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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法律经济学视野中的“法律确定性命题”--以规则和标准的分类为线索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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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源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43-60,共18页
传统法律经济学将"法律确定性命题"浓缩为规则和标准的分类问题,对应于法律实施的目标,在何种情况下采用相对精确的规则及相对模糊的标准就成了在"成本—收益"的分析框架之下可选择的事项。在借鉴心理学对过去的不... 传统法律经济学将"法律确定性命题"浓缩为规则和标准的分类问题,对应于法律实施的目标,在何种情况下采用相对精确的规则及相对模糊的标准就成了在"成本—收益"的分析框架之下可选择的事项。在借鉴心理学对过去的不确定性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区分的基础上,行为法律经济学进一步推进了传统法理学和传统法律经济学关于"法律确定性命题"的讨论。不仅为规则和标准的各自适用条件寻找心理学依据,作出系统性调整,而且为法律决策者利用法律不确定性来改善法律决策和提高法律实施效果提供了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确定性 最优精确度 规则 标准 行为法经济学
原文传递
现行经济学学科设置问题与法律经济学的兴起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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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立 《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44-151,共8页
通过比较国内外现行经济学学科设置,评述法律经济学的学科定位、学科特征与发展趋势,分析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与法律经济学的关系,发现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目录下,增设法律经济学这一内容丰富、方兴未艾的"金矿"学科,已... 通过比较国内外现行经济学学科设置,评述法律经济学的学科定位、学科特征与发展趋势,分析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与法律经济学的关系,发现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目录下,增设法律经济学这一内容丰富、方兴未艾的"金矿"学科,已经水到渠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学 经济学 行为法经济学 学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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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第三方支付格式合同再规制研究——基于行为法律经济学视角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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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志刚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11-120,共10页
网络第三方支付格式合同具有以互联网为媒介、接受方身份难以确定、缔约情境独立、准金融合同属性以及缺乏交互性和现场性等特点。当前有关网络第三方支付格式合同的立法存在制度支撑不足、信息披露不够科学,风险提示不够完善、备案审... 网络第三方支付格式合同具有以互联网为媒介、接受方身份难以确定、缔约情境独立、准金融合同属性以及缺乏交互性和现场性等特点。当前有关网络第三方支付格式合同的立法存在制度支撑不足、信息披露不够科学,风险提示不够完善、备案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基于此,应依据行为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的"法律除偏"策略,设计默认规则倾斜保护消费者利益,利用信息干预规则纠正行为偏差,运用框架效应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采取激励方法预防和减少行为差错,强化助推帮消费者实现理性决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第三方支付 行为法经济学 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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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的行为法经济学转向:助推理论实现个人信息保护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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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全胜 王新鹏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4期53-59,共7页
虽然以“知情-同意”为基础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已经基本确立下来,但“知情-同意”制度的实践效果一直备受非议,由此引发了对整个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有效性的质疑。“知情-同意”设计的最初目的是为人们的理性选择提供制度保障,但在现实的... 虽然以“知情-同意”为基础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已经基本确立下来,但“知情-同意”制度的实践效果一直备受非议,由此引发了对整个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有效性的质疑。“知情-同意”设计的最初目的是为人们的理性选择提供制度保障,但在现实的数据协商中却存在着大量的非理性行为,由此引发了对传统法律经济学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困境的思考。行为法经济学理论可以对人们在数据协商中的非理性选择作出合理解释,结论是选择框架的变化使人们偏离了最佳选择。对此,可以利用助推手段,通过优化选择框架的方式促使人们作出最佳选择。建议在中国的数据治理中融入助推理念,通过增加默认数据设置规定、禁止不合理助推、构建数据隐私标准评价体系等措施促进中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治理 助推理论 “知情-同意”制度 行为法经济学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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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法律经济学:新知还是旧论——波斯纳与桑斯坦等的论战及其意义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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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长兵 陈培秀 《财贸研究》 CSSCI 2009年第2期141-147,共7页
行为法律经济学的新近崛起挑战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公设,拓宽了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研究领域,但同时也引起了主流学者如波斯纳等的诘难。双方在理性概念、经济学行为研究方法的证据支持、"互惠人"模型及其法律应用等论题上展... 行为法律经济学的新近崛起挑战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公设,拓宽了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研究领域,但同时也引起了主流学者如波斯纳等的诘难。双方在理性概念、经济学行为研究方法的证据支持、"互惠人"模型及其法律应用等论题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从整体上观察,论战各方其实只是名义之争,相互融合的趋势显然。作为这次学术论战的潜在影响,国内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将会获得相当程度的促进功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法经济学 波斯纳 桑斯坦 “互惠人”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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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个人信息控制权的回归——以行为法律经济学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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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光宇 艾丹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70-77,共8页
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的隐私政策协议虽然形式上满足了知情同意规则的要求,但仍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影响个人信息控制权的行使,损害了用户的合法利益。行为法律经济学基于对用户理性选择的研究,描述了授权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的隐私政策协议虽然形式上满足了知情同意规则的要求,但仍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影响个人信息控制权的行使,损害了用户的合法利益。行为法律经济学基于对用户理性选择的研究,描述了授权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将个人信息控制权的基础、核心内容阐释为“决定权”与“删除权”,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相对个人信息控制权的应然义务,构建了知情同意的运作框架。根据个人信息控制权的权利内容分析,立法应围绕明确控制权适用范围、规范选择框架、完善信息信义义务、明确个人信息用益权等方面,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优化的路径与制度解决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控制权 行为法经济学 个人信息保护 隐私政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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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法律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以P2P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为例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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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林彬 马恩斯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46-51,共6页
行为法律经济学是融合法学、经济学与心理学的一种综合分析方法,被认为是法律经济学的前沿领域。对这一领域,法律经济学研究者皆知美之为美,并在十年间进行了诸多介绍,但却极少有学者尝试运用这一最新方法对部门法具体问题展开分析,仅... 行为法律经济学是融合法学、经济学与心理学的一种综合分析方法,被认为是法律经济学的前沿领域。对这一领域,法律经济学研究者皆知美之为美,并在十年间进行了诸多介绍,但却极少有学者尝试运用这一最新方法对部门法具体问题展开分析,仅有的分析也表现出了诸如未能衔接法律经济学经典理论、分析参数有限、分析工具的适用零散且随意以及行为分析缺乏准确性等问题。究竟如何使用行为法律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部门法问题、进而促进法律经济学的"转型升级"?学界对此仍莫衷一是,亟待整合、提炼出相对完整的分析范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学 行为法经济学 分析方 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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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父爱主义的可能困境及保障策略 被引量:4
8
作者 赫然 亓晓鹏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86-91,共6页
法律父爱主义作为政府对公民关爱的集中理论体现,当前受到诸多关注,行为法律经济学的兴起又为其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但是,父爱主义政策在复杂的行政权力运作面前,可能因为政府官员的有限意志、乐观偏见以及真正利益的难以界定而进入困... 法律父爱主义作为政府对公民关爱的集中理论体现,当前受到诸多关注,行为法律经济学的兴起又为其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但是,父爱主义政策在复杂的行政权力运作面前,可能因为政府官员的有限意志、乐观偏见以及真正利益的难以界定而进入困境。通过平衡父亲义务和责任,构建高尚的行政伦理,可以保证父爱主义政策的顺利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法经济学 父爱主义 权力运作 责任 行政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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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制度中的行为法律经济学 被引量:1
9
作者 任方真 《光华法学》 2008年第1期46-54,共9页
中国独具特色的法院调解制度肇源于传统的'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兴起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推行,在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的司法制度发展中,几经变迁,近几年又重新兴盛于学术讨论和研究中。本文以法院调解为研究对象,不是... 中国独具特色的法院调解制度肇源于传统的'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兴起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推行,在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的司法制度发展中,几经变迁,近几年又重新兴盛于学术讨论和研究中。本文以法院调解为研究对象,不是对学术流行的追崇,而是希望借助于经济学的重要流派——行为经济学,通过分析当事人在调解中的行为和心理,另辟蹊径考察法官在法院调解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院调解 禀赋效应 行为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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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合同双向信息流动与平衡机制研究——基于行为法律经济学视阈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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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安琪 李明发 《商业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43-152,共10页
从传统法经济学转换到行为法经济学的视角,发生了民法人像的变迁,导致网络投保人存在一系列认知局限和行为偏差。现行保险法律未能注意到更现实的人类选择行为,仅停留在理想化的理性人像之上,未能提出更具体的信息披露标准。网络保险格... 从传统法经济学转换到行为法经济学的视角,发生了民法人像的变迁,导致网络投保人存在一系列认知局限和行为偏差。现行保险法律未能注意到更现实的人类选择行为,仅停留在理想化的理性人像之上,未能提出更具体的信息披露标准。网络保险格式条款规制的主观困境、客观困境与法律困境均促使立法面向保险实践予以调整。针对网络保险人对投保人行为偏差的利用现象,应加强保险人流向的信息披露义务规制,通过信息干预、设置法律默认规则以及冷静期机制,来进行“法律除偏”。在网络投保人流向,应强调其自主阅读和理解保险信息的不真正义务,由单向被动接受信息逐渐转为双向主动信息流通,以激励网络投保人对自我利益的照顾,并平衡与网络保险人之间的信息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保险格式条款 行为法经济学 除偏 双向信息流动 不真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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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校内网看既定规则引导下的人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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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珉川 《光华法学》 2010年第1期62-81,共20页
人人网的用户行为模式是在既定规范的条件下,经博弈自发创造而成,其受到既定规范的影响和制约。而这种影响就是规范内化的过程。通过这种行为和既定规范的互动,我们就可以对既定规范的效力进行有效评估,进而做出修正。
关键词 人人网 行为法经济学 规则创造 规范内化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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