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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边界及规制方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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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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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
南开大学法学院
南开大学数字经济交叉科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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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数字法治》
2023年第5期108-125,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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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数据权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项目编号:ZGFYZDKT202317-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全球数据竞争中人权基准的考量与促进研究”(项目编号:19JJD82000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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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历经了从强化专项监管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这一过程既涉及行业监管也关涉市场监管,还关乎行业监管与市场监管的协同。然而,在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平台强制“二选一”、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等涉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及不公正交易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相关现象得到改善,但是,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其中从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自身需求出发,如何更好推进平台互联互通仍然是各界关注的问题。囿于平台发展依赖数据资源的特性,完全拒绝互联互通可能会滋生不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而全面互联互通也会损害创新,甚至固化现有的市场竞争格局,产生基于数据联通、信息共享而大量出现的协议行为。故此,实现平台互联互通时应科学厘清互联互通的内涵、特征及具体适用场景,从审慎适用必需设施理论、推动互联网平台分级监管、设置事前监管工具、协调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等方面入手,把握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的边界及规制方向,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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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互通
行业监管
市场监管
分类分级
规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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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9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2.29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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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校大学生消费权益保护的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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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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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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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9年第15期174-1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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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当今时代大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有着新颖的消费观念和极强的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很容易在消费的过程中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因此作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阵地,高校理应承担起保护大学生消费安全的责任,对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加以引导,促使他们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以及自我保护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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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
消费权益
大学生
规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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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62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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