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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寨现象”看禁止盗用原则及其应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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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志文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100-109,共10页
"山寨现象"的本质是自由模仿行为在权利垄断下的合法性问题。如果模仿行为不侵犯知识产权,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禁止盗用原则是判断其合法性的关键所在。作为自由竞争的例外规则,禁止盗用原则聚焦于竞争关系中的竞争者行为,... "山寨现象"的本质是自由模仿行为在权利垄断下的合法性问题。如果模仿行为不侵犯知识产权,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禁止盗用原则是判断其合法性的关键所在。作为自由竞争的例外规则,禁止盗用原则聚焦于竞争关系中的竞争者行为,而非盗用对象是否受知识产权法保护,以维护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禁止盗用原则通过其兜底功能来矫正技术发展等因素导致的传统知识产权法对激励创新保护不足的现象,以协调自由竞争、权利保护和社会利益等。正当的自由竞争划定了禁止盗用原则的边界,而禁止盗用原则也体现了自由模仿的法律限度。我国的相关司法实践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规定创立了禁止盗用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止盗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 自由模仿 山寨现象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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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版权法分析——禁止盗用救济路径的提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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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琳(译) 《学术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52-54,177,共4页
大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否生成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侵犯他人版权,不应受制于版权法的“独创性”“实质性相似”等相关概念分析。采用这些概念的目的在于防止版权过度保护,但会使版权法变得更加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应直接从版权保护的本质“... 大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否生成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侵犯他人版权,不应受制于版权法的“独创性”“实质性相似”等相关概念分析。采用这些概念的目的在于防止版权过度保护,但会使版权法变得更加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应直接从版权保护的本质“禁止盗用”分析,并通过扩大侵权抗辩来限制版权保护,即被告只要对原告作品中添加了足够多的内容,便不再构成侵权,并享有自己的保护。关键难点在于如何判定额外投入已足够,其中转换性使用可作为其衡量标准。基于该禁止盗用救济路径,非由人类创作的独创性争议不应成为人工智能作品获得版权保护的障碍,转换性使用可作为人工智能训练的侵权抗辩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型生成式人工智能 禁止盗用 可版权性 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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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杀店家“出租”盗版剧本的不正当竞争认定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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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琳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47-60,共14页
剧本杀店家提供盗版文字剧本供玩家临时使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中出租权所控制的行为特征,但因出租权保护的客体不包括文字作品而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剧本出租是剧本杀剧本的主要利用方式,出租利益为剧本创作的主要激励,在行业自律和... 剧本杀店家提供盗版文字剧本供玩家临时使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中出租权所控制的行为特征,但因出租权保护的客体不包括文字作品而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剧本出租是剧本杀剧本的主要利用方式,出租利益为剧本创作的主要激励,在行业自律和市场自我激励机制无法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对剧本著作权人的出租利益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认定剧本杀店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仅限于其出租盗版剧本的情形,以避免使用盗版剧本导致出租利益无法向正版剧本售价迁移。店家若不知道其出租的是盗版剧本,且能证明该剧本为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剧本杀 出租权 禁止盗用 市场失败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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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智力成果的类型化及其法律应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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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结华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2023年第6期71-81,共11页
与传统业态相比,以产业或商业融合为特征的新业态在技术创新、作品创作等方面发生显著变化,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类型化思维有助于整体理解和解决新业态知识产权问题,应避免盲目构建“新型知识产权”。新业态技术创新在创新形态... 与传统业态相比,以产业或商业融合为特征的新业态在技术创新、作品创作等方面发生显著变化,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类型化思维有助于整体理解和解决新业态知识产权问题,应避免盲目构建“新型知识产权”。新业态技术创新在创新形态、研发速度与模仿难度上均不同以往,其可专利主题判断、创造性评判、保护强度等规则应予以相应调整。新业态改变了作品的创作方式、作品形态,著作权制度需要对新型创作物的可版权性认定、著作权主体地位的变化、人工智能创作的合理使用认定等问题予以回应。对于法定权利之外的新型智力成果法益,鉴于知识产权专门法保护的不足、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不确定性以及维护竞争秩序的要求,有必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构建禁止盗用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业态 智力成果 类型化 禁止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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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业特性论外观设计的“两阶层”保护体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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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校铨 《私法》 2023年第3期184-203,共20页
那些容易受潮流影响的行业,往往有尽快发布产品的需求,但由于仿冒成本较低,很可能出现产品刚刚发布就遭遇仿冒的情况。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如果权利人在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后再去打击仿冒产品,这时产品可能已经过时,权利人维权的意义... 那些容易受潮流影响的行业,往往有尽快发布产品的需求,但由于仿冒成本较低,很可能出现产品刚刚发布就遭遇仿冒的情况。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如果权利人在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后再去打击仿冒产品,这时产品可能已经过时,权利人维权的意义便大打折扣,然而《著作权法》又不完全适合保护这些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因此,对外观设计缺乏合适的保护制度是我国仿冒产品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考虑到立法成本,可以先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制定“禁止盗用”规则作为过渡,并进一步重构外观设计的保护制度,最终形成由“广义宽限期”支持的注册保护模式与权利自动产生的非注册保护模式相结合的“两阶层”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观设计 时装设计 新颖性宽限期 非注册外观设计权 禁止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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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禁止盗用规则及其适用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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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敏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28-143,共16页
禁止盗用规则是指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外,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智力成果法益提供补充保护的规则,对于解决涉及盗用时效信息、数据库和商业设计等智力成果的纠纷具有重要价值。禁止盗用规则的正当性基础在于防止市场失灵,为此应... 禁止盗用规则是指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外,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智力成果法益提供补充保护的规则,对于解决涉及盗用时效信息、数据库和商业设计等智力成果的纠纷具有重要价值。禁止盗用规则的正当性基础在于防止市场失灵,为此应当借鉴侵权行为而非不当得利的理论进路,不仅需要关注经营者的损害,更需要强调对整体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我国应构建禁止盗用规则的理论框架,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提供指引,适用标准包括竞争手段和竞争后果两要件,其中竞争手段要件需要结合竞争属性、实质性投资、注意义务进行认定,竞争后果要件需要从竞争关系、盗用比例、损害后果门槛展开分析,以此形成一个互相协调的动态判断系统。此外,还须谨慎地划定禁止盗用规则在保护对象、规制行为和有效期限上的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禁止盗用规则 智力成果 竞争手段 竞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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