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市场信用监管权设定问题探究
被引量:7
- 1
-
-
作者
张牧遥
-
机构
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出处
《征信》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21-31,共11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ZD193)。
-
文摘
目前,市场信用监管立法呈现从政策到文件的立法悬空态势,监管实践泛化、步调不一问题也较明显。监管法治化要求,市场信用监管须首先解决监管权设定这一源头性问题。系统性使然,市场信用监管权的设定应考虑信用监管的性质、权力设定的参照模式以及信用监管权设定实施等重要问题。困难的是,市场信用监管适用场景、节点多样,较难对它进行整体、唯一性质认定。不过,从有关立法和实践研讨中可以发现:信用监管形式、性质认定存在内部性吸纳和外部性独立两大模式,以及立基于内部性吸纳模式之上与行为形式论之下的“整体-唯一”、过程论之下的“分节-类型”和立基于外部性独立模式之上的“独立责任”三种进路,前两种进路在权力设定上相关相似,可合并,且在当下具有妥当与可行的比较优势。
-
关键词
市场信用监管
监管权设定
立法悬空
设定参照
类型化吸纳
-
Keywords
market credit regulation
regulatory power setting
legislation suspension
setting reference
typology absorption
-
分类号
F832.4
[经济管理—金融学]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