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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涉税若干问题的解决路径--基于温州法院的实践展开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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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课题组 潘光林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5期56-66,共11页
破产涉税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之一。实践中在积极探索有效解决之道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无法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解决的难题。其成因主要体现为破产法与税法法域上公私法的泾渭分明,税法中对破产企业未能贯彻量能课税... 破产涉税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之一。实践中在积极探索有效解决之道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无法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解决的难题。其成因主要体现为破产法与税法法域上公私法的泾渭分明,税法中对破产企业未能贯彻量能课税原则以及破产法上缺乏对破产的规则设置。基于此,对实践中面临的非正常户导致相关事务处理障碍问题、清税证明无法出具影响企业注销问题、企业重整后依法豁免的滞纳金无法核销问题、破产重整程序税收债务减免问题等,应从理念上将破产企业区别于正常企业对待,从立法上修改企业破产法、税法的相关规定以明确规则设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涉税 规则缺失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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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规制的法经济学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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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青贵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3年第1期65-71,共7页
现行相关立法缺乏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规制规则,使得一人公司股东及其债权人极容易侵损一人公司产权及公司债权人的可预期收益,从而忽视了正义和效率价值。重构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的规制规则并非是要回到2005年修订《公司法》前... 现行相关立法缺乏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规制规则,使得一人公司股东及其债权人极容易侵损一人公司产权及公司债权人的可预期收益,从而忽视了正义和效率价值。重构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的规制规则并非是要回到2005年修订《公司法》前的完全禁止模式,而是应当对相应担保行为加以严格限制。这就需要明确法人型股东的担保决定权,建立和完善一人公司债权人的直接保护机制和一人公司担保行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则缺失 隐性利益 负外部性 制度绩效 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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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运用从业限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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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庚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0年第3期96-103,共8页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国家义务,从业限制规制工具被有些地方运用以期能够改善相关环境。理论上,前述规制工具既具备改善相关环境的有效性,又具有因运用不当而在有效性与合法性方面制造问题的...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国家义务,从业限制规制工具被有些地方运用以期能够改善相关环境。理论上,前述规制工具既具备改善相关环境的有效性,又具有因运用不当而在有效性与合法性方面制造问题的危险性。鉴于目前的法律体系中缺失相关规则,前述规制工具的实际运用遭遇到不被允许运用以及不能有效且合法运用的困境。为克服前述困境,应当秉持规则之治的观念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其既为前述规制工具的能用提供法律依据,又为前述规制工具的有效且合法运用提供具体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性侵未成年人 从业限制 现实困境 规则缺失 规则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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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的背后是规则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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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彬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2013年第15期21-22,共2页
本文就《京华时报》中一则题目为《当医生建议与硬性规则相背》的新闻,从规则缺失的角度进行讨论。
关键词 弃婴 规则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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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学形态学的非规则缺失图像修复仿真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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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成桂 徐广顺 《现代电子技术》 2023年第1期59-63,共5页
面对非规则缺失图像修复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毛刺和小孔问题,在数学形态学支持下修复非规则缺失图像。结合数学形态学方法对修复图像膨胀和腐蚀预处理,避免修复区域受到干扰出现毛刺。预处理待修复图像后,获取待修复图像的全部像素点,连接... 面对非规则缺失图像修复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毛刺和小孔问题,在数学形态学支持下修复非规则缺失图像。结合数学形态学方法对修复图像膨胀和腐蚀预处理,避免修复区域受到干扰出现毛刺。预处理待修复图像后,获取待修复图像的全部像素点,连接像素点形成一个待修复轮廓,计算该部分的像素点优先权。通过粗略、精细搜索步骤定位最佳匹配块。在保证未知像素块相邻四个方向像素颜色一致的基础上填充像素。通过分割图像阈值,确定缺失区域基准点灰度值,判断目标点和噪声点,实现噪声点滤波处理,避免出现小孔问题。由实验结果可知,所提方法最高PSNR值为0.98,且无毛刺、无小孔,具有良好修复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学形态学 规则缺失图像 修复仿真 图像膨胀 腐蚀 最佳匹配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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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民意与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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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遂全 《民商法争鸣》 2018年第2期6-14,共9页
立法不能置社会普遍需求而不顾。目前的民法草案尚缺少以下民意回应:1.总则缺主体认定、姓名确认、实名和网名连接、生死认定法定标准及主体登记规则。人格权编缺人格平等原则、于己无害生命救助义务、矫正致人重伤不如致死、临终自然... 立法不能置社会普遍需求而不顾。目前的民法草案尚缺少以下民意回应:1.总则缺主体认定、姓名确认、实名和网名连接、生死认定法定标准及主体登记规则。人格权编缺人格平等原则、于己无害生命救助义务、矫正致人重伤不如致死、临终自然死亡权、濒死消极治疗和无法自存畸婴安乐死等法则。家庭编缺生育私权和二胎化妇女保护、亲属埋葬权,过分强调个人而伤害了家庭。物权编缺国私企产权流转平等、民企民主管理与产权平衡、居住权市场化等。合同编缺超过标的30%的违约金上限、好意搭乘规范、区分生活和营利借贷、电子商务、人身行为合同等法则。继承编缺配偶不固定顺序、子女单列第一顺序、遗产税配套。侵权责任编缺举证责任倒置保护善意方等民意的立法彰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草案 普遍规则缺失 社会需求 明显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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