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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审查原则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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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哲 《政法学刊》 2015年第4期44-49,共6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讼程序。非讼程序的审查标准以形式审查原则为基础,仅对主债权、担保物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讼程序。非讼程序的审查标准以形式审查原则为基础,仅对主债权、担保物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非讼许可裁定的立法例借鉴了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具备了"物的执行名义"。同时,基于非讼程序缺乏对实体争议的审查,也应当给予债务人、担保人相应的程序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非讼程序 形式审查 许可裁定
原文传递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审查原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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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哲 《兵团党校学报》 2015年第4期76-80,F0003,共6页
《民事诉讼法》第196、197条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诉讼程序。非诉讼程序的审查标准以形式审查原则为基础,仅对主债权、担保物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非诉讼许可... 《民事诉讼法》第196、197条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非诉讼程序。非诉讼程序的审查标准以形式审查原则为基础,仅对主债权、担保物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非诉讼许可裁定的立法例借鉴了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具备了"物的执行名义"。同时,基于非诉讼程序缺乏对实体争议的审查,也应当给予债务人、担保人相应的程序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非诉讼程序 形式审查 许可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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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管辖规则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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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林启 《西部学刊》 2019年第1期75-78,共4页
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启动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目的所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中的特殊性,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执行管辖规则。然而,新《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管辖的规定过于模糊,难以... 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启动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目的所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中的特殊性,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执行管辖规则。然而,新《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管辖的规定过于模糊,难以为司法实践中执行申请人提供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遵循便利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等基本原则,我国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管辖应以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为主,针对特殊情况对地域管辖做适当调整,而专门人民法院可管辖与其相关的实现担保物权执行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许可裁定 申请执行 执行管辖 财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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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非讼许可裁定的文本分析——基于北京、重庆、广东三地法院的考察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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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毋爱斌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81-189,共9页
《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目的是在程序主体对主债权、担保物权等实体问题不存在争执的基础上做出许可执行拍卖、变卖裁定。而通过对北京、重庆、广东三地法院做出的许可裁定书文本分析得知,法院对优先权、优先受偿... 《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目的是在程序主体对主债权、担保物权等实体问题不存在争执的基础上做出许可执行拍卖、变卖裁定。而通过对北京、重庆、广东三地法院做出的许可裁定书文本分析得知,法院对优先权、优先受偿数额等相关实体问题是否在裁定书中做出处理的态度大相径庭。从认识归因上讲,主要是对形式审查原则认识不清。对此,从法理解释来看,许可裁定书不仅要对担保财产"是否"以及"如何"拍卖、变卖做出裁断,还应对优先受偿数额等实体问题进行确认。该裁定性质上为"对物的执行名义",具有执行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非讼许可裁定 形式审查原则 对物的执行名义
原文传递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的规范化及其救济——基于全国各地1685例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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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林启 《西部法学评论》 2019年第2期53-69,共17页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申请人启动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目的所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裁定执行中的特殊性,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执行规则。裁定的执行程序应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间申请启动,执行管辖的确定应以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申请人启动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目的所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裁定执行中的特殊性,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执行规则。裁定的执行程序应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间申请启动,执行管辖的确定应以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为中心。执行中,针对不动产、动产的不同应采取相应的规范性措施,以达到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应为案外人、被执行人提供相应的权利救济方法与程序,以使权利受到侵害的关系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非讼许可裁定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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