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之检讨——兼论乞讨罪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13
1
作者 柳忠卫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43-48,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的罪名应当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该罪的犯罪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社会管理秩序;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同时实施了手段行为——"暴力、胁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的罪名应当是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该罪的犯罪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社会管理秩序;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同时实施了手段行为——"暴力、胁迫"——和目的行为——"组织";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从立法的角度分析存在重大缺陷,完善方案是在我国刑法中设立常习乞讨罪与组织、强迫、诱骗乞讨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六)》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 常习乞讨
原文传递
组织残疾人及儿童乞讨罪罪数研究
2
作者 邱赛兰 《湘潮(理论版)》 2008年第11期63-65,共3页
以我国罪数理论为依据,充分论证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与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抢劫罪等犯罪中的罪数认定问题。区分不同情形既有按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也有按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或数罪并罚,... 以我国罪数理论为依据,充分论证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与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抢劫罪等犯罪中的罪数认定问题。区分不同情形既有按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也有按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或数罪并罚,还有构成独立数罪进行数罪并罚的等多种情形并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理论 类型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 司法认定
原文传递
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被引量:1
3
作者 赵均 李盈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19-23,共5页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设立有利于保护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以及社会公共秩序,以修正案的形式出现也是对刑法典的一种补苴。该罪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乞讨,侵害了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公共秩序,主观上并不以牟利为成立...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设立有利于保护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以及社会公共秩序,以修正案的形式出现也是对刑法典的一种补苴。该罪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乞讨,侵害了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公共秩序,主观上并不以牟利为成立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 暴力胁迫 构成要件
下载PDF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总目录
4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6期157-160,共4页
关键词 2010 湖南工业大学 王跃文 官场小说 商业银行经营绩效 理论与实践 研究综述 株洲市 株洲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 研究述评 阎真 组织乞讨 战略导向 实证分析 文化研究 文学主张 诗歌理论 文学理论 学报 连续出版物 社会科学 目录 检索工具
下载PDF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立法问题研究
5
作者 赵均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5期31-34,共4页
乞讨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在世界各国都引起了足够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新增内容应该定义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对维护残疾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意义。其立法意义深远同时也存在缺陷,须加以完善。
关键词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 立法缺陷
下载PDF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构成要件辨析
6
作者 王志祥 董妍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2013年第3期125-128,共4页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主要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次要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足以抑制反抗"是本罪暴力、胁迫需要达到的标准。被组织者的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方可成立本罪。残疾人、儿童的监护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主要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次要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足以抑制反抗"是本罪暴力、胁迫需要达到的标准。被组织者的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方可成立本罪。残疾人、儿童的监护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对此应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 构成要件 客体 主体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