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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与香港离婚制度之差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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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新颖 《新西部(中旬·理论)》 2012年第4期78-79,共2页
本文通过比较我国现行《婚姻法》与香港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规定,分析了二者在离婚方面的法律规定之差异。认为内地与香港在离婚的形式、理由、程序和过错赔偿责任几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建议,离婚双方要选择既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 本文通过比较我国现行《婚姻法》与香港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规定,分析了二者在离婚方面的法律规定之差异。认为内地与香港在离婚的形式、理由、程序和过错赔偿责任几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建议,离婚双方要选择既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不违背法律的合法渠道解除婚姻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地与香港 离婚形式 理由 程序 管辖 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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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妻” “义绝”与“和离”——谈语文教材所涉及的古代离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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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宏东 《课外语文(下)》 2012年第10期9-9,129,共1页
古代离婚形式除“出妻”、“义绝”外,还有一种“和离”,即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和离”的思想萌芽于汉代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有义则和,无义则离”的观念。正式写入律典,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其规... 古代离婚形式除“出妻”、“义绝”外,还有一种“和离”,即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和离”的思想萌芽于汉代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有义则和,无义则离”的观念。正式写入律典,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其规定:“若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犯法)。”后代循唐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然而这种民主形式古代并不多见,目前教材也未涉及,不再赘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妻 义绝 和离 古代离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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