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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回归理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拓展之省思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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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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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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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78-98,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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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海洋检察监督机制研究”(GJ2021C04)
2023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研究”(YJ202304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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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枝独秀”成为我国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实践的显著特征之一。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结合,推动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广泛实施。但繁华背后暗藏隐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加剧了公益诉讼法规范的紊乱,扭曲了公益诉讼良性发展的路径,造成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内生性障碍,并减损了公益诉讼提起的必要性。背后动因有三:一是政策层面上案件范围拓展指导思想从“稳妥、积极”转变为“积极、稳妥”;二是解释层面上案件范围法定解释从“主动性阐释”的缺位转变为“被动性明晰”的补充;三是实践层面上案件办理从缓慢的“正面推进”转变为快捷的“另辟蹊径”。展望未来,应回归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拓展的应然理性。即秉持稳妥态度,树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拓展的谦抑精神;合理定位功能,恪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兜底功能;推进立法完善,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规依据;细化实践操作,以正面清单和反面清单的方式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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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范围
稳妥积极
司法谦抑
兜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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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attached to criminal cases
scope of case
steady and positive
the modesty and restraint of judicial
bottoming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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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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