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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理论证成与中国实践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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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张勤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CAS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0期2484-2490,共7页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正处于从政策转换为法律的关键时期,亟需深入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内在机理和法治化路径,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进而保障全国与区域的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以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为指导...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正处于从政策转换为法律的关键时期,亟需深入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内在机理和法治化路径,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进而保障全国与区域的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以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为指导,是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的具体应用,主要体现在生态空间规划管控制度、生态空间分类分级管制制度和有效性评估制度中。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视角分析,生态空间规划管控制度建立统一框架,将关联性部门纳入到自然资源管理与实施活动中,进行利益的调节与分配;生态系统管理方式的灵活性角度分析,依据生态空间的弹性和承载能力的不同,采取适应性管理和缓解措施,建立分类分级管制制度;生态系统的动态性方面分析,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必须考虑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建立有效性评估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 生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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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视角下我国河长制立法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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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伟 吕涛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第9期190-192,共3页
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是关于生态系统管理的原理、原则以及方法的总称。作为评价人类实施生态系统活动成效的有效工具,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符合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在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视角的审视下,我国河长制立法源于回应民众... 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是关于生态系统管理的原理、原则以及方法的总称。作为评价人类实施生态系统活动成效的有效工具,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符合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在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视角的审视下,我国河长制立法源于回应民众生态治水的公益新诉求,其立法目的是实现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我国河长制立法将河长治理河湖的职权(责)来源形式合法化,河长制工作机制逐渐健全,但也存在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缺少对河长制会议及联系会议制度的详细规定、地方立法数量多但特色不足等问题,需在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相关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 河长制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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