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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禁止任意拘留原则及其启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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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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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许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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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7年第1期116-12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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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际人权法中任意拘留禁止原则已成为保障人身自由权的重要举措和评价各国拘留制度的重要标准。我国有必要践行该原则,禁止拘留立法权的任意行使,及时修订、整合、废止拘留的法定根据或适时制定《拘留法》;禁止拘留程序控制权的任意行使,修订拘留程序,完善拘留指导性案例制度,实施拘留双随机巡查督查制度;禁止拘留决定权和执行权的任意行使,由公安机关专职行使;禁止拘留法律监督权的任意行使,由检察机关专职监督审查每一个拘留案件并依法提出监督审查书面意见建议;禁止拘留司法救济权的任意行使,由法院依法履行司法救济职能而不是司法审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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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人权法
禁止任意拘留
拘留权力
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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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8.2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D922.1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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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禁止任意拘留:人身自由保障的司法实践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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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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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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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77-8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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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保障人身自由是国内法和国际法得以存在的正当性根基和发展的动力源泉。国际人权法将禁止任意拘留原则作为保障人身自由的更高层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我国法律有必要坚持、践行该原则。禁止任意行使拘留权,应及时废止、修订、整合拘留的法律根据或适时制定《拘留法》;禁止任意行使拘留程序控制权,应修订、完善拘留法律程序和具体制度;禁止任意行使拘留决定权和执行权,应由公安机关专职行使;禁止任意行使拘留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应专职监督审查每一个拘留案件;禁止拘留的司法审查任意性,应由法院依法独立承担司法救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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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身自由
保障方式
中国实践
禁止任意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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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7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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