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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器官移植中器官的法律属性和规制的变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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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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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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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9年第6期107-10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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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器官移植中,器官经历了三种形态,即未摘离人体的器官、摘离人体后的器官、植入人体的器官。未摘离的器官又分活体上的和遗体上的器官两种情况,活体上的器官不是物,而是人格载体,主体享有对其器官的有限自决权;遗体上的器官为物,但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对象,只能是处置权对象,而对其处置要尊重死者生前的或家属的意愿,同时要符合风俗及社会利益等。摘离后的器官为物,可赠与、捐献,但禁止买卖。植入人体的器官其属性和地位与活体器官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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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体器官
遗体
离体的器官
法律属性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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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uman Organ
Mortal Body
In - vitro Organ
Legal Attribute
Legal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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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617
[医药卫生—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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