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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违约救济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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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重阳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51-160,共10页
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权利来自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第三人的违约救济方式也受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第三人不享有基于违约而生的解除权,但可以通过放弃权利从债之关系中脱身。对于当事人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 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权利来自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第三人的违约救济方式也受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第三人不享有基于违约而生的解除权,但可以通过放弃权利从债之关系中脱身。对于当事人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如无特别约定,第三人不享有主张的权利;对于赔偿性违约金,第三人应当受该违约金条款的拘束,不得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在第三人与债权人分别主张强制履行与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时,两者的请求可能发生冲突。此时,第三人选择强制履行的责任形式应当优先于债权人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的请求,而债权人主张强制履行的请求则优先于第三人选择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请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益第三合同 违约责任 第三救济 民法典 违约救济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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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外人权益救济机制的立法展开——基于我国《仲裁法》《民事诉讼法》修订和《民事强制执行法》制定的协同考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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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毋爱斌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07-124,共18页
“虚假仲裁”等侵犯仲裁案外人权益的情形受到广泛关注。在我国,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 “虚假仲裁”等侵犯仲裁案外人权益的情形受到广泛关注。在我国,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及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分别为仲裁案外人设置不同的救济路径。不同的救济路径背后是既判力绝对效和相对效理论的争论。伴随着仲裁机构“民间性”回归和对仲裁裁决效力认识的深入,仲裁裁决既判力应当坚持相对效。因而,应摒弃构建仲裁案外人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申请不予执行等专门独立型救济机制,根据“侵犯物权型”、“虚构债务型”和“减少责任财产型”这三种可能侵害仲裁案外人权益的情形,挖掘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等规定的案外人异议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撤销权之诉、确认无效之诉、侵权之诉等非专门独立型第三人救济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案外 既判力相对效 非专门独立型第三救济路径 案外异议之诉 分配表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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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真正利他合同中第三人违约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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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宇琪 《争议解决》 2024年第6期53-59,共7页
在因债务人发生给付障碍的情形下,若原因关系与补偿关系存在约定,债权人可在原因关系中,通过债权让与的方式将解除权让与给第三人,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于补偿关系赋予第三人权利后,债权人仍可通过与债务人约定,自愿放弃权利或另行约定权利... 在因债务人发生给付障碍的情形下,若原因关系与补偿关系存在约定,债权人可在原因关系中,通过债权让与的方式将解除权让与给第三人,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于补偿关系赋予第三人权利后,债权人仍可通过与债务人约定,自愿放弃权利或另行约定权利。在无约定时,第三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对于第三人违约金请求权,则需区分惩罚性与赔偿性违约金。第三人在无约定下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但债权人行使解除权时应履行对第三人的通知义务。同时,也可从原因关系入手,对第三人进行相应的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真正利他合同 第三违约救济 给付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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