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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自我答责
被引量:
207
1
作者
冯军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93-103,共11页
以“自我决定”为根据的“自我答责”是刑事归责的基本原理。行为人违反“自我决定”这个一般的实践原则而设定了任意、行为、结果的统一性时,行为人就应该自己对所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是,只要被害人的任意支配着损害...
以“自我决定”为根据的“自我答责”是刑事归责的基本原理。行为人违反“自我决定”这个一般的实践原则而设定了任意、行为、结果的统一性时,行为人就应该自己对所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是,只要被害人的任意支配着损害结果的发生,损害结果的发生仍然处在被害人的行为所能控制的领域之内,就存在着被害人对不发生损害结果的优先负责性,就要由被害人自己对所发生的损害结果予以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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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我决定
自我答责
行为人
的
任意
被害人
的
过错
原文传递
题名
刑法中的自我答责
被引量:
207
1
作者
冯军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93-103,共11页
文摘
以“自我决定”为根据的“自我答责”是刑事归责的基本原理。行为人违反“自我决定”这个一般的实践原则而设定了任意、行为、结果的统一性时,行为人就应该自己对所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是,只要被害人的任意支配着损害结果的发生,损害结果的发生仍然处在被害人的行为所能控制的领域之内,就存在着被害人对不发生损害结果的优先负责性,就要由被害人自己对所发生的损害结果予以答责。
关键词
自我决定
自我答责
行为人
的
任意
被害人
的
过错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刑法中的自我答责
冯军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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