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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章”的得与失 被引量: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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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金强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645-655,共11页
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的"通则思维"危害极大,"民事权利章"是其典型表现。在民法典分则会对各项民事权利作详尽规定的预设之下,没有必要再设"民事权利章"。《民法总则》在人格利益保护方面,采行了人格利... 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的"通则思维"危害极大,"民事权利章"是其典型表现。在民法典分则会对各项民事权利作详尽规定的预设之下,没有必要再设"民事权利章"。《民法总则》在人格利益保护方面,采行了人格利益保护一般条款加具体人格权之模式,个人信息保护则采行为规制模式,这均应予以肯定。"民事权利章"之中的现有财产权规定应予删除,以免出现财产权规则分置于总则和分则的局面。荣誉权之规定也应当删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利章 人格保护一般条款 行为规制模式 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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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的内部体系 被引量:38
2
作者 张新宝 《法学论坛》 2003年第6期104-107,共4页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中国民法典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特别是自去年 12月法工委颁布民法草案之后 ,民法典立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学界纷纷以不同的方式为这部法典的诞生贡献出自己的心血。为此 ,本刊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中国民法典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特别是自去年 12月法工委颁布民法草案之后 ,民法典立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学界纷纷以不同的方式为这部法典的诞生贡献出自己的心血。为此 ,本刊特策划一组稿件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 民事主体制度 荣誉权 隐私 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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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评议 被引量:39
3
作者 温世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2-12,共11页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国人格权理论研究的水平与成果,在人格权基本定位、类型体系和具体条文设计方面仍存在不足。人格权具有民事权利属性,该编"草案"第773条应修改为"本编调整因人格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q...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国人格权理论研究的水平与成果,在人格权基本定位、类型体系和具体条文设计方面仍存在不足。人格权具有民事权利属性,该编"草案"第773条应修改为"本编调整因人格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人格权以自然人为一般主体,该编"草案"第一章及第五章相关规定中不宜采用"民事主体"的表述;人格权本质上是一种防御性权利,该编"草案"第776条对人格可利用性的一般规定应予删除,仅在姓名权、肖像权部分设置类似条款即可。"禁止性骚扰"与"人身自由"不属于健康权、身体权范畴,应从该编"草案"第二章中移除。"标表型人格权"应予以统合和补充,将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标识(如具有辨识意义的声音、动作形象等)纳入保护范围。荣誉权不是独立的人格权,相关规定应予删除。侮辱不是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方式,该编"草案"第804条第1款可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诽谤、不实陈述、不当评论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该编"草案"各章的具体规则设计也存在若干需要修改完善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 防御性 荣誉权 侮辱 隐私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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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探讨 被引量:20
4
作者 刘保玉 《法学》 1987年第6期22-23,共2页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这在我国立法上首次确认了对人格权受...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这在我国立法上首次确认了对人格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物质赔偿的制度。本文将探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有关理论及实践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人格 消除影响 问题探讨 名誉 荣誉权 民法通则 金钱赔偿 受害人 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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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身份权 被引量:14
5
作者 史浩明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4期34-38,共5页
身份权是民法人身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 ,理论界对身份权的概念、我国民法中是否存在身份权等问题存在不同认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 ,身份权逐渐丧失其对特定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支配性 ,代之以平等为基础的身份权 ,并产生了亲属法... 身份权是民法人身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 ,理论界对身份权的概念、我国民法中是否存在身份权等问题存在不同认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 ,身份权逐渐丧失其对特定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支配性 ,代之以平等为基础的身份权 ,并产生了亲属法外的身份权。我国民法确认的身份权有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荣誉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由于立法本身的原因 ,我国民法中的身份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配偶 亲属 监护 荣誉权 身份 历史演变 立法完善 民法 身份 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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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民法通则》第120条新解 被引量:12
6
作者 余延满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27-32,共6页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当今民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新课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当今民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新课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这被我国大多数学者论证为我国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根据,许多学者以此为基础对我国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等作了广泛的探讨。一些法院也以该条为法律依据,审理了一些“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民法通则 名誉 非财产损害 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 荣誉权 财产损害赔偿 肖像 法人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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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中人格权的实证概念 被引量:14
7
作者 李永军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71-82,共12页
尽管我国民法典以独立成编的方式规定了人格权,但是,由于对人格权的概念存在巨大争议,所以,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具体内容和规范来反观人格权的实证概念对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更具有意义。从我国民法典的内容看,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实际... 尽管我国民法典以独立成编的方式规定了人格权,但是,由于对人格权的概念存在巨大争议,所以,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具体内容和规范来反观人格权的实证概念对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更具有意义。从我国民法典的内容看,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实际上包括了两个部分:一是对人格权的保护,二是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隐私权与信息的二元保护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因此,不能认为人格权编中保护的都是人格权。必须把人格权的概念与人格利益区分开来,从而决定其保护程度与救济措施的差别。另外,从表面上看,虽然看起来都是相同的权利(人格权),但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与自然人的人格权建立在完全不同或者说完全不相关的基础之上--自然人的人格权是以人的自由和尊严为核心的,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所谓人格权完全是技术处理的结果。当然,这种处理方式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处理。荣誉权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不具有人格权的特征;虽然民法典对其予以了明确规定,但是,荣誉权确实不应该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表现,我们在实践中应当将其作为一种特殊权利对待。总之,人格权可以定义为:自然人享有的人之所以为人的主体性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是个人自由、尊严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法人仅仅享有与自由和尊严无关的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但法人的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在实质上不是人格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 荣誉权 人格利益 名称 隐私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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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权作为独立人格利益之质疑——基于案例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4
8
作者 满洪杰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42-152,共11页
1994年以来各地法院审理的30件荣誉权纠纷案件可以类型化为荣誉获得纠纷、荣誉维持纠纷、荣誉归属纠纷、事迹、身份纠纷、荣誉冒用纠纷、荣誉标志物纠纷、荣誉待遇纠纷等。法院认可的荣誉仅仅表现为"荣誉称号"的评价,而"... 1994年以来各地法院审理的30件荣誉权纠纷案件可以类型化为荣誉获得纠纷、荣誉维持纠纷、荣誉归属纠纷、事迹、身份纠纷、荣誉冒用纠纷、荣誉标志物纠纷、荣誉待遇纠纷等。法院认可的荣誉仅仅表现为"荣誉称号"的评价,而"荣誉感"不同于荣誉。荣誉的获得、维持和归属,应当由荣誉授予者根据荣誉产生的基础关系作不同处理,"获得荣誉"不应当成为一种人格利益。荣誉标志物纠纷实质为物权纠纷。与荣誉有关的物质利益因基础关系而异,并不存在一种独立的荣誉物质利益关系。司法实践中的荣誉权纠纷是多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混合体。由于荣誉这种"评价性利益"并不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因此在将来的人格权立法中,应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2条关于荣誉权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荣誉权 荣誉称号 人格利益 评价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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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精神损失的赔偿 被引量:10
9
作者 冀凤丽 崔建远 《社会科学》 1987年第4期33-37,共5页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请求赔偿。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民法理论将上述侵害归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请求赔偿。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民法理论将上述侵害归类于精神侵害,所谓要求赔偿是指物质赔偿。但公民和法人遭受精神侵害,有时伴有直接物质损失存在,有时并没有直接物质损失发生。条文没有明确指出精神侵害达于何种程度,或者在什么情形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 直接物质损失 物质赔偿 消除影响 名誉 荣誉权 侵害赔偿 精神实体 精神损失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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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权——一个巴别塔式的谬误?——“Right to Honour”的比较法考察 被引量:13
10
作者 满洪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84-92,共9页
《民法通则》关于荣誉权的规定受1961年《苏联民事立法纲要》第7条的影响。但从作为人格权理论源头的罗马法的actio iniuriarum,到对人格利益保护持不同态度的法国法和德国法,以及深受德国法影响的前苏联法,均将honour作为人的主观自我... 《民法通则》关于荣誉权的规定受1961年《苏联民事立法纲要》第7条的影响。但从作为人格权理论源头的罗马法的actio iniuriarum,到对人格利益保护持不同态度的法国法和德国法,以及深受德国法影响的前苏联法,均将honour作为人的主观自我认知。Honour强调了人在自我认知上的差异性。在当代,honour这种差异性人格利益逐渐让位于强调平等性的人格尊严(dignity)。在大陆法系法律语言环境中,honour从不是以"荣誉称号"为内容的人格利益,《民法通则》关于荣誉权的规定缺乏比较法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荣誉权 比较法 人格利益 自我认知 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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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人格权”之否认——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法人人格权”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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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瑞栋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4年第2期208-234,共27页
引言我国《民法通则》分别规定了法人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并将这些权利作为法人的人格权安排在第五章第四节“人身权”项下(《民法通则》第99条、第101条和第102条)。2002年12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引言我国《民法通则》分别规定了法人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并将这些权利作为法人的人格权安排在第五章第四节“人身权”项下(《民法通则》第99条、第101条和第102条)。2002年12月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沿袭这种立法,并对法人所享有的人格权的内容进一步扩充。在第四编《人格权法》中,不仅规定了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还规定了信用权以及法人的一般人格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人格 荣誉权 名称 精神 民事主体 著作立法 张俊浩 商号 创作作品 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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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审理损害名誉权案件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8
12
作者 唐德华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2-4,共3页
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以来,过去很少诉讼到人民法院的损害名誉权案件,日益增多,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类案件,尤其是一些涉及新闻、出版单位的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影响也大,常常引起社会上的普遍关注。 应当指出,目前人民法院审理损害名誉... 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以来,过去很少诉讼到人民法院的损害名誉权案件,日益增多,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类案件,尤其是一些涉及新闻、出版单位的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影响也大,常常引起社会上的普遍关注。 应当指出,目前人民法院审理损害名誉权案件,不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难度较大,而且审判实践经验不足,在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和正确适用法律等方面,还有待于不断地总结经验。从近一、两年来人民法院审理损害名誉权案件的情况看,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名誉案件 民法通则 行为 恢复名誉 荣誉权 过错责任 姓名 出版单位 恶意中伤 过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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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权质疑 被引量:11
13
作者 唐启光 易水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4年第2期31-35,共5页
无论是从所谓荣誉权的性质、内容方面考察 ,还是从其与名誉权关系上看 ,荣誉权都不应成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荣誉只是名誉的一种特殊情形 ,在民法中没有必要专门规定荣誉或荣誉权 ,解决对部分人荣誉的保护问题 ,完全可以利用民法有关... 无论是从所谓荣誉权的性质、内容方面考察 ,还是从其与名誉权关系上看 ,荣誉权都不应成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荣誉只是名誉的一种特殊情形 ,在民法中没有必要专门规定荣誉或荣誉权 ,解决对部分人荣誉的保护问题 ,完全可以利用民法有关名誉权的保护规定得以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荣誉权 名誉 民法 民事 《民法通则》 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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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事责任中的赔礼道歉 被引量:9
14
作者 丁建军 《法律适用》 1997年第2期37-38,共2页
关键词 民事责任 责任形式 过错方 名誉 法律文书 民法通则 荣誉权 强制执行 法人的名称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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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精神损害赔偿”称谓诉讼纠纷质疑 被引量:3
15
作者 李伟 《现代法学》 1988年第4期16-17,共2页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对于触及该法条所发生的此...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对于触及该法条所发生的此类侵权赔偿纠纷,目前,司法界流行用“精神损害赔偿”来概括和称谓。笔者认为,这是不妥当的。其一,精神,是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它只有自然人公民才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 名誉 肖像 赔偿纠纷 荣誉权 民法通则 姓名 侵害 公民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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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格损害赔偿 被引量:4
16
作者 杨立新 《河北法学》 1987年第6期27-30,共4页
在我国民法理论中,习惯于把侵权损害赔偿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物损害赔偿。在没有确立人格损害赔偿制度的情况下,这样划分和提法并无异议。原来所称的人身损害赔偿只是侵权行为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所给予的赔偿,并不包括人身权利中... 在我国民法理论中,习惯于把侵权损害赔偿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物损害赔偿。在没有确立人格损害赔偿制度的情况下,这样划分和提法并无异议。原来所称的人身损害赔偿只是侵权行为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所给予的赔偿,并不包括人身权利中的其它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在内。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人身损害就是对人身权利的损害。既然人身损害仅指对人身权中的生命权、健康权的损害而不包括姓名权等人身权在内,因此再作这样的划分是不科学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赔偿制度 人格 受害人 名誉 加害人 荣誉权 人身损害赔偿 姓名 健康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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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草案人格权法编评述 被引量:8
17
作者 杨立新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18-22,共5页
一。
关键词 民法草案 中国 人格 《民法通则》 身体 人身自由 性自主 请求 生命 健康 肖像 名誉 荣誉权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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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权的前世今生及其未来——兼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8
18
作者 姚辉 叶翔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35-45,共12页
《民法通则》第102条作为中国民法荣誉权民事立法之肇端,实际是出于对前苏联民法的错误继受。通过对罗马法、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成文法典和民法理论的检索可见,并不存在独立于名誉权(right to reputation)的所谓荣誉权(right to hono... 《民法通则》第102条作为中国民法荣誉权民事立法之肇端,实际是出于对前苏联民法的错误继受。通过对罗马法、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成文法典和民法理论的检索可见,并不存在独立于名誉权(right to reputation)的所谓荣誉权(right to honour)规则。就我国民法中独树一帜的荣誉权规范及学说,结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的相关规范设计以及荣誉权纠纷实践的分析可见,荣誉利益可被逐层剥离且分别归属于行政法、个人信息保护、名誉权和财产权等理论的规制范畴。当下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的相关荣誉权条文会造成既有的民事权利体系的龃龉以及跨越公私法界限的暧昧,在考虑民法的功能、立法稳定性、受众预期和社会影响的情况下应予以修改并严格地限制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荣誉 荣誉权 名誉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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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权的价值阐释与规制思考 被引量:8
19
作者 王歌雅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8-29,共12页
《民法通则》颁行后,荣誉权即面临人格权与身份权的性质之争。而在人格权法应否独立成编的热议中,有关荣誉权的立法规制与存废之论再现端倪。本文探寻荣誉权的内涵——荣誉是荣誉权主体的身份评价,是荣誉权保护的客体;明确荣誉权在民事... 《民法通则》颁行后,荣誉权即面临人格权与身份权的性质之争。而在人格权法应否独立成编的热议中,有关荣誉权的立法规制与存废之论再现端倪。本文探寻荣誉权的内涵——荣誉是荣誉权主体的身份评价,是荣誉权保护的客体;明确荣誉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荣誉权是独立的身份权,以回应荣誉权的性质之争与规制之议;阐释荣誉权的价值内蕴——荣誉权是对身份价值的肯定、人格价值的认同、普遍价值的维护、道义价值的推崇,以彰显荣誉权的道德气质与伦理定在;揭示荣誉权的演进轨迹——由实在法形态下的荣誉转向制定法形态下的荣誉权,梳理荣誉权在民事立法中的规制模式与司法实践中的救济方式,以确立荣誉权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应有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荣誉权 人身 身份评价 荣誉保持 荣誉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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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探讨 被引量:7
20
作者 张用江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3期60-64,共5页
在违约损害赔偿中,争议最大、实践中出现问题最多的是损害赔偿的范围。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探讨性意见。一、损害赔偿范围以财产损害为限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有两种形式: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后者又叫精神损害。这两种损害有时单... 在违约损害赔偿中,争议最大、实践中出现问题最多的是损害赔偿的范围。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探讨性意见。一、损害赔偿范围以财产损害为限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有两种形式: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后者又叫精神损害。这两种损害有时单独发生,有时相伴而生。这两种损害是否都可以列入损害赔偿范围,各国的立法规定不尽相同。德国民法对于违约所造成的非财产损害,没有专门规定。从德国民法对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来看,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日本民法对违约造成精神损害能否要求赔偿,亦无明文规定,有些学者主张可类推适用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从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来看,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仅限于侵犯了四种人身权即姓名权或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违约造成精神损害是否可以类推适用《民法通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 财产损害 民法通则 荣誉权 姓名 行为 可得利益 违反合同 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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