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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酒”职官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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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超 郭金龙 周率 《农业考古》 2020年第1期228-234,共7页
秦铜器铭文中出现的"莤府",是专为管理秦王用"酒"所设职官,即酿酒和供酒的机构。以此为据,可将"■莤■印"这枚残缺的秦封泥内容还原,应为"泰官莤印"。"莤府"是"少府"之下&... 秦铜器铭文中出现的"莤府",是专为管理秦王用"酒"所设职官,即酿酒和供酒的机构。以此为据,可将"■莤■印"这枚残缺的秦封泥内容还原,应为"泰官莤印"。"莤府"是"少府"之下"泰(大)官"属官,在太(泰)官掌管饮、食的范围内,"莤府"是主管"饮"方面的职官,包括酒的生产和供应等。"泰官莤印"为秦封泥职官增添新的品类,对秦官制的研究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封泥 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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