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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的应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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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占洲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38-41,共4页
在刑事诉讼中,社会危险性的程度是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前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主要依据,因而不仅需要为其设置科学的合乎逻辑的证明标准,而且还应当在具体应用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功能。
关键词 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 强化因素 弱化因素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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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批捕中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问题研究——以证明标准微型量化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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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裘树祥 马跃忠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3-10,共8页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进行了详细的实体和程序规定,统一了逮捕的使用条件和证明标准,并且赋予逮捕这一人身羁押程序严格的法律审查制度,充分发挥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重要功能。但是,对于逮捕的证明标准问题,特别是逮捕条件中“社...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进行了详细的实体和程序规定,统一了逮捕的使用条件和证明标准,并且赋予逮捕这一人身羁押程序严格的法律审查制度,充分发挥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重要功能。但是,对于逮捕的证明标准问题,特别是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的证明问题,由于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以及司法人员不同的主观法律意识影响,一直无法统一适用,这一现象对刑诉法公平价值的有效实现形成了阻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逮捕 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 审查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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