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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学位授予中的非学术标准设定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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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靖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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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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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6-4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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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8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XJK18AGD001)
2019年中南大学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2019zzts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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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非学术标准是国家与高等学校在学位授予活动中对学位申请人所提出的有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要求,可分为政治标准和品行标准。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目前《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学位申请人的品行标准或未提出明确要求,或对各高校自主设定非学术标准授权不明,使得各高校自主设定的非学术标准在设定权限与内容方面存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危机,并由此导致学位管理实践中的若干诉讼纷争。根据法治的一般原理,非学术标准在设定权限上需遵循高校自主设定权有限原则,在设定内容和设定程序上需恪守比例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建议《学位条例》在修订中明确非学术标准的具体内涵,增加与非学术标准相关的拒绝授予学位条款,并为学位申请人提供相应救济机制,以维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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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学位授予
非学术标准
自主设定有限
比例原则
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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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egree conferring
non-academic standards
limited autonomy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due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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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47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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