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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理论”之梳理与批判——基于德国公法学理论的检视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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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慰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13-125,共13页
"法律保留"理论关乎民主和法治诉求的实现,随着宪政国家框架下对基本权利的认识,其转变为围绕基本权利保护而展开的权力正当性探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重要性理论"推进了一种围绕着基本权利保护但又与机构功能相... "法律保留"理论关乎民主和法治诉求的实现,随着宪政国家框架下对基本权利的认识,其转变为围绕基本权利保护而展开的权力正当性探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重要性理论"推进了一种围绕着基本权利保护但又与机构功能相符的权能分配的考量可能。但"重要性理论"的区分标准缺少清楚性和可预期性,这一致命的理论弱点,导致它最终成为了空白公式。"重要的"这个概念没能真正实现法教义学之目的,只能作为法律实践中有启发性的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保留 重要性理论 议会保留 确定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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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德国福利国家的发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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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凌(翻译) 《环球法律评论》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5-19,共15页
法治不仅要求国家对个人权利的干预必须得到议会法律的授权,也要求国家的社会给付必须具有议会法律的基础。不过,对于后者,德国联邦社会法院并未十分严格地适用,其允许由议会通过预算但没有具体法律依据的国家给付。同时,社会给付须具... 法治不仅要求国家对个人权利的干预必须得到议会法律的授权,也要求国家的社会给付必须具有议会法律的基础。不过,对于后者,德国联邦社会法院并未十分严格地适用,其允许由议会通过预算但没有具体法律依据的国家给付。同时,社会给付须具有法律基础,并不意味着关于社会给付的任何规范都必须确立一项法律保障的请求权,行政部门在所谓的裁量给付中具有一定的裁量空间。自1975年起,德国再次开始将社会法编纂为《社会法典》,不过这一过程尚未完成,且仍存在一定问题。学理上,社会法通常被划分为四个部分,即社会保障、社会补偿、社会支持和社会救助。此外,德国还建立了单独的社会法院,其具有三级审判结构,以联邦社会法院为最高审级。社会法内容的发展尚未完成,人口变化和数字化对社会法提出了两大挑战,将导致未来的立法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议会保留 福利国家 德国社会法 社会法典 社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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