之理论内涵及时代价值,以期为完善乡村治理相关立法及乡规民约的制定提供有益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治理 传统治理方法 违犯教令 理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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