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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平等原则解释论功能的再认识 被引量:15
1
作者 林剑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49-60,共12页
宣誓化的法条表述及解释论的欠缺,导致当事人平等原则在我国功能的虚无化。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平等原则应具有多义性。形式当事人平等原则立足于自我责任原理,侧重在宏观层面维护保障当事人主体地位的诉讼两造结构,实质当事人平等原则... 宣誓化的法条表述及解释论的欠缺,导致当事人平等原则在我国功能的虚无化。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平等原则应具有多义性。形式当事人平等原则立足于自我责任原理,侧重在宏观层面维护保障当事人主体地位的诉讼两造结构,实质当事人平等原则旨在恢复双方当事人现实能力与地位的实质平等,但其并非对自我责任原理及当事人主义的否定或解构。在我国当下,面对职权进行主义、促进诉讼义务、法院释明权、真实义务、事案解明义务、证明责任分配特殊化等一系列以强化法院职权介入与当事人义务为表征的制度及理论,若简单地以民事诉讼公共性或社会性为解释论根据,有可能使我国民事诉讼体制复归职权主义模式,若以提升司法效率为出发点,也易于侵害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因此须激活当事人平等原则的解释论功能厘清上述制度的定位与运行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当事人平等原则 当事人主义 辩论主义 释明权界限 职权进行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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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重构 被引量:6
2
作者 刘敏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5期17-23,共7页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 ,虽然也有审前的准备程序 ,但从立法和司法的现状来看 ,该程序存在着严重的功能缺陷 ,起不到证据整理、争点固定和促成和解的功能。改革审前准备程序应当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 ,在诉讼模式的选择上采辩论主义与职...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 ,虽然也有审前的准备程序 ,但从立法和司法的现状来看 ,该程序存在着严重的功能缺陷 ,起不到证据整理、争点固定和促成和解的功能。改革审前准备程序应当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 ,在诉讼模式的选择上采辩论主义与职权进行主义相结合的模式。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 ,在第一审程序中 ,对不同的案件 ,应当设计不同的审前准备程序供法院选择适用 ,对于简单的案件 ,作必要准备后及时开庭 ,对于复杂的案件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审前准备程序 庭审 中国 民事诉讼法 立法 司法 辩论主义 职权进行主义 改革 诉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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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案件流程管理概览 被引量:4
3
作者 唐前宏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年第11期76-78,共3页
与大陆法国家职权进行主义不同,美国传统审判方式一个重要特点是当事人主导诉讼,表现为律师很大程序上控制了诉讼的强度与进程。特别是在庭前准备阶段,除非双方有争执不下的问题需要裁决之外,法官概不介入。这导致了诉讼时间长,诉... 与大陆法国家职权进行主义不同,美国传统审判方式一个重要特点是当事人主导诉讼,表现为律师很大程序上控制了诉讼的强度与进程。特别是在庭前准备阶段,除非双方有争执不下的问题需要裁决之外,法官概不介入。这导致了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司法资源分配不公等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时间 大陆法 司法资源 职权进行主义 诉讼成本 法官 审判方式 律师 案件 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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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探析 被引量:2
4
作者 孟涛 房国宾 《河北法学》 2003年第3期117-120,共4页
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灵魂,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从比较法的 视角出发,勾勒韩国民事诉讼法的各项基本原则,探讨韩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律性,以期为我 国民事诉讼法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一点素材和参考。
关键词 韩国 民事诉讼法 基本原则 辩论主义 职权进行主义 职权探知主义 公开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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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点效理论”应用的问题及解决 被引量:3
5
作者 古强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161-170,共10页
日本"争点效"理论源于英美法系中争点排除规则,以解决大陆法系既判力客观范围限于判决主文原则的缺陷为己任。然我国乏善可陈的判决效力规则下,司法实践中引用日本"争点效"理论制定裁判规则及指导司法实践存在理论... 日本"争点效"理论源于英美法系中争点排除规则,以解决大陆法系既判力客观范围限于判决主文原则的缺陷为己任。然我国乏善可陈的判决效力规则下,司法实践中引用日本"争点效"理论制定裁判规则及指导司法实践存在理论供给不足及适用标准偏差等多种问题。当事人进行主义下自主援引的日本"争点效"理论与我国的职权进行主义的程序模式在追求客观真实的诉讼目的指导下存在致命冲突,对于实践中以此理论为基础的规定和判例在做出时均应该谨慎进行。借鉴大陆法系传统的中间确认之诉和完善我国预决效力规则,则可解决判决理由确定事项效力不明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争点排除 判决理由效力 “争点效”理论 职权进行主义 中间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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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民事诉讼法典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
6
作者 白绿铉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91-95,共5页
关于日本民事诉讼法典的几个问题白绿铉为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必须转变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的诉讼观念,必须进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和审判方式的改革。为此,十分需要认真地研究和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 关于日本民事诉讼法典的几个问题白绿铉为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必须转变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的诉讼观念,必须进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和审判方式的改革。为此,十分需要认真地研究和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特别是关于解决民事和经济纠纷的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典 当事人主义 辩论主义 基本原则 人事诉讼程序 处分权主义 法院 日本 职权进行主义 职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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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行程序模式选择及完善——以执行标的为视角展开 被引量:1
7
作者 林洋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3年第6期82-89,共8页
执行程序是继审判程序之后实现判决给付内容的重要程序。执行程序模式历来就有当事人进行主义和职权进行主义的划分,前者以法国执行程序为代表,后者以德国执行程序的规定为典型。我国现行执行程序的模式定位出现了一定的脱离实际的偏差... 执行程序是继审判程序之后实现判决给付内容的重要程序。执行程序模式历来就有当事人进行主义和职权进行主义的划分,前者以法国执行程序为代表,后者以德国执行程序的规定为典型。我国现行执行程序的模式定位出现了一定的脱离实际的偏差,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执行模式的恰当定位能对解决"执行难"问题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执行程序模式的定位不应该仅仅根据比较法的视野来确定,更恰当的方式是根据执行程序本身内容进行分析,具体根据不同种类的执行标的进行划分。我们应通过对执行标的分析讨论,来确定直接执行与间接执行哪种方式更恰当,进而来确定不同执行程序的内容构成,以此探讨我国的执行程序模式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当事人进行主义 职权进行主义 执行标的 直接执行 间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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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缺席判决模式选择的制度因素探析
8
作者 刘琳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0年第3期53-55,共3页
世界范围内,各国对民事案件的缺席审理形成了两种基本模式:缺席判决主义和一方辩论判决主义,而各国缺席判决模式的选择受到相关诉讼制度的深刻影响。以对抗制为诉讼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因受诉答程序、案件事实的揭示方式、对证人交叉询... 世界范围内,各国对民事案件的缺席审理形成了两种基本模式:缺席判决主义和一方辩论判决主义,而各国缺席判决模式的选择受到相关诉讼制度的深刻影响。以对抗制为诉讼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因受诉答程序、案件事实的揭示方式、对证人交叉询问的质证方式等制度影响,实际未采用一方辩论判决主义模式;在大陆法系国家,诉讼程序由法官依职权推进、法庭调查以法官为询问主体等制度设置,决定了在对案件缺席审理之后作出缺席判决是合理的。受发现真实这一诉讼观念的影响,我国的缺席判决在某种意义上接近于一方辩论主义的模式,但又存在弊端,当被告一方从不应诉的,作为妥协之策可以采用缺席判决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缺席判决 一方辩论主义 缺席判决主义 职权进行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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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程序指挥权模式选择的探究
9
作者 高新华 《南京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19-23,共5页
由于历史渊源、产生背景和价值理念上的差异,两大法系各自选择了不同的行政诉讼程序指挥权模式:当事人进行主义和职权进行主义。前者强调行政诉讼程序公正,后者侧重于行政诉讼效率,两者存在着互补性,因而当今又出现了融合的趋势。根据... 由于历史渊源、产生背景和价值理念上的差异,两大法系各自选择了不同的行政诉讼程序指挥权模式:当事人进行主义和职权进行主义。前者强调行政诉讼程序公正,后者侧重于行政诉讼效率,两者存在着互补性,因而当今又出现了融合的趋势。根据我国的历史与现实,我国行政诉讼应选择当事人进行主义为主、职权进行主义为辅的程序指挥权模式,当前的任务则是尽快吸收当事人进行主义的合理内核,即"平等武装"当事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程序指挥权模式 当事人进行主义 职权进行主义 行政诉讼效率 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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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诉讼指挥再思考——从管理型法官谈起
10
作者 朱刚 《西部学刊》 2020年第19期72-76,共5页
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美国民事诉讼事实审法官摘掉了正义女神的蒙眼布,开始积极介入诉讼,推进当事人和解,管理型法官随之出现。在法官职责悄然发生变化的背后,潜藏的是诉讼迟延所造成的审判压力。这种变化也昭示着法官的价值追求由形式... 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美国民事诉讼事实审法官摘掉了正义女神的蒙眼布,开始积极介入诉讼,推进当事人和解,管理型法官随之出现。在法官职责悄然发生变化的背后,潜藏的是诉讼迟延所造成的审判压力。这种变化也昭示着法官的价值追求由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换。当事人平等这个虚拟的诉讼前提日益不合现实的诉讼状况,强化法官的诉讼指挥权,加强法官对于案件进程的管理,已然是大势所趋。作为诉讼指挥与案件管理的核心手段,法官行使释明权只要是必要的,即使过度也无可厚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理型法官 职权进行主义 诉讼指挥 释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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