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苏轼朝廷任职期间的立法实践述略
1
作者 杨鸿雁 《天津法学》 2022年第2期31-42,共12页
苏轼一生先后在朝廷任职约12年,这期间,他最引人注目的业绩都与立法工作有关。为皇帝草拟诏书,参加役法修订,以奏议方式提出各种立法、修法建议,是他参与立法的主要方式。苏轼所提出的力戒一事一诏,主张雇役法与差役法并行,免征五谷力胜... 苏轼一生先后在朝廷任职约12年,这期间,他最引人注目的业绩都与立法工作有关。为皇帝草拟诏书,参加役法修订,以奏议方式提出各种立法、修法建议,是他参与立法的主要方式。苏轼所提出的力戒一事一诏,主张雇役法与差役法并行,免征五谷力胜税,废除男子居丧婚娶律条等立法、修法建议,涉及了法律与儒家伦理,法律与社会民心,律与令的关系或某个具体制度的建设,条文的废止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颇具专业水准的建议,体现了苏轼对宋朝法律制度的娴熟掌握和深厚的法律素养,也是他深度参与立法实践的明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苏轼 朝廷任职 立法建议 修法建议 草拟诏书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