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131Ⅰ治疗Graves病合并肝损害患者肝功能指标的变化
1
作者 张书广 《医学检验与临床》 2014年第3期17-19,共3页
目的:观察Graves病合并中度肝损害患者^131Ⅰ联合保肝药物治疗后肝功能指标的变化,探讨这类患者治疗的临床效果,同时根据患者肝功能指标变化确定保肝药物的停药时机。方法:符合本研究范围的67例患者应用^131Ⅰ联合保肝药物治疗。根... 目的:观察Graves病合并中度肝损害患者^131Ⅰ联合保肝药物治疗后肝功能指标的变化,探讨这类患者治疗的临床效果,同时根据患者肝功能指标变化确定保肝药物的停药时机。方法:符合本研究范围的67例患者应用^131Ⅰ联合保肝药物治疗。根据患者肝功能损害情况分为A组和B组,其中A组单纯ALT(丙氨酸转氨酶)和(或)AST (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者38例,B组伴有TBIL(总胆红素)升高者29例。^131Ⅰ治疗后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复查A组和B组的FT3、FT4、TSH、ALT、AST及TBIL 。结果:与治疗前相比,两组患者^131Ⅰ治疗后2个月、3个月及6个月,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与治疗前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131Ⅰ治疗1个月后两组患者ALT、AST与治疗前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131Ⅰ治疗3个月后TBIL与治疗前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A组患者^131Ⅰ治疗后2月与1月肝功能指标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131Ⅰ治疗后3个月与2个月肝功能指标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B组患者^131Ⅰ治疗后3个月患者肝功能指标与2个月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131Ⅰ治疗后3个月患者肝功能指标与6个月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67例患者中Graves病的治愈率为89.6%(60/67例);肝损害的治愈率为95.5%(64/67例)。结论:Graves病合并中度肝损害患者^131Ⅰ联合保肝药物治疗是安全有效的,单纯以ALT和(或) AST升高的患者保肝药物治疗以2个月为宜,合并TBIL升高患者保肝药物治疗以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为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GRAVES病 ^损害^131治疗 干预方法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