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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再探 被引量: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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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中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3-9,共7页
刑事和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不仅可以适用于轻罪案件,也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重罪乃至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并且应当贯穿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为刑事和解的实行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由于罪刑法定原则与罪... 刑事和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不仅可以适用于轻罪案件,也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重罪乃至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并且应当贯穿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为刑事和解的实行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由于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开始从绝对走向相对,因此刑事和解与此两项原则并不矛盾;刑事和解以加害人认罪并真诚悔罪为前提条件,不是花钱买命;附带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是两种不同的责任,但两者有一定关联,没有犯罪行为就不会产生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和解 法定 罪责相适应 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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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重复评价问题研究 被引量:36
2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91-107,共17页
若可以把刑法上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理解为"对同一事实的同一属性或侧面进行定性处罚上的二次或二次以上的法律评价"的话,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定性和处罚上均存在较严重的数罪并罚型、酌定从重型和实质累加型重复评价问题... 若可以把刑法上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理解为"对同一事实的同一属性或侧面进行定性处罚上的二次或二次以上的法律评价"的话,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定性和处罚上均存在较严重的数罪并罚型、酌定从重型和实质累加型重复评价问题。这不仅表现在行为人实施的所有具体犯罪都需要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罚,而且表现为在数罪并罚等处罚基础上还要对其酌定从重处罚,以及在前述处罚基础上还要适用诸多贯彻从重处罚精神的处罚制度。如此等等之重复评价问题,既源于重刑主义观念下对刑事政策的片面理解和适用,也缘于立法技术问题造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规定的冲突。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之对策,在立法上需基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法相关规定进行系统性改造,在司法上要避免做出罪责刑不相适应的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重复评价 主义 立法技术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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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被引量:21
3
作者 刘德法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0年第2期20-24,共5页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从客观主义刑法学派主张的罪刑对称和主观主义刑法学派主张的刑罚个别化演变而来的。这一原则要求在规定和裁量刑罚时 ,既要注重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实际危害 ,又要注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或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中...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从客观主义刑法学派主张的罪刑对称和主观主义刑法学派主张的刑罚个别化演变而来的。这一原则要求在规定和裁量刑罚时 ,既要注重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实际危害 ,又要注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或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中的“罪行”应当是具体犯罪构成所要求的全部事实 ,而“刑事责任”则是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以及犯罪前后表现出来的、决定其人身危险性的一系列主观情况。要在司法中贯彻这一原则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称 罚个别化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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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均衡论的兴衰与罪责刑均衡论的确立 被引量:18
4
作者 赵廷光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33-38,共6页
"罪责刑均衡"与"罪刑均衡"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后者是二百年前西方刑事古典学派提出的刑法基本原则。但是,至今仍有学者将"罪刑相适应"当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加以论证,在... "罪责刑均衡"与"罪刑均衡"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后者是二百年前西方刑事古典学派提出的刑法基本原则。但是,至今仍有学者将"罪刑相适应"当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加以论证,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实践产生了误导和不良影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1997年《刑法》的一项崭新创举,解读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基本原则,应从罪责刑的基本概念、罪行与法定刑的关系和刑事责任与宣告刑的关系上去把握其精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责相适应 相适应 罪行 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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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恢复”刑法评价的模式比较 被引量:24
5
作者 庄绪龙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33-148,共16页
"恢复"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刑事司法实践也不例外。犯罪行为停止于既遂形态后,行为人通过自主有效的事后行为消除危险或者恢复法益的情形,即为"法益恢复"现象。行为人在犯罪既遂后自行主导的"法益恢复&q... "恢复"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刑事司法实践也不例外。犯罪行为停止于既遂形态后,行为人通过自主有效的事后行为消除危险或者恢复法益的情形,即为"法益恢复"现象。行为人在犯罪既遂后自行主导的"法益恢复",带有难能可贵的人性回归色彩,应予实质性从宽评价。关于"法益恢复"从宽评价的理论模式,"危险犯中止说"主张"既遂后仍然存在中止空间",但该学说在本质上是对犯罪既遂立法权力选择的否认,科学性存疑;"实质性违法阻却说"将犯罪既遂形态前提下的"法益恢复"回溯至"违法"视域进行实质判断,与犯罪论体系形成逻辑上的冲突。事实上,"法益恢复"的刑法评价与犯罪论体系无关,而只与刑事责任承担与刑罚裁量有关。在"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指导下,"法益恢复"刑法从宽评价的模式选择,应在"罪"之判断的基础上,在"责"之领域进行实质化分析。"法益恢复"刑法从宽评价模式,可以通过罪之判断完成后"刑事责任熔断"的机制构建,整体性地实现对行为人罪责刑的综合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恢复 犯罪中止 违法阻却 事责任熔断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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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罪刑均衡到罪责刑相适应——兼论刑法中“人”的消隐与凸显 被引量:22
6
作者 郑延谱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52-62,共11页
刑法理论发展史上,经由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的对立纷争,罪刑关系经历了从罪刑均衡到"人"刑对应的演绎脉络。我国当代刑法理论确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藉由刑事责任论的建构和充实,较为完美地实现了罪刑关系范畴中行为考... 刑法理论发展史上,经由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的对立纷争,罪刑关系经历了从罪刑均衡到"人"刑对应的演绎脉络。我国当代刑法理论确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藉由刑事责任论的建构和充实,较为完美地实现了罪刑关系范畴中行为考察和行为人评价的统一。梳理从罪刑均衡到罪责刑相适应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伴随刑法理论的发展,犯罪人逐渐实现从消隐到凸显的地位变迁。当代刑法学的发展方向,应是日益重视行为人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人格特征的评价。以此为视角,我国刑法学应从理论上更加重视主观因素和行为人因素的植入,在实践中更加关注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的评价和犯罪恶性的改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系 均衡 罪责相适应 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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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之适用不宜无度扩张——以零售药店向医疗机构批量售药之定性为视角 被引量:21
7
作者 王立志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150-160,共11页
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三大口袋罪之一,由于该罪"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之罪状表述极其含混而抽象,因此使其刑罚触角隐含了无限扩张延伸的危险倾向。零售药店向医疗机构批量出售药品之现象广泛存在,学界... 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三大口袋罪之一,由于该罪"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之罪状表述极其含混而抽象,因此使其刑罚触角隐含了无限扩张延伸的危险倾向。零售药店向医疗机构批量出售药品之现象广泛存在,学界对该行为是否应以非法经营罪入罪莫衷一是。故而,此类案件无疑也为适法者防范非法经营罪之滥用提供了弥足可贵的研究样本。对此,可以法律用语严谨性、法益实质侵害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法谦抑原则为指导,结合具体个案对该行为之定性进行精准解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经营罪 法律用语严谨性 法益侵害性 法谦抑性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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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极端到理性 刑罚个别化的进化及其当代意义 被引量:19
8
作者 石经海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885-897,共13页
关键词 罚个别化 现代理性 进化 意义 法现代化 当代 法基本原则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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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刑事合规的理论证成及其制度边界 被引量:16
9
作者 王颖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23期3-6,共4页
企业刑事合规基于欧美恢复性司法理念而兴起,亦与我国特殊积极预防、一般积极预防与特殊消极预防的刑罚目的相契合,因而具有正当性。企业刑事合规的本土化制度建构不应沦为纯粹刑事政策的产物,需以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为合规之边界... 企业刑事合规基于欧美恢复性司法理念而兴起,亦与我国特殊积极预防、一般积极预防与特殊消极预防的刑罚目的相契合,因而具有正当性。企业刑事合规的本土化制度建构不应沦为纯粹刑事政策的产物,需以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为合规之边界。企业合规整改是刑罚替代措施,针对的是企业本身,涉罪企业家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因企业合规整改而减免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罚目的 企业事合规 恢复性司法 积极的特殊预防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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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关系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15
10
作者 魏汉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2-17,共16页
借助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不难发现,未考虑查处概率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先天不足。风险社会来临后,刑法应对社会风险的举措已经跳出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羁绊,这表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社会基础渐渐被侵蚀。刑事和解的推广、积极一... 借助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不难发现,未考虑查处概率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先天不足。风险社会来临后,刑法应对社会风险的举措已经跳出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羁绊,这表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社会基础渐渐被侵蚀。刑事和解的推广、积极一般预防的提出,使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地位日渐式微。当前的情势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产生时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已大为不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当前自然会表现出诸多局限性。在价值多元、目标多元的今天,决定罪刑关系的法则也是多元的,应当根据刑法规制不同犯罪的目的分类讨论不同犯罪的罪刑关系。罪刑相适应应当回归为自然犯罪刑关系的基本法则;刑罚与潜在危害相称应当作为风险犯罪的罪刑关系法则;行政犯的罪刑关系应当遵循刑罚与规范违反程度及所违规范的重要性相适应法则;贪利型犯罪与法经济学的理论模型最为接近,成本与收益均衡才是贪利型犯罪罪刑关系的理想法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系 罪责相适应 成本收益 积极一般预防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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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刑法的基本原则 被引量:10
11
作者 薛瑞麟 杨书文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5期25-32,115,共9页
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刑法,明确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主体平等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体现着我国刑法既注重保护社会、打击犯罪,又注重保障人权、限制司法权、不使无罪之人受刑事追诉的双重功能... 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刑法,明确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主体平等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体现着我国刑法既注重保护社会、打击犯罪,又注重保障人权、限制司法权、不使无罪之人受刑事追诉的双重功能。主体平等原则,即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一规定强化了刑法的调整功能和指导作用,有利于减少或杜绝司法不平等现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总则中体现为创设了一套主附结合、轻重有序、互相衔接的多刑种体系;在分则中体现为较详细地列举了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对不同的犯罪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原则 法定 主体平等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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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我国现行刑罚体系的原则与思路 被引量:11
12
作者 黄晓亮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00-107,共8页
现行刑罚体系的缺陷与不足是对其完善的基本逻辑起点。据此,对现行刑罚体系的完善就主要表现为促进刑种、刑序、配刑的合理性。应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为刑罚体系完善的根本决定因素,同时还要以实现刑罚目的作为终极目标,切实考虑犯罪... 现行刑罚体系的缺陷与不足是对其完善的基本逻辑起点。据此,对现行刑罚体系的完善就主要表现为促进刑种、刑序、配刑的合理性。应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为刑罚体系完善的根本决定因素,同时还要以实现刑罚目的作为终极目标,切实考虑犯罪人的刑罚适应能力,合理地剥夺或者限制犯罪人的合法权益。就完善思路而言,除了对各种具体刑罚进行必要的改进之外,从整体上看,还要调整刑罚的总体结构,增加新的刑罚种类,明确地对刑罚配置制度作出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罚体系 罪责相适应 罚结构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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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被引量:10
13
作者 征汉年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37-143,共7页
现行的中国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中对于证人保护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在刑事诉讼法中存在规定保护的义务主体有缺陷;侧重保护人身安全,却忽视了对证人及其亲属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缺乏实际可操作条款等问题。刑法不但在保护对象上... 现行的中国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中对于证人保护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在刑事诉讼法中存在规定保护的义务主体有缺陷;侧重保护人身安全,却忽视了对证人及其亲属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缺乏实际可操作条款等问题。刑法不但在保护对象上与刑事诉讼法相脱节且无法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对刑事证人保护制度应当进行重新构建,尤其是要扩大刑事证人保护的主体、保护的范围和拓展刑事证人保护措施。对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犯罪又触及其他刑事犯罪的,应当按照"择一重罪从重"原则处理。对证人的事前保护比事后保护更重要。建议尽快建立保护证人细化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证人 打击报复 罪责相适应 事前保护 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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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由裁量权与刑法基本原则关系研究 被引量:7
14
作者 董玉庭 董进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19-129,共11页
刑法基本原则不但是制定、解释和适用刑法的准则,而且体现了刑法的基本精神。刑事自由裁量权是刑法适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权力。罪刑法定原则并不排斥刑事自由裁量权,罪刑法定原则认可以严格规则为主、以自由裁量为补充的立法模式。... 刑法基本原则不但是制定、解释和适用刑法的准则,而且体现了刑法的基本精神。刑事自由裁量权是刑法适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权力。罪刑法定原则并不排斥刑事自由裁量权,罪刑法定原则认可以严格规则为主、以自由裁量为补充的立法模式。自由裁量权对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有一定的冲击,所谓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实际上是包括了自由裁量因素在内的相对意义的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本质上确认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相辅相成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自由裁量权 法定原则 适用法人人平等原则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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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司法认定中的几个疑难问题探究——从陈某绑架、抢劫案开始谈起 被引量:6
15
作者 钱叶六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7年第3期131-136,共6页
对于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劫取被绑架人财物的行为,因是基于两个不同的犯意而实施的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构成事实,应以绑架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现行刑法第239条中规定的“杀害被绑架人”此一绝对适用死刑的情节,应解释为一种加重结果,亦即... 对于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劫取被绑架人财物的行为,因是基于两个不同的犯意而实施的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构成事实,应以绑架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现行刑法第239条中规定的“杀害被绑架人”此一绝对适用死刑的情节,应解释为一种加重结果,亦即所谓的“杀害”是指“杀死”;而该条对“致死被绑架人死亡”此一情节简单配置唯一刑种死刑的做法,显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悖,因而有必要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数罪并罚 加重结果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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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量刑公正的一般标准 被引量:7
16
作者 赵廷光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35-40,共6页
在近代刑法学术史上,西方国家曾经围绕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的对立,就刑罚价值取向和量刑公正标准量刑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报应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罪行轻重相适应",目的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在近代刑法学术史上,西方国家曾经围绕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的对立,就刑罚价值取向和量刑公正标准量刑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报应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罪行轻重相适应",目的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最后在两者之间形成折中主义刑罚论,认为"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事实情况都是影响刑罚轻重的因素",此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并为多数国家刑事立法所采纳。根据现行刑法第五条规定,我国量刑公正标准属于折中主义刑罚论,表现为"罪责刑相均衡",其精髓在于:刑罚的宽严程度应当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互适应",因此,正确处理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三者之间的数量关系,是实现量刑公正的唯一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正 罪责相适应 法官自由裁量权 估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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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不同判”的反向审视与规则建构——基于刑事责任本体论的思考 被引量:7
17
作者 王鹏飞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26-137,共12页
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同案同判”的非理性坚守以及“同案不同判”的极端化批判,仅仅是刑事责任虚无化境遇下罪刑之间的“调节器”功能失灵所引致困惑中的冰山一角。绝对的“同案”本不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亦有其合理的一面。... 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同案同判”的非理性坚守以及“同案不同判”的极端化批判,仅仅是刑事责任虚无化境遇下罪刑之间的“调节器”功能失灵所引致困惑中的冰山一角。绝对的“同案”本不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亦有其合理的一面。对此,应当放弃对刑事裁判量刑结果形式化的追求,采用逆向思维模式,将焦点转向对定性与定量“同”与“不同”之间充分的说理论证。同案不同判的规则建构,应当以罪刑法定为底线坚守,程序正义为形式保障,刑事责任功能发挥为实体支撑,其中,刑事责任的量的侧面是核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同案不同判 事责任 罪责相适应 反向审视 规则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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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蕴涵 被引量:2
18
作者 王秀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13-16,共4页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 ,是我国刑法实现立法公正和司法公正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它不仅是一项立法原则 ,也是一项司法原则。这一原则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上有着不同的含义 ,即立法层面的罪刑相当和司法层面的责刑相应。
关键词 均衡 事责任 罪责相适应 罪责相适应原则 蕴涵 司法公正 立法公正 立法原则 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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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摒弃连续犯概念
19
作者 王杰 《法制与经济》 2024年第4期73-83,共11页
刑法是否有必要保留连续犯的概念历来存在争议。如今,在大陆法系的各个国家和地区,连续犯概念逐渐被清除,我国是否保留连续犯概念也值得反思。从司法实践来看,连续犯概念不仅不会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还有可能被作为减轻刑事责任的出口,... 刑法是否有必要保留连续犯的概念历来存在争议。如今,在大陆法系的各个国家和地区,连续犯概念逐渐被清除,我国是否保留连续犯概念也值得反思。从司法实践来看,连续犯概念不仅不会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还有可能被作为减轻刑事责任的出口,因为有些情况下涉及的罪名认定本身就存在疑问。虽然在追诉时效方面,保留连续犯更有利于惩治犯罪,但是连续犯中有关连续关系的学说难以运用,也无法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保留论者主张的诉讼经济、对人性弱点的体恤、责任减轻等理由将不能成立,因此,我国应摒弃连续犯的概念,将连续犯的情形以数罪并罚处理。数罪并罚有利于精确量刑,也有利于推进轻刑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连续犯 同种数罪 数罪并罚 罪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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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法定刑配置的不足与立法完善建议 被引量:2
20
作者 牛忠志 晋泽禹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183-200,共18页
刑法规范设置的科学化是良法善治的重要一环。然而,《刑法》分则第九章关于渎职罪法定刑配置(刑罚种类、法定刑幅度、最高刑期)存在着个罪的法定刑配置不能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本章内的罪与罪之间法定刑配置不平衡、配置的刑罚种类偏少... 刑法规范设置的科学化是良法善治的重要一环。然而,《刑法》分则第九章关于渎职罪法定刑配置(刑罚种类、法定刑幅度、最高刑期)存在着个罪的法定刑配置不能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本章内的罪与罪之间法定刑配置不平衡、配置的刑罚种类偏少等不足。这种配置现状也与广义的渎职罪(如贪污贿赂罪)和其他密切关联的类罪(如侵犯财产罪)相比较,明显不协调。完善渎职罪法定刑配置的建议包括应切实贯彻并始终如一地坚持“并合主义刑观”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和徇私舞弊罪三类合理配置各类渎职罪的法定刑,主要是调整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犯罪的最高法定刑、给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和动物检疫失职罪等只有一个法定刑档次的渎职罪增设加重犯、增设罚金刑;在类罪中规定保安处分性质的“职业禁止”作为《刑法》第37条之一的注意性规定予以强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 法定 罪责相适应 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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