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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资源税法建制之法定原则诠释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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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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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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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18年第1期177-18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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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资源税法建制的首要原则是税收法定原则,据此,设定立法目的条款十分必要:既要交代开征资源税是为了筹集财政资金,又要言明其可能影响行为选择。作为一个选择性征收的税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限于列举项目,其征税对象宜表述为:开采矿产品、利用自然资源、生产盐,而内涵和外延还需要进一步阐释甚至列明。资源税立法中所使用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和抽象性条款,则需要相应制定专门的解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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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源税法
自然资源
立法目的条款
课税要素法定
课税要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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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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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反思与重构:成品油税目具体化路径之优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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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怡
茅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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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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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1期78-8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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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财政部央地共建西南政法大学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项目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2018XZX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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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悦达公司诉常州市国税案"中,"生物重油"的定性存在争议,其根源在于成品油税目范围的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通过规范性文件具体化税目具有正当性。但现有路径因"一事一议"模式下的反复修正,类推适用的一般化缺乏一贯性,形式上极不稳定。又因成品油实质及消费税立法宗旨等因素的忽略,导致规范性文件内容实质存在问题。加之,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尚不完善,纳税人只得承受实质之不公。为了税收执法中征税范围的确定,具体化税目时应禁止"一事一议"模式,适当限制国家税务总局解释权;允许纳税人参与税务行政解释制定过程,以期减少文义冲突;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实质性审查,限制类推适用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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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成品油消费税
税目具体化
税务行政解释
课税要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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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fined oil consumption tax
specification of tax items
administrative interpretation of tax
precision of taxable el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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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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