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证明标准在英美证据法上一般以“standard of proof”,“the degrees of proof”等语汇表述,通常译为“证明标准”,“证明程度”等,意指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从汉语语义学上看,“标准”与“程度”并非全...一、引言证明标准在英美证据法上一般以“standard of proof”,“the degrees of proof”等语汇表述,通常译为“证明标准”,“证明程度”等,意指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从汉语语义学上看,“标准”与“程度”并非全然等值的术语,前者侧重于抽象的证明要求。展开更多
文摘一、引言证明标准在英美证据法上一般以“standard of proof”,“the degrees of proof”等语汇表述,通常译为“证明标准”,“证明程度”等,意指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从汉语语义学上看,“标准”与“程度”并非全然等值的术语,前者侧重于抽象的证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